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济宁直隶州设儒学署(简称州学)为教育行政机构,署内设学正、训导各1人,负责教育事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儒学署裁撤。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2月在原儒学署设劝学所,有学务总董1人,劝学员4人,掌管教育行政。下辖若干学区,各学区设劝学员1人,负责本学区学务。
民国时期,教育行政机构沿袭清制。1913年,济宁改州为县,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4人。1924年,劝学所改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县视学1人,事务员3人,学务总董9人。1933年1月,教育局改称济宁县政府第五科,设科长1人,县督学1人,教育委员4人,事务员2人。1938年1月,日伪县公署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视学员3人,科员、办事员各1人。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国民党军占领济宁,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督学、科员、事务员若干人。1946年1月,济宁第一次解放,市民主政府设教育科,科长1人。4月升为专级市,增设副科长1人,督学1人。9月,国民党再次占领济宁,仍设教育科,科长1人,科内分行政、视导两个股。1948年7月,济宁重获解放,恢复济宁市建制,设教育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行政、视导、社教三个科。
1950年5月,教育局内不再分科,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科员、办事员各若干人。1952年9月,教育局改称市政府文教科。1956年6月,撤销文教科,分建文化科和教育科。教育科编制12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1958年4月,教育科改称教育局。1963年2月,改称文教局。1965年12月,撤销文教局,建立文教卫生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秘书科、文体科、教育科、卫生科、防疫科。“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行政机关亦停止正常工作。1970年1月,成立文教卫生临时革命领导小组。是年12月,临时革命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市革命委员会文教局。1973年3月,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1983年10月,市教育局改称市中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政工股、秘书股、教育股、教研室、招生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校办工业公司。1988年增设人事科。1995年,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4人,编制65人。增设教研室、督导室、学前教育办公室、信访科、审计科,共21个科室。
教育部门管理体制分为幼儿园管理、小学管理和中学管理。
1952年,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和机关办幼儿园各1处,由市教育局领导并管理。1956年,教育系统幼儿园发展到3处,机关办幼儿园2处,在管理体制上均属市人委教育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具体日常行政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1958年,济宁市农村兴办幼儿园较多,其管理体制均由公社、生产队自定,教育业务接受教育局领导。“文化大革命”时期,幼儿园均由工宣队和附近中学党支部领导和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托幼事业有较大发展,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由市妇联为主,组建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的托幼工作。1992年,幼教工作由妇联移交教育局主管。至1995年,教育局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建立健全幼教档案,使幼儿园、学前班的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建国初期,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管理公办和私立小学。1958年后,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限下放问题的规定》,农村小学实行市、公社双重领导,市区小学仍由市教育局领导。1963年,试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后,国家举办的小学由市教育局领导管理,企业办小学、民办小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学管理混乱。市区小学实行厂校挂钩,由工厂派出的工宣队直接管理,农村小学由当地贫下中农管委会管理。1975年,为普及初中教育,实行中小学合并的体制,一至六中由中学党支部领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小学分立,国家办小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企业办小学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1991~1995年,建立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教育体制。
建国初期,济宁市第一、第二中学分别由省和专署领导管理。1954年4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后,第一、第二中学均由济宁专署领导管理。1958~1965年,济宁市中学增多,地方党委、政府实施对中学的领导。在管理体制上,属国家办中学均由市教育局领导和管理,民办中学、工读中学由市教育局领导,设学单位具体管理。“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学均由进驻学校的工宣队、军宣队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76~1982年,国家办中学由市教育局领导管理,厂办中学由企业、教育局双重领导。1983~1995年,完全中学和职业中学由济宁市教育局领导管理,初级中学、农业技术中学由市中区教育局领导管理,企业办中学仍实行双重领导。
驻市中区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均按国家管理规定由省、市两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一节 机构
视图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济宁直隶州设儒学署(简称州学)为教育行政机构,署内设学正、训导各1人,负责教育事务。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儒学署裁撤。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2月在原儒学署设劝学所,有学务总董1人,劝学员4人,掌管教育行政。下辖若干学区,各学区设劝学员1人,负责本学区学务。
民国时期,教育行政机构沿袭清制。1913年,济宁改州为县,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4人。1924年,劝学所改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县视学1人,事务员3人,学务总董9人。1933年1月,教育局改称济宁县政府第五科,设科长1人,县督学1人,教育委员4人,事务员2人。1938年1月,日伪县公署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视学员3人,科员、办事员各1人。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国民党军占领济宁,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督学、科员、事务员若干人。1946年1月,济宁第一次解放,市民主政府设教育科,科长1人。4月升为专级市,增设副科长1人,督学1人。9月,国民党再次占领济宁,仍设教育科,科长1人,科内分行政、视导两个股。1948年7月,济宁重获解放,恢复济宁市建制,设教育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行政、视导、社教三个科。
1950年5月,教育局内不再分科,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科员、办事员各若干人。1952年9月,教育局改称市政府文教科。1956年6月,撤销文教科,分建文化科和教育科。教育科编制12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1958年4月,教育科改称教育局。1963年2月,改称文教局。1965年12月,撤销文教局,建立文教卫生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秘书科、文体科、教育科、卫生科、防疫科。“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行政机关亦停止正常工作。1970年1月,成立文教卫生临时革命领导小组。是年12月,临时革命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市革命委员会文教局。1973年3月,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1983年10月,市教育局改称市中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政工股、秘书股、教育股、教研室、招生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校办工业公司。1988年增设人事科。1995年,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4人,编制65人。增设教研室、督导室、学前教育办公室、信访科、审计科,共21个科室。
教育部门管理体制分为幼儿园管理、小学管理和中学管理。
1952年,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和机关办幼儿园各1处,由市教育局领导并管理。1956年,教育系统幼儿园发展到3处,机关办幼儿园2处,在管理体制上均属市人委教育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具体日常行政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1958年,济宁市农村兴办幼儿园较多,其管理体制均由公社、生产队自定,教育业务接受教育局领导。“文化大革命”时期,幼儿园均由工宣队和附近中学党支部领导和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托幼事业有较大发展,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由市妇联为主,组建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的托幼工作。1992年,幼教工作由妇联移交教育局主管。至1995年,教育局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建立健全幼教档案,使幼儿园、学前班的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建国初期,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管理公办和私立小学。1958年后,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限下放问题的规定》,农村小学实行市、公社双重领导,市区小学仍由市教育局领导。1963年,试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后,国家举办的小学由市教育局领导管理,企业办小学、民办小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学管理混乱。市区小学实行厂校挂钩,由工厂派出的工宣队直接管理,农村小学由当地贫下中农管委会管理。1975年,为普及初中教育,实行中小学合并的体制,一至六中由中学党支部领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小学分立,国家办小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企业办小学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1991~1995年,建立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教育体制。
建国初期,济宁市第一、第二中学分别由省和专署领导管理。1954年4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后,第一、第二中学均由济宁专署领导管理。1958~1965年,济宁市中学增多,地方党委、政府实施对中学的领导。在管理体制上,属国家办中学均由市教育局领导和管理,民办中学、工读中学由市教育局领导,设学单位具体管理。“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学均由进驻学校的工宣队、军宣队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76~1982年,国家办中学由市教育局领导管理,厂办中学由企业、教育局双重领导。1983~1995年,完全中学和职业中学由济宁市教育局领导管理,初级中学、农业技术中学由市中区教育局领导管理,企业办中学仍实行双重领导。
驻市中区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均按国家管理规定由省、市两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