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刑事案件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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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破案 建国初期,国民党政府残留下的散兵、游勇和惯匪、流氓,杀人抢劫,严重破坏社会秩序。1950年,公安机关加强刑事侦查工作,抓获残匪孙忠湖等,经审查,盗窃银币近千元,布匹千余尺,纸烟数百条,黄金2两,衣物300余件,1951年处以死刑。1953年,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时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重点转向打击破坏社会主义改造和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是年,抓获破坏粮、油、棉政策的犯罪分子59人,其中逮捕、判刑15人,判管制8人,罚款36人。1954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起,逮捕判处各类刑事案犯132人。1955年,以银行被盗一案为重点,采取以现案带积案的方法,进行破案会战,先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54起,逮捕案犯42人,处决强奸幼女犯2人。1957年后,受“左”的错误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一度混乱,刑事案件不断上升。是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10起,比1955年上升39.1%,其中重大刑事案件11起,侦破9起,占82%。1962年,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开展与刑事犯罪作斗争。至1965年,共逮捕处理各种刑事犯罪分子84人,1965年发案率比1964年下降17.1%,城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被破坏,刑侦队伍被解散,多数干警下放农村劳动,社会秩序出现混乱,刑事案件不断发生,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安队伍不断调整充实,刑侦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社会秩序虽有好转,但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1980年9月,济宁地区畜产公司仓库和皮活加工厂的青猾皮褥子、兔毛褥子和青猾皮被盗,价值1.7万余元。公安局组织力量勘察现场,积极侦破,终将4名罪犯抓获。1981年,杀人犯陈士伟,由于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沾染恶习,其父对其批评教育,陈犯不思悔改,反而怀恨在心,是年3月29日凌晨,将其父砸死,埋在床下。刑侦人员采取果断措施,积极侦破,将陈士伟抓捕归案。
1983年8月,遵照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区委、区政府成立联合会战指挥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至1986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包括积案)991起,其中重大案件112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963人,挖出各种刑事犯罪团伙95个,缴获现金和赃物折款41.75万元。1987~1995年,共立案侦察各类刑事案件3565起,破获2827起,其中大要案1170起,破获1024起。破获积案隐案和协助外地破案2532起,查获各类人犯3132人,摧毁各种刑事犯罪团伙319个、1411人,追回赃款、赃物折款1280.12万元。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社会治安秩序基本稳定。
打击流窜犯罪 济宁交通便利,市场繁荣,人口流动量大,流窜犯罪分子易于藏匿。1948年7月,济宁第二次解放后,市委、市政府把打击流窜犯罪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49年春,开始对城区身份不清,来历不明的人员进行清理,查出73名潜逃罪犯。1959~1961年,外地灾民大量流入城区,少数犯罪分子夹杂其中进行盗窃活动。公安局与民政局联合在津浦南街建立收容劝阻站,结合对外流人员的劝阻遣送,打击流窜犯罪。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流窜犯罪逐年增多。1976年1月,市委成立围歼流窜犯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干警150人、民兵1017人、治安积极分子465人,日夜奋战,抓获流窜犯罪分子10余人。为深入开展打击流窜犯罪活动,1980年,公安局组成8人专门班子,打击流窜犯罪,共抓获流窜犯145人,破获各类案件119起,缴获现金4200余元,粮票8100余斤,衣物80余件,其他物资一宗。1985年,成立打击流窜犯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重点旅店、招待所,发动群众,依靠治安积极分子,打击犯罪活动,至1990年,共抓获各类流窜犯867人,查获赃款和赃物折款11.71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8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依法逮捕犯罪分子317名,新挖出犯罪分子113名。摧毁流氓团伙19个、67人,抢劫团伙6个、21人,盗窃团伙7个、27人。为从重从快地打击犯罪,组织90余名公安干警,分4个审查小组开展工作,共破获案件400余起,其中,重大诈骗案5起,重大盗窃案3起,强奸轮奸案31起,抢劫案58起。1984年5月,逐步转入对历史积案的侦破,深挖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共破获重大案件47起,缴获各种枪支34支,子弹62发,炸药4.8公斤,导火索5公尺,匕首及各种凶器274件,现金4.36万元,电视机13部,收录机25部,手表41只及照相机、自行车等折款3.58万元。
1986~1995年,打击的重点仍是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其间共摧毁团伙390个,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99起,其中重大案件1252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440.65万元。社会治安、社会风气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