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婚姻登记 资料库:市中区地情库 章节:济宁市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article/3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article/3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2年,济宁市实行婚姻登记,由市民政科主管。1953~1985年,由区、街、公社民政助理员具体办理。1985年12月,市中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成立,由民政局主管,负责办理境内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
    1952~1979年,济宁市每年平均约办理结婚登记1660对,办理离婚的约70起。1980年,结合进行婚姻、家庭道德观念教育和晚婚节育教育,促进了新型婚姻关系的确立,推动了计划生育和少生优生工作的开展。1990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451对,其中达到晚婚年龄的2353对,晚婚率占96%;办理离婚的135起,占登记结婚人数的5.7%。1995年,全区办理结婚登记4323对,办理离婚185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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