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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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前市政协经历三届,1966年12月召开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尔后,政协活动中断。
1980年9月,政协五届委员会三年共召开全委会议3次,常委会议22次,人民团体会议1次。组织3次学习讨论会,内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草案)》。政协负责人4次列席市(区)委全委扩大会议,政协委员3次列席人代会,政协常委3次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对重要工作进行充分协商。本届共收到政协提案389件,全部办理。
1984年6月10日召开市中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三年共召开全委会议3次,常委会议15次,主席会议20次。至1986年共组织120名政协委员,分9个工作组,开展视察、考察和专题调查26次,考察单位80个,提交调查报告10份。1984~1985年连续两年组织委员视察街道、农贸市场、工厂、饭店的环境卫生,并与爱委会、卫生局、精神文明协调办公室研究制定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的措施。组织委员视察市中区工商业户,通过协商解决色织厂布匹产销和运输难等问题。1986年6月,对市场物价和衡器进行检查,保证国家《计量法》的实施。为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区政协常委会议建议,区委发出《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的几项规定》。本届政协提案共358件,全部办理。
1987年7月,政协工业科技组和工商组委员视察区属工业、商业等29个单位,对区工商业发展提出建议15条。农村工作组委员视察区4个乡、7个村,考察村民21户,就如何发展农业生产提出建议7条。1988年2月,组织70名委员,对区51个单位进行系统考察,为区七届二次全委会议召开奠定了基础。七届七次常委会和第九次主席会议就市区主要工作进行协商,对改进政府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政协开展视察座谈论证活动39次,提交调查报告21份。政协提案356件全部办理。
1990年3月13日,区政协八届一次全委会议协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2条。区委(1990)43号文件转发区政协制定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本届政协设立5个专门委员会和15个专业活动组,下设乡、办事处政协工作办公室。至年底,108名委员参加视察单位60个,提交视察报告15份,提出意见和建议63条。八届区政协共召开3次全委会议,14次常委会议,21次主席会议。收到委员提案311件,经审查立案的114件,分别交区属和市直34个单位办理,并全部回复。围绕市中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重大社会问题进行视察、考察和专题调查88次,组织专题座谈会33次,写出视察调查报告35篇。
1993年2月,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召开。从本届起区政协5年为一届次。至1995年底共召开常委会议14次,全委会3次。各次例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协商讨论市中区“九五”计划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及在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培植发展主要产业等重大问题,制订《政协济宁市市中区提案工作条例》,共收到委员提案321件。组织委员对工业企业、开发区、市场、学校教育等方面进行视察、考察和专题调查108次,组织专题讨论43次,写出视察报告、建议案4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