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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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1月首次发行。本公债以定量的大米、面粉、白布和煤4种实物为1分进行计算,年息5厘,分5年还清。1956年上级分配给济宁的公债任务全部兑付。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年始发行,分8年还本付息。1955~1958年的公债,分10年还本付息,年息为4厘,每年按抽签号码分期偿还本息,1968年全部偿清。
保值公债 1989年始发。发行对象为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及有条件的其他公司,期限3年。利率随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定期储蓄利息流动,加保贴利率,外加一个百分点。利息从购买之月起开始计息,期满3年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市中区认购数174万元,实际完成任务为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