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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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济宁市私营商业逐步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1956年1月始,实行对私营商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部分私营商业陆续进行了公私合营。1958年,济宁市百货公司成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至年底,济宁市共有合作商店、合作饭店、服务店4474个,从业人员8045人,全部走上合作化道路。1958年,济宁市百货公司成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60年,济宁市百货公司所属门店按管区划分分别归属城区古槐、济阳、阜桥综合商店,企业性质改为全民所有制。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古槐、济阳、阜桥综合商店撤销,所辖的百货门店改为集体商业,隶属市百货公司。
1979年,商业各部门分别成立集体商业网点,集体经济逐步发展。至1981年,新老集体商业网点共157个,从业人员2069人,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2226万元。1983年10月市改区后,原百货公司划归市商业局,公司所辖部分单位留交市中区,在此基础上重新组建市中区百货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下辖8个独立核算单位,以经营副食、百货、家电、海味杂货为主,批发零售兼营。1988年10月,区洗染厂、东郊理发店和友谊理发店合并组成市中区纺织品采购供应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以经营纺织品为主,有职工35人,下辖3个门市部。1989年销售额395.5万元,1990年销售额154.4万元。1990年,市中区集体所有制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562万元。
1991年,市中区百货公司所属企业全面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其中发展较快,经济效益较好的为兰芳斋果品店和第一百货商店,两店收入占整个百货公司总收入的90%。1993年,集体所有制企业努力搞活经营,扩大商品销售,至年底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7306万元。1994年,集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361万元。
兰芳斋果品店 创业于清同治末年。由王绪庭在烧酒胡同开设门面一间,经营杂货。后聘谷振昌帮助经营,生意红火,遂于吉市口路东兴建门市,增设作坊,自做糕点,命名为“兰芳斋”。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院门口路东(原金昌食品店)增设“兰芳斋”北店,外塘子街路东设仓库18间。南北两店各有作坊,共有职工140余人,年产各式糕点5万余公斤,除自产自销糕点外,兼营海味杂货百余种,在果品行业中居首。1918年兰芳斋有5种糕点(玉带糕、云片糕、玉笋糖、蜜楂糕、蜜嫩枣包等)。在山东省物品展览会上获银牌奖章。1938年,日军入侵济宁,该店停业。50年代,实行公私合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区建设逐步发展,“兰芳斋”随之迁至南门里路东,更名为兰芳斋副食店。主营烟酒、糕点、糖果、茶叶、营养滋补等5大类3000余个品种。1992年该店扩建,新增营业面积124平方米,从业人员39人。1993年销售收入267万元,1995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
第一百货商店 位于市中区太白楼中路路北。1986年在原阜桥口理发店基础上改建而成,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从业人员27人。1993年扩建为两层楼房,增加营业面积1580平方米,在职职工76人。主要经营服装、针纺织品、布匹、鞋帽、化妆品及日用百货等,是年销售额4000万元。1995年销售额4200万元,为市中区集体商业经济效益最好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