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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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 1912年,函件业务有:信函、明信片、单双挂号、保价信函和快递信件等。1926年,平均每天收寄平信300余封,挂号信函50余封。1943年,每天收寄平信达1000余封,挂号信函200余封。1948年7月,济宁第二次解放后,邮政业务逐步恢复。1950~1960年,先后开办装钞保价信函、国内国际航空信函、国际信函、邮资总付、特种挂号信函等。1969年4月,停办双挂号信函、存局候领、代收货价业务,取消了业务附加费。1978年后停办的业务陆续恢复。1981年开始试办收寄贺年片业务。1987年5月1日开办有声信函业务。是年11月,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率先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1988年,出口函件404.66万件,函件收入35.61万元。1990年,出口函件490.72万件,函件收入46.64万元。1995年,出口函件535.5万件,函件收入98.5万元。
包件 清光绪二十四(1898年),济宁邮政局始办国内普通包裹寄递业务。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根据《第三次邮政章程》规定,增办代货主收寄包裹业务。规定了包裹的重量、尺寸限制,即轮船、火车通达局收寄包裹限重9.98千克,长宽厚不得超过66厘米;非轮船、火车通达局包裹限重不得超过2.72千克,长宽厚不得超过33厘米。1912年,兖济铁路通车后,改按轮轨通达局收寄包裹。1914年,开办代收物价包裹、联邮包裹业务。1926年,增办保险包裹业务。1932年,增办国际代收货价、联邮保险包裹等业务。1934年,包裹业务分为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快递小包、大宗包裹4类。1946年,开始投递国际代收货价包件。
建国后,邮寄包裹业务逐渐恢复和发展。1949年,收寄包裹4100件,收入4800万元(旧人民币)。1957年,收寄包件增至2.5万件,比1949年增长5倍。“文化大革命”时期,年平均收寄包件维持在3至4万件。1979年,开办“甲、乙类保价包裹”业务。“甲类保价包裹”主要收寄手表、怀表、金银、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乙类保价包裹”为价值超过30元的普通个人物品。1986年7月1日起,将包件分为“民用包裹”和“商品包裹”。1987年11月1日,“商品包裹”的重量放宽至25千克以内,最大尺寸以能装入4号邮袋为限。民用包裹每件重量以5千克为限,长度不超过60厘米,最大横围不超过90厘米。1988年,收寄包件4.56万件,收入2.31万元。1990年,收寄包裹达4.73万件,收入19.78万元。1995年,收寄包裹3.85万件,收入30.9万元。
汇兑 济宁邮政汇兑始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时称“汇寄银钞”。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济宁邮政局开办邮政汇兑业务,为乙类汇兑局,开发汇票每笔汇款以10元为限。1914年,济宁邮政局升为甲类汇兑局,开发汇票每笔汇款以100元为限。1918年,济宁邮政局为特类汇兑局,每张汇票最高额为200元。1926年,开发与兑付汇票均以1000元为限。1932年,汇款限额放宽至2500元。1936年,开办电报汇款业务。1946年,增办兑付国际汇票。1948年3月1日,开办直接电报汇票转汇局业务。1949年,邮政汇兑业务逐步走向正轨,年内共开发汇票4500张,收入800元。1953年2月,贯彻“银行与邮电局办理汇兑业务分工办法”,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汇款由银行办理,个人汇款由邮电局办理,每笔汇款最高限额为300元,1959年放宽至1000元,1962年又恢复为300元。1965年,开发汇票6.63万张,收入1.27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汇兑业务处于徘徊状态,年开发汇票维持在6万张。1982年,汇款最高限额放宽至5000元。1988年,出口汇票达11.32万张,年收入突破13万元。1990年,开发汇票11.26万张,收入19.46万元。1995年,出口汇票14.41万张,收入69.5万元。
报刊发行 建国前,邮政局一般不办理报刊发行业务,报刊只作为印刷品寄递。1946年5月1日《济宁日报》创刊后由邮局统一发行。5月5日开始发行晋冀鲁豫《人民日报》,报刊发行暂由邮局代订、代发。从此济宁邮政局开始发行《人民日报》。1949年6月,依照解放区“邮发合一”的办法开始办理报刊发行业务,是年订销报纸17.5万份,杂志2万份。1950年,邮电部确定建立“邮发合一”体制,正式由邮局统一办理报刊发行业务。1952年,订销报纸累计58.6万份,订销杂志累计3.13万份。1953年1月1日起实行计划发行,杂志按季,报纸按月预订。1955年,实行报刊代号制度。1956年,城区主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共建报刊发行站50个。1958年,开办零售报刊业务,配备报刊零售推销员2人,城区支局、所均增设报刊零售台。是年,提出“以发行为纲”的口号,报刊发行站大量增加,至1960年仅城区就发展到752个,年平均订销报纸202万份,订销杂志24万份。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压缩发行量,减少发行站,至1965年仅有38个,订销报纸256.41万份,订销杂志21.93万份。“文化大革命”时期,多数报刊停刊,报刊发行站所剩无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报刊发行逐渐恢复。1981年,各种报刊敞开发行,发行量持续增长。1987年1月,成立报刊零售公司,年流转额收入36万元。1988年,订销报纸2615.31万份,订销杂志186.83万份,分别比1965年增长9.19倍和7.51倍,比1949年增长148.44倍和92.41倍。1990年,订销报纸达2154.54万份,杂志138.54万份;设报刊零售亭9处,报刊流转额年均60余万元。1995年,设报刊发行站76个,订销报纸累计2150.1万份,杂志113万份。随着城乡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农村个体专业户自费订阅经济、科技报刊量迅速增加。
邮政储蓄 1919年7月1日,中华邮政开办邮政储金业务。同年10月15日,济宁邮政局开办此项业务,为二等储金局。
建国后,邮电部推行邮政储蓄业务。1953年“纠正业务经营的偏向”,邮政储蓄业务停办。1986年7月8日,邮电局营业厅正式开办储蓄业务,当天开户456户,存款6.5万元。至1987年4月,城区车站邮电支局和红星邮电支局分别开办储蓄业务,境内共设邮政储蓄网点3处。1988年,吸收储户131843户,收储蓄金额734.42万元。邮电局开办的邮政储蓄种类有:活期储蓄、定期储蓄、整存整取和零存整取4种方式。1987年8月1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在全省统一发行有奖有息定期邮政储蓄券,每张20元。市邮电局及各县市区邮电局10天内售出奖券10万张,收储蓄款200万元。1988年1月,济宁、汶上、嘉祥邮电局联合举办有奖有息定期邮政储蓄,每张奖券20元,存期1年,共售出奖券72800张,收储蓄款145.6万元。1990年,储蓄余额达955.47万元。1995年,有邮政储蓄网点18处,存款余额10293.7万元,年收入达到359万元。
机要通信 1957年4月1日,济宁机要交通局并入济宁邮电局,设机要通信组。是年,只办理县、团级以上党、政、军机要文件的计费收投业务。1958年,扩大到办理县级以下的机要通信业务。1962年,出口机要文件业务量由1957年的1.4万件增至2.64万件,1965年为3.29万件,比1957年增长1.35倍。“文化大革命”时期,机要通信业务急剧下降,1967年出口机要文件仅占1965年的25%。1978年后,机要通信业务开始回升,业务量逐年增加,1988年,机要文件达4.02万件,比1978年增长1.6倍。1990年达到4.35万件。1995年,机要文件达4.45万件。
集邮 建国初期,邮政局开始办理纪念邮票的销售业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间集邮活动开始复苏,集邮业务逐步发展。1983年3月11日,济宁邮票公司成立,设集邮门市部1处,主要经营集邮邮票、集邮品、集邮工具等。1984年6月29日,成立“济宁市集邮协会”,7月1日,举办了首届个人邮票珍藏品展览,至年底,集邮骨干发展到5000人。1988年,城区共有20个基层单位建立集邮组织,集邮爱好者逾30000人,办理邮票预订户3000余户,年收入达16.2万元。1990年,收入达32.73万元。1995年,收入2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