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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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办主任王伟青

1999年2月, 区法制局从区司法局中析出,分别设置。分设后区法制局为政府序
列正科级行政单位,定编5人。1999年8月,成立“济宁市市中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
心”,为科(股) 级全民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2人,隶属区法制局管理。1999
年12月,成立“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
3人,与区法制局合署办公。2002年5月,成立区行政审批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编制8人,隶属法制办管理。2002年6月,区法制局改名为市中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同
时,撤销行政复议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好学习
培训。先后邀请省市领导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纲要》,
并且举办了全区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和《纲要》培训班,编撰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
汇编》。同时,还积极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国务院和省、市举办的培训班。不断加大宣
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进行专
访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宣传工作。举办了行政
许可法有奖知识竞赛,并组织区直各有关部门集中上街宣传《行政许可法》和《纲要》。
通过各种渠道创造舆论氛围,掀起了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宣传高潮。认真开展行
政许可三项清理工作。 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项目和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格
审核, 并报区政府研究,公布了《济宁市市中区区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建立健
全行政许可法的相关配套制度,先后制定行政许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和行
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为行政许可法的落实到位奠定了制度基础。加大对区行
政审批中心的监管力度,牵头筹备成立了区行政审批中心,并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
把其建成了区政府的对外窗口,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
和错案追究制。每年都和全区行政执法部门逐级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并于于年底
配合考核部门按照《市中区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标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的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督察检查和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监督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共开展各种执法
检查活动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定期举办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以及区法
院和区法制办联席会议,认真探讨行政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为今后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奠定了基础。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搞好宣传。先后通过开展行政复议法知识电视大奖赛、
百题竞赛、千人上街巡游和法律实施纪念日等活动,深入地宣传了行政复议法律法规。
强化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得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培训行政复议人员,有力地促
进了《行政复议法》的贯彻落实和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
先后建立完善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办案人员守则、办事程序规定、立案审批
制度、案件审理制度、集体讨论制度以及有关信访案件转送行政机关复议制度等一系
列制度和规定,规范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当
事人的每一起行政复议申请都进行认真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坚决予以受理,决
不推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觉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依法处
理。1999-2004年,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 依法受理44件,不予受理13件,告
知向有关机关复议的4件,转送的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24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
为5件, 行政复议终止15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
区和谐稳定局面的维护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积极代表政府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圆满办理了20余起行政应诉案件。
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外出培训、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等活动,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共举办各种
培训班近20期,培训人员达5000余人次。同时,利用行政执法证件的新办和更换之机,
严格办证条件,坚决杜绝了临时工、合同工执法执法。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进行公
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另外,认真办理行政
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和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严格按照《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
《市中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熟悉法律的优势,当好政
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对区政府办公室转到区法制办要求进行审查的政府和政府
办公室文件,从法律的角度,积极审查并认真提出修改建议,保证了政府规范性文件
的合法性。五年来,区法制办共审查和备案规范性文件近100件。
1999年至2004年,区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
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
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
法治政府进程,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省、市法制工作的检查中,均获得
了高度评价。1999年被评为全区优秀执法先进单位;1999年、2000年被评为全区全民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01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01年被评为年度考
核先进单位;2002年、2003年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3年、2004年被
评为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