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努力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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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004年, 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构建
“平安济阳”为契机,以争创“服务型、自治型、安居型、文明型”社区活动为主线,
认真做好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先后被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社会综治工作先进单
位”、“创安工作先进单位”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街道始终做到: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强化基础,落实
责任。党工委、办事处每年与各社区签订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加强了以社区党支部
为核心的基础组织建设,建立了社区、单位一体化的群防群控网络,进一步强化了义
务巡逻队职能。 创新思路,在社会综治工作中率先提出了“五先”的工作机制。 一
是预警在先。 建立健全了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预警机制。按“属地管理,条块结
合”原则,坚持每月两次摸排不稳定因素和治安情况,敏感信息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半月一报。二是教育在先。坚持“抓事抓要害,管人管重点” 的原则, 对重点督办
案件,由党政主要领导“一人包一人”,一般纠纷“一人包一居”,共性的群访事件,
街、居上下配合做好疏导说服教育工作。三是控制在先。敏感时期和重大会议期间是
矛盾集中爆发期,也是信访高发期。按照“宜解不宜结,宜疏不宜聚,宜缓不宜激”
的原则,主动靠前做好说服劝解,稳定情绪,妥善控制,尽量不使矛盾激化。四是调
解在先。调解工作要做在矛盾激化前,严格规范调解程序,做到“无事不生事,有事
不怕事”,注重“细与实”。五是落实在先。树立“百姓无小事”观念,街道推出一
般矛盾三个工作日给予落实,较复杂矛盾七个工作日提出处理意见,疑难矛盾20日内
复核调处等制度。处理多项内容的信访案件,定性一个、落实一个。早落实早兑现,
彻底消除矛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