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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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王莲贞

市中区有60岁以上人口4.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0.8%,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一项重要
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形成了党委政府加强领导, 涉老部门积极配合, 社会各界踊
跃参与的良好局面,老龄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中区在1999、2002、2004年分别被
授予“山东省老龄工作先进区”、“山东省敬老模范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
荣誉称号。
领导重视, 组织机构规范完善健全老龄工作组织,实行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建立了区、街道两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居村成立了老年人工作委员会,
逐级负责老龄工作,并明确各级工作目标责任,严格进行考核。为促进老龄工作的开
展,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市中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等一系列文件,使老龄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大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确保老
龄事业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宣传有力,尊老敬老氛围浓厚全区通过广泛开展老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尊
老敬老氛围。每年老人节前后,全区上下都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尊老敬老活动和文体庆
祝活动,区六大班子领导带头走访老年公寓、敬老院,慰问特困、高寿老人,各单位、
居村以召开敬老会、 组织外出旅游等多种形式向老人献爱心、送温暖。 坚持开展了
“一助一” 、 “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130多个青年志愿者队伍与210多位独居、
特困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定期上门服务;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中小学生中广泛开
展了“志愿奉献星期六”、“爱心献功臣”、“争当百名小孝星”等助老活动,提高
了人们敬老养老意识,尊老敬老氛围日益浓厚。
多措并举,社会养老保障健全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是解除老年人后顾
之忧、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根本性措施。通过政府引导、多措并
举,全区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
会福利、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截止2004年底,有6000多
位特困老年人由民政部门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资金由政府足额拨付。镇改街道
的6000多位老年居村民全部实行居村民退休制度,全区每年发放居村民退休金1000多
万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制度,参保退休人员1506人, 离休人员322人。
在集体经济较好的31个居村推行了居村老年人医疗救助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医
疗需求。老年医疗条件不断改善,老年人保健医院等专业医院相继成立,确定了老年
人医疗保健定点医院, 驻区各大医院和区属医院均对老年人实行优先就医、 免收普
通挂号费的优惠政策。 全区108个居村通过自建、共建和联建的方式都建立了社区医
疗门诊,积极发展老年家庭病床,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全面构筑了预防、保健、医
疗、 康复、 健康教育“五位一体”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投入、争取
“星光计划” 资金支持、 企业和社会投资等形式兴建老年公寓、托老所11处,床位
1200多张,满足了老年人社会养老需求。
开展活动,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满足老
年人精神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老龄委一方面大力兴
办老年文化娱乐服务设施,修建老年活动中心 (室) 200多个,活动场地100多处,城
区的体育场馆、文化馆、图书馆、公园等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为广大老年人提
供了健身娱乐场所;2000年建立起区老年大学,街道、居村两级也都建起了老年学校,
初步形成了以区老年大学为龙头,覆盖城区的老年教育网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中
区文化资源丰富、文艺人才众多的优势,文化、体育、老龄部门加强指导,成立了区
中老年艺术团、区老年大学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发挥他们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建
立了各类社区老年文艺团体和健身小组,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
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截止2004年底,全区有各类老年文体组织300多个,1万多人常
年坚持开展广场文化、公园文化、路边文化活动,老年文体活动在城区蔚然成风。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人群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老龄委坚
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法规宣传教育,把《老年
人权益保障法》 纳入了区“四五” 普法学习内容,组织干部群众通过“老年法有奖
知识竞赛”、“老年法规讲座”等形式学习老年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依法发展老年
事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依法开展老龄工作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各级、各有关部
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99 9至2004年,区各级老年组织共调解纠纷500多起,接待来信来访1000多人次;区
司法部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件,调解涉老纠纷120余起, 为老年人减、免、缓各
种费用15万元; 区人民法院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理, 优先执行”的原则,受理
涉老案件400余起,减、免收诉讼费达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