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劳动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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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004年,在继续确保中心下岗职工生活的同时,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被区
政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区政府多次专门召开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会议, 明确提出
“就业优先”战略方针,区劳动保障局与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了全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针对大量下岗
职工出中心以后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2000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了以“促就业、接保险、
保生活”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宣传了国家
关于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氛围。
为提高下岗职工的素质, 促进实现就业,区劳动保障局组织了20期再就业培训班,4
年共培训下岗、 失业人员1.4万人。在促进就业政策的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开辟
多条途径, 开发就业岗位, 特别把开发社区岗位做为重点,区政府专门拿出30万,
用于支持发展社区就业, 促进下岗职工多形式实现再就业。截至2004年底,全区在
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下岗职工再就业4911人,失业率控
制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