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提升城市环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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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艾凌峰

1999-2004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爱卫办) 设有综合科一
个科室,下属单位济宁卫生消杀监督指导站。
1999-2004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
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及济宁
市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爱卫会的
指导下,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化委员部门责任制,稳定爱国卫生组织网络,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及各项卫生突击活动,在卫生创建、除害防病、卫生监督检查和
健康教育等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突击活动1999-2004年, 区爱卫办根据突击整治和日常管理相
结合的原则,每年都发动多次有领导、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的爱国卫生突击活动。
每年初,为迎接区人大、政协会议的召开和新春佳节的到来,在全区开展卫生综合治
理突击活动。 4月份,集中时间、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
动。2003年,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要求,为进一步动员全社
会行动起来,全力打好非典型肺炎防治攻坚战,中区克服城管职能上收后产生的困难,
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连续开展多次卫生大扫除活动, 并于同年5月19
日至25日集中开展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各辖区全面动员到每个单位、小区和每个居
民,集中力量大搞小区环境卫生及楼道卫生、单位办公区及所属宿舍区卫生,进行预
防消毒。2004年,根据《济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的要求,集中5个
月时间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各辖区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居民开展卫生大扫除,
并对辖区内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拉出清单,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义务劳动,
清理垃圾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卫处统一进行清运。同时,各辖区积极开展城市出入口、
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活动,较好的改善了城区环境卫生面貌。
卫生创建活动成效明显按照市委济发[1998]14号《关于认真搞好创建卫生城市
活动的通知》中“未获得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不得被命名为文明单位”的精
神,本着标准分开、分类定标、逐级验收、定期复核的要求,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各辖区加强对单位、社区卫生的动态管理,每年向区爱卫办申报验收,区爱卫办按照
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两年复核一次,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一年复核一次的要求,对卫生先
进单位及新申报的省、 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复核、验收,截止到
2004年,全区共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1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112个。
狠抓了“除四害”工作1999-2004年,每年4月下旬,区卫生消杀监督指导站在抓
好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对签订消杀合同单位、重点单位及重要场所进行蚊蝇消杀,扩
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消杀效果,控制压低了蚊蝇密度高峰。区爱卫办于
春、冬两季在全区开展二次集中灭鼠活动,六年中全区共投放毒饵近9万公斤, 使鼠
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积极做好查处剧毒鼠药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科学的
灭鼠的方法,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并不购买剧毒急性鼠药,确保了我区灭鼠用药安全
与灭鼠效果。
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1999-2004年, 区爱卫办在认真组织协调教育、广播电视、
卫生等部门大力搞好卫生宣传的同时,充分发动各辖区基层单位利用广播、黑板报、
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市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
作的意见》及卫生防病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参与意识和卫生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