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推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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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局长 周华

1999-2004年, 全区卫生系统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卫生事业总量明显增加。1999年以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进一步发展,
至2004年底,区属医疗卫生机构6个,床位485张。投资1200万元购置大中型医疗卫生
设备94台件, 基建投资5000万元,新增业务用房16000平方米。现卫生技术人员增至
840人, 其中高级职称48人,中级职称251人,初级职称541人。卫生机构、 就医环
境、 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6年来有了大幅度提高, 业务收入由1999年的2131万元上
升到2004年的6600万元。
市中区驻省、市、区医疗卫生防保机构众多,卫生资源比较集中,形成了门类齐
全的医疗预防体系。2004年,市区有县级以上医院14个,中小型门诊部(所)及其他医
疗机构355个, 病床5148张,卫生技术人员6509人。市区每千人口占有病床1.2张,
占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在全市乃至全省同类城市中仍属前列。
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1999年初,在区委组织部的主持下,对市中区人民医院院
级干部任用进行改革试点,向社会公开聘任院长、副院长,经笔试、答辩、职工代表
评议、组织考察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拉开了卫生系统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序幕。
继后, 卫生系统4家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在2001年之前,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系统内的
公开聘任,以后形成了制度。2002年起,区卫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继续推
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为积极推进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以济宁骨伤医院
为试点,进行医院股份制改革,形成医院董事会管理机制,获初步成效。为改革医院
后勤管理,提高效率,节约开支,合理利用后勤服务资源,实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改革,由区卫生局组织建立了医院被服洗涤中心,统一制作和洗涤被服,至2004年,
被服洗涤中心经工商局注册,形成独立法人机构。
医政管理进一步规范。1999年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开展助
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认证工作。继后,每年组织医学院校毕业生参加助理执业
医师、 执业医师考试,至2004年,共注册执业医师516人,助理执业医师110人。 严
格执行《护士管理办法》,实行全国考试,取得执业证书后进行注册,注册后的执业
护士每逢双年份再注册。 2000年首次注册194人,再注册441人;2002年首次注册102
人, 再次注册548人;2004年首次注册67人,再次注册559人。2002年9月《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 实施后,按辖区管理原则,区卫生局负责受理市区各级各类医疗事故及
纠纷的行政处理。至2004年底,共受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263起, 其中,行政处理
13起,医疗鉴定8起,移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2起,行政调解1起。 为整治医疗秩序,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取缔非法行医场所127个(次),维护了医疗安全。在日常管理中,
对合法医疗机构以开展质量效益管理年为抓手,逐步推进医疗质量上档次、上水平。
规范行业作风力度不断加大。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
据中纪委反腐倡廉指示精神和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卫生局党委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反
腐倡廉,提高服务水平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病人选医生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
度,有效杜绝医院乱收费的行为,严格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制度,认真执行医院药品、
器械招标采购,顺价加价,让利群众,有效杜绝了药品器械采购中吃回扣、收受患者
“红包” 的不良行为,至2004年底医院药品采购总量的70%来自招标, 大中型医疗
器械设备全部实行招标采购。 2003年起,按照山东省厂(院) 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
部署, 以卫生系统各医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区属4家医院定期向医院职工公开重大
事项决策过程, 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至2004年,市中区人民医院被评为省级厂务
(院务)公开先进单位(为全省二级医院首家),市中区妇幼保健院被市厂(院)务公开领
导小组评为市三星级先进单位。
疾病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2003年春东南亚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
疫情迅速波及我国的广东、北京、山西、内蒙、河北、天津等省市自治区,引起疫情
爆发。 为迅速控制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各级党委、政府掀起了全民抗击
SARS疫情的高潮, 于8月初疫情解除。区委、区政府于2003年4月初在区卫生局设立
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 分设办公室、防治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组、治安
交通组、 市场管理组、教育组、综合督察组8个专业组。各街道、社区分别设立防治
组织, 昼夜值班, 执行严把死守的工作方针,严防疫情输入,确保不发生疫情。在
SARS防治期间,市中区在相关医院设立38个疫情直报点,确定38处发热门诊和发热咨
询门诊, 在医院、 学校、药店、宾馆、汽车站、火车站设立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52
处。SAR S疫情突然暴发流行, 反映了我国疾病控制体系薄弱的问题,加强疾病控制
体系建设列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区卫生局根据疾病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
了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医院原有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合并成立
感染性疾病科,调整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加强了17处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
其中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3个, 市级规范化标准的14个。 区卫生防疫站改扩建房屋
200平方米, 用于疾病控制专业用房。2004年区政府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加大对艾滋病的宣传和防控措施。2004年底,全区传染病报告总
发病1628例,死亡2例,总发病357.42/10万。在报告传染病中,以病毒性肝炎,细菌
性痢疾,肺结核和其他感染性腹泻为主,占报告传染病总数的83%。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1999年底,卫生局成立法制科,负责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的资格审查和行政案件处理的内部监督,清理国家公布废止的行政审批项目。2002年
5月, 区政府建立行政审批中心,卫生行政办证地点移至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审批“窗
口”办理。2002年11月,区卫生局机构改革,设立卫生法规与监督科,全面加强卫生
行政执法的监督与管理,通过培训卫生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执法文书
制作制度、案件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卫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的提高。卫生执法主要监管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幼儿园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放射卫生,其中,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按区域分片监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学校幼儿园卫生按专业分类监管,由区卫生防疫站代行卫生局的监督职能。食品和公
共场所卫生监管是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从2003年SARS疫情发生之时起,加大了对食
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国家提出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特别在食品药品安
全方面, 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部委局联合推出的“食品药品放心工
程” 规定的监督职责和任务目标,结合卫生部推行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制度”,分类分阶段依法逐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和保健
品。2004年,以“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总抓手,围绕建设“平安中区”和“平安卫
生”为目标,在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中,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市
售奶粉及奶饮品、粉丝、食品添加剂,非食用明胶、化妆品等专项检查20余项,有效
的净化了食品市场。 同时,在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105
家大中型酒店不同程度的改进了卫生设施。2004年下半年,开展城区馒头坊卫生专项
整治,促进了78家馒头坊进行卫生设施改造,使馒头加工场所卫生显著提高,获得群
众广泛好评,本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家媒体广泛关注,跟踪报道。
红十字事业迅速发展。1999年,区红十字会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于12月29日
经区编委批准,明确为副(科)局级全民所有制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由区卫生局代
管。2001年9月5日区红十字会举行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了自1984年以来一直没
有换届改选的任务。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会理事
83名,常务理事36名,会长、常务副会长各1名,副会长8名,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负责日常工作。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来自于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
首次使红十字会组织覆盖全区,改变了过去仅在卫生系统选举理事和发展会员的做法,
促进了红十字会组织的发展。 2005年3月,在区政府大力支持下, 全区8个街道相继
建立街道红十字会,成为区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 红十字会的组织网络进一步扩大。
2005年8月,区编委批准红十字会编制6人,由区卫生局代管改为由区政府领导联系,
有力推动红十字组织的发展。
自2001年起,区红十字会按照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先后开展了组织全区公
民无偿献血,为中华骨髓资料库建设募集资金,为建立全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募捐,
为印度洋地震海啸受灾国家组织社会募捐,组织全区公民踊跃报名捐献骨髓造血干细
胞等一系列活动。 连续5年开展“温暖送万家, 博爱在齐鲁”为题的送温暖活动,
救助贫困家庭300余户。 2005年起,对全区大病致困家庭实施救助,共救助因病致困
家庭35户。由于红十字会的社会募捐和救助活动,起到了政府助手的作用,扩大了红
十字会的影响,有力推动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