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在突出抓好基础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
育,并取得显著成绩。
学前教育水平逐步提高2000年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并入教育局教育科。全区
学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区教育工作总目标,以《纲要》和《规程》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从提高园长管理水平、
教师整体素质入手,努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大对学前教
育的投入,增强示范、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规范民办园所,继续推进幼
儿园课程改革和“托幼一体化”,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连续被评为
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集体、 济宁市学前教育先进集体。截至2004年底, 全区共有41
处幼儿园, 其中政府办园3处,教育部门办园12处,社会力量办园26处, 有9处达到
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标准,19处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龙头,以
教育办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办园形式并存的格局。
职业教育富有特色1999-2004年,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遵循“积极发展、突
出重点、深化改革、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
向, 多层次办学,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全区现有职业中专、
成人中专、 职工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各1所。区职业中专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
立的一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区职工中专于1999年由“济宁市中区总工会”成建制移
交给“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 进行管理;济宁市中区教师进修学校于2002年7月合并
到市中区教学研究中心。 全区职业、成人教育围绕市场经济发展,以市场经济对人
才的需求为导向灵活选择专业、办学形式,办学渠道得到拓宽。坚持走联合办学的路
子,与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校、山
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等院校联办,开办了经济管理、法律、文秘、财会、计算机应用、
高级护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与排水五年制大专班等专业。区职业中专始终坚持
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就业指导,经济民警专业多次在市教育局组
织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出现了厂矿企业到学校抢聘、争聘学生的良好局面。成人中
专的学历层次也由过去的单一中专学历,变为现在本科、专科和中专三个层次。
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
序审批民办学校。 1999年,华新技校、长城技校、美开乐服装培训学校等7家初等职
业技术学校(班)按照《条例》规定移交给济宁市劳动局管理,并为其他达到换证要求
的学校换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这期间, 学前教育、文化补习两类学校快速
发展,每年社会力量办学处数保持在20家左右。在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特别是2004年4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实施条例》后,民办教育(称社会力量办学) 得到进一步促进和规范, 基本形
成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2004年6月,批准设立“济宁市市中区新阳光学校”,
这是市中区批准的第一家民办初中,资产达百万元。2004年9月1日,根据国家、省、
市统一要求,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局为33家达到换发要求的民办学校
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200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暨换证检查中,为33家合格
的民办学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整改11家,取消办学资格或自行中止7家。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市中区在突出抓好基础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
育,并取得显著成绩。
学前教育水平逐步提高2000年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并入教育局教育科。全区
学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区教育工作总目标,以《纲要》和《规程》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从提高园长管理水平、
教师整体素质入手,努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大对学前教
育的投入,增强示范、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规范民办园所,继续推进幼
儿园课程改革和“托幼一体化”,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连续被评为
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集体、 济宁市学前教育先进集体。截至2004年底, 全区共有41
处幼儿园, 其中政府办园3处,教育部门办园12处,社会力量办园26处, 有9处达到
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标准,19处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龙头,以
教育办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办园形式并存的格局。
职业教育富有特色1999-2004年,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遵循“积极发展、突
出重点、深化改革、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
向, 多层次办学,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全区现有职业中专、
成人中专、 职工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各1所。区职业中专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
立的一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区职工中专于1999年由“济宁市中区总工会”成建制移
交给“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局” 进行管理;济宁市中区教师进修学校于2002年7月合并
到市中区教学研究中心。 全区职业、成人教育围绕市场经济发展,以市场经济对人
才的需求为导向灵活选择专业、办学形式,办学渠道得到拓宽。坚持走联合办学的路
子,与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校、山
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等院校联办,开办了经济管理、法律、文秘、财会、计算机应用、
高级护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与排水五年制大专班等专业。区职业中专始终坚持
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就业指导,经济民警专业多次在市教育局组
织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出现了厂矿企业到学校抢聘、争聘学生的良好局面。成人中
专的学历层次也由过去的单一中专学历,变为现在本科、专科和中专三个层次。
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
序审批民办学校。 1999年,华新技校、长城技校、美开乐服装培训学校等7家初等职
业技术学校(班)按照《条例》规定移交给济宁市劳动局管理,并为其他达到换证要求
的学校换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这期间, 学前教育、文化补习两类学校快速
发展,每年社会力量办学处数保持在20家左右。在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特别是2004年4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实施条例》后,民办教育(称社会力量办学) 得到进一步促进和规范, 基本形
成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2004年6月,批准设立“济宁市市中区新阳光学校”,
这是市中区批准的第一家民办初中,资产达百万元。2004年9月1日,根据国家、省、
市统一要求,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局为33家达到换发要求的民办学校
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200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暨换证检查中,为33家合格
的民办学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整改11家,取消办学资格或自行中止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