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区58个居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2.4亿元,集体可分配净收入3022万元,
上缴税金9827.9万元。集体经济对于居村民增收、巩固基层组织、壮大财政实力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不
断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居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
要求和群众的愿望。为探索居村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完善居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
式及合理分配方式,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居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
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居村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区农业局组织人员调查研究,征求意
见, 借鉴外地经验, 拟定了《关于全区居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
2004年8月17日, 区委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意见,并印发了《济宁市市中区委、区政府
关于开展居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试行) 的意见》。成立了居村股份制改革领
导小组, 在农业局设立了办公室。8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居村股份制改革试点
工作动员会议,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 004年9月1日,蒋林居委股份制改
革试点工作开始, 12月18日,蒋林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正式揭牌, 试点工作获得圆满
成功。 1、创造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城郊居村经济体制的发展模式。蒋林居委从
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入手,用股分制形式将群众与集体凝聚成新的利益共同体,使依附
土地的农民转变为持股的股东, 实现了地产、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重新优化配
置。 2、改变了过去以村队为基础的分散经营格局,形成了统一的经济实体,建立了
政资公开、权责明确的居村经济管理方式,理顺了居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突
出了居委会行政管理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3、坚持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合理将集体积累分割成不同部分,既考虑到
集体资产分配的公平,又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形成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居村利
益分配机制。 4、界定了居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规范了居村干部的施政
行为和居民的参政议政行为,强化了城郊居村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的组
织基础。
(周强、孟凡佩)
【市中区居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视图
2004年全区58个居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2.4亿元,集体可分配净收入3022万元,
上缴税金9827.9万元。集体经济对于居村民增收、巩固基层组织、壮大财政实力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不
断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居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
要求和群众的愿望。为探索居村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完善居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
式及合理分配方式,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居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
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居村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区农业局组织人员调查研究,征求意
见, 借鉴外地经验, 拟定了《关于全区居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
2004年8月17日, 区委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意见,并印发了《济宁市市中区委、区政府
关于开展居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试行) 的意见》。成立了居村股份制改革领
导小组, 在农业局设立了办公室。8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居村股份制改革试点
工作动员会议,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 004年9月1日,蒋林居委股份制改
革试点工作开始, 12月18日,蒋林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正式揭牌, 试点工作获得圆满
成功。 1、创造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城郊居村经济体制的发展模式。蒋林居委从
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入手,用股分制形式将群众与集体凝聚成新的利益共同体,使依附
土地的农民转变为持股的股东, 实现了地产、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重新优化配
置。 2、改变了过去以村队为基础的分散经营格局,形成了统一的经济实体,建立了
政资公开、权责明确的居村经济管理方式,理顺了居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突
出了居委会行政管理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3、坚持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合理将集体积累分割成不同部分,既考虑到
集体资产分配的公平,又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形成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居村利
益分配机制。 4、界定了居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规范了居村干部的施政
行为和居民的参政议政行为,强化了城郊居村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的组
织基础。
(周强、孟凡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