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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与对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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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统战与对台事务

第一节 统战工作
统战队伍建设
1994年建区时,区委统战部仅4名工作人员。为加大对统战工作的工作力度,先后组建了区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工商联和区政府民族宗教局,健全机构,理顺关系,配齐配强统战干部。2000年,在全省县市区中率先成立由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全区统战工作。全区各街道都设立宣传统战委员,分别在街道、社区两级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级统战管理网络,使统战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94年建区时,区政府及部门、街道无一党外领导干部。1999年4月,区委组织部和统战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加强全区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对全区党外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至2010年年底,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发展到20人。其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区政府副区长1名,区政协副主席3名,区政府部门副职9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同时,落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从全区范围聘请有代表性的28人为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呼声,充分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干好本职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社区统战试点工作
2003年,在全区开展社区统战试点工作。组织干部深入住户、企事业单位,对辖区内各界统战成员调查登记,建立街道社区统战成员数据档案。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有关部门主动配合”的原则,建立覆盖全社区的统战工作组织网络,把社区统战融于社区建设工作之中。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引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通过召开座谈会或组织到外地参观考察等形式,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把经营范围单一的企业,向多元化集团公司发展。在全区开展“同进共富奔小康”活动,发出“民企帮村”倡议书,组织15家有实力、有意愿的非公有制企业与所在辖区农村结对子,并从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帮助结对子村发展经济,帮扶贫困户、贫困学生,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至2010年,共拿出100万元资金,帮助改变农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统战“双基”建设工作
2010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全区统战“双基”(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和实践,确立“三四五”工作模式,即强化“三种观念”{重要法宝”观念、“科学发展”观念、“以人为本”观念},确保“四个健全” {机构健全、网络健全、阵地健全、制度健全},搭建“五大平台” {统战政策宣传平台、统战系统涉稳信息反馈平台、统战成员引资引智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平台、统战工作网络督察平台},推进了统战“双基”建设工作。该模式被评为全市统战工作创新奖,奎文区被评为全省统战“双基”建设先进单位。
第二节 对台事务
1994年~2010年,每年制定全区对台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意见。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的对台工作实施情况,检查、了解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鲁台经贸洽谈会,做好对台招商引资工作。至2010年,共完成了12届鲁台会的各项筹备和参会工作,共邀请参会外商及台商1458人,其中,台商655人,占与会外商的45%;签订台资合同、协议65个,合同、协议台资额1.959亿美元,其中,合同11个,合同台资额0.84亿美元。
协调和指导全区对台经贸工作和奎文区与中国台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至2010年年底,全区累计接待台胞2800多人次,促成了13个企事业考察团组赴台交流,结交了一批在经济上有实力、有影响的台湾人士,为开展深层次的交流奠定了基础。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台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2008年,山东省台办在潍坊城区设立“潍坊市台湾商业园”。园区范围为东至新华路,西至月河路,南至健康街,北至福寿街,面积约15平方公里。同年,台湾大润发等企业及一批项目也落户奎文。至2010年年底,商业园区内已有台湾品牌店25家、其他配套服务企业5家。
第三节 民主党派工作
奎文辖区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7个民主党派。至2010年年底,辖区共有民主党派成员718人。区委统战部多次对奎文辖区各民主党派成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区委统战部每名领导干部结交5名不同党派有代表性的民主党派人士,定期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子女就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泛听取民主党派等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还定期组织协助辖区各党派机关围绕全区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项调研考察,支持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区政协在换届中增加民主党派成员名额,专门设立民主党派界别,第四届区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达到24人。联系辖区内各民主党派中的科技人员、医疗专家、律师,在全区开展以“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四下乡”活动,到农村及社区开展义诊,并免费发放药品,举办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卫生知识讲座,春节期间帮助社区举行各种文化活动。
第四节 民族工作
2010年,全区有22个少数民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壮族、维吾尔族、黎族、仫佬族、藏族、侗族、鄂伦春族、瑶族、土家族、高山族、俄罗斯族、苗族、白族、锡伯族、傣族、达斡尔族、彝族、傈僳族),共1190人,约占全区人口总数的0.24%。其中,人数比较多的是,满族472人,回族371人,蒙古族93人,朝鲜族86人,壮族30人。奎文区属于少数民族群众散居地区,1994年建区之后,每年都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在宣传媒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举办学习班等形式,在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 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搞好审查认定工作,切实为少数民族考生搞好服务。
第五节 宗教工作
奎文区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4种宗教,信教群众近3800人,约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1%。全区共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0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9处,佛教活动场所1处。基督教信徒最多,有1900余人,设有奎文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设教堂2处,聚会点7处,教职人员7人;天主教信徒31人,主要是在市天主教教堂活动;佛教信徒1600余人,主要是居士,大部分在自家活动,有神职人员(比丘)3人,住廿里堡金泉寺佛教活动场所;伊斯兰教信徒260人,主要是居住在辖区的回族信众。
1995年12月,奎文区基督教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奎文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简称区三自爱国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领导班子,通过了《章程》和会议决议。2003年9月,奎文区基督教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并通过了《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领导班子,通过了会议决议。区三自爱国会自成立起就成为政府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力组织,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02年2月起,在全区建立了三级行政管理网络、宗教内部管理网络和信息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全区上下形成逐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宗教管理网络。通过编印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管理宗教,搞好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同时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对活动场所实行“三定”管理,使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加强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每年与基层签订“双防”责任书,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每年举办培训班,指导帮助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信教群众中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教徒、“国旗进教堂”、“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等各种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争做好教徒、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