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精神文明建设

档案浏览器

第七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思想道德建设
思想道德宣传
在1995年思想教育期间,全区培训宣讲骨干180名,编发宣讲材料1500份,宣讲170场次,参加听众 5万人次。1996年,建立宣传站38个,发放“明白纸”3000份,黑板报2000块,制作宣传版面300块,摆放室内标志牌1000个,形成了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1997年,在宣传过程中把“三德”(孝德、诚德、爱德)建设内容和市民日常行为规范概括提炼,形成12条浅显易懂、易记、便于操作的具体文明守则,发动广大群众与各居委会签订文明自律承诺书,自觉做到12条。组织征订《现代文明画报》、《文明用语手册》等书刊200多册,征订“市民文明公约”标志牌864个。2001年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知识问答、公民道德建设大家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意识。2003年,各联动单位走上街头进行了大规模宣传活动,在《奎文报》上开设了知识问答和“公民道德建设大家谈”等栏目,出宣传栏、黑板报200期,举办知识讲座10期,召开座谈会、讨论会50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同年6月,组织全区50多家工商企业上街进行了宣传。在全区形成诚信为本的社会风尚,塑造奎文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2006年~2008年,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组织开展了感知荣辱图片展、短文征集等活动,通过连续几年的宣传,在全区形成“讲文明,知荣辱”的良好氛围。2010年,全区组织教育培训活动300余次,受众市民30多万人次。广泛开展了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十大行动”(文明培训行动、文明评议行动、文明评选行动、志愿服务行动、文明交通行动、公共文明监管行动、文化引领文明行动、文明窗口示范行动、文明品牌打造行动、文明形象塑造行动)、“唱红歌、颂祖国”、“拥抱全运、志愿潍坊” 和文明知识竞赛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系列践行活动 112场次;组织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其中,涌现市级道德模范提名5人、区级道德模范5名,文明市民20名。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楼院、文明户创评活动,通过文明创评活动,增强了市民的文明意识,引导市民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思想道德建设
以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契机,从1995年开始重点组织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爱祖国、爱奎文、爱校、爱厂、爱岗”演讲比赛。1996年,以培育和弘扬奎文精神为主要内容,进行艰苦创业教育,同时学习济南工商银行和交警支队的经验,有针对性的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重点突出未成年人教育的作用。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两赛两争”(赛业绩、赛技能,争当模范党员、争当系统标兵)窗口服务活动,教育系统开展了“红带飘扬,团徽闪亮”活动,财税系统开展了“三爱一树”(爱祖国、爱财税、爱岗位,树立财税新形象)活动,公检法系统开展了“双十佳”(“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活动,工商系统开展了“工商新形象年”活动,金融系统开展了“四讲一服务”(讲改革、讲政治、讲法纪、讲效益,提高服务水平)活动等。1997年~1998年,以荣获山东省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为契机,开展“爱祖国、讲文明”读书教育活动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2002年,突出公民的思想道德和诚信教育,在广大群众中宣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2003年,组织开展了“创建零失业社区”、“文明诚信路创建”、“综合执法进社区”、“爱心互助”、“万家洁净”等8项活动,把思想道德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公民思想道德水平提高。2005年,开展了“六大家园”建设(爱心家园、生态家园、人文家园、文明家园、和谐家园、平安家园)。2008年,围绕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四德工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重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的采集、编写和推荐工作,共收集、整理、上报案例80个。在抗震救灾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捐款并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等活动;总结推广“社区思想道德论坛”、“文明教育读本”、“文明监督队”等6个典型案例。通过长期持续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力的促进了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全区公民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2009年,积极开展市民素质提升活动。开展以做文明人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市民学校对社区居民进行文明素质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文明讲堂,提升本单位人员的文明素质;在第十四个“世界读书日”之际,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好读书,读好书”的氛围。2010年,以“做文明使者,建和谐之窗”为主题,全领域拓展服务内容,全过程提升服务质量。突出抓好窗口行业的文明形象塑造,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和扁平化服务模式,确保行政效能提速30%以上。以“听百姓诉求,为百姓解忧”为主题,组织开展好“服务民生面对面”活动,畅通诉求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大力开展“标准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品牌建设,积极推广挂牌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等模式创新,以服务方式的精细化、多样化,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一体化。在学校、医院、银行、车站、宾馆、交通、商店等公共服务部门,牢固树立“小窗口、大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规范服务,推广文明用语,倡导践行文明礼仪,提高服务人员文明素质,努力打造现代城市文明靓丽的窗口形象。
第二节 文明创建
文明城市创建
1996年,积极参与潍坊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双拥模范城,在全区开展“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1997年,制定下发《奎文区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区责任制》文件,对各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在全区确定了20个单位,建立起“一站(文化站)、两栏(宣传栏、阅报栏)、两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对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1998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1999年,上报创建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申请,制定了创建规划,召开区文明委会议。2000年,组织开展抓城市农村、抓机关基层、抓典型“三抓三带”工作。2001年,筹备召开了党建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参观了8个现场,5个单位做典型发言,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2004年,全区在创建工作中重点抓了“一项教育、三项活动”。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创建文明城区,建立信用奎文”活动、“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活动。2005年,制定下发《奎文区建设文明奎文、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文明城区测评目标任务分工》、《创建全省文明城区工作会议制度》、《奎文区创建全省文明城区工作督察制度》。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牌、印发《致市民一封信》。在市以上报刊发表“创城”报道43篇(条),市以上电视台播出稿件65篇,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2008年,制定下发《关于创建文明城区、深化和谐创建的实施意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建立测评档案97卷,形成材料审核记录表131页,20万字。组建实地考察组,连续开展多次拉网式模拟测评,成立4个督察小组,巡回督促检查。2009年,集中开展两大行动。(1)集中宣传活动。下发《奎文区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方案》,形成宣传热潮,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维护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2)集中整改行动。组织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文明考评的突出问题。2010年,下发《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潮。同时,建立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活动和常年督察考核工作机制,对创建集中活动进行督察考核,有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开展。3月上旬,区委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开展全区第一个全民文明月活动。全区上下层层动员发动,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掀起大规模群众性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热潮。
文明单位、机关、村居创建
1995年,开展“一学两上创双优”活动,对全区原有20个区级和区级以上文明村进行了普查,突出抓了村容村貌的治理整顿,保证了文明村的创建质量和水平。1996年,重新修订下发了文明企事业、文明学校、文明街道、文明机关、文明村、文明小区、文明户、文明个体户、文明市民标准条件,配套下发各类文明单位百分考核细则。制定下发《奎文文明单位暂行管理办法》,打破文明单位“终身制”,确定了文明单位每隔三年重新评选表彰一次,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1997年,对年度评选出的97个区级文明单位逐一整理材料,由区委、区政府统一进行了命名表彰。1999年,潍坊金宝集团总公司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北王村等21个单位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后门街等2个小区被授予“市级文明小区”称号,院校街道被授予“市级文明街道”称号。市实验小学成为全区第三个省级文明单位。2000年,全区共有省级文明单位4个、市级文明单位21个、区级文明单位112个。2001年,大虞街道早春园社区和东关街道中和街社区作为全区的先进社区,被推荐参加全国和省、市级的文明社区示范点创评活动,4个单位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被省文明委命名为200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当年全区共有省级文明单位4个、市级文明单位24个、区级文明单位162个,其中,新增市级文明单位3个、区级文明单位35个。2003年,推荐市级文明单位4个、市级文明单位24个;省级文明单位新增到5个。2005年,全区文明村创评取得巨大成就,廿里堡街道南屯村在全国文明村创评中脱颖而出,当年10月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2006年,修订下发《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文明和谐社区考核细则》。2007年,制定《关于在农村社区化进程中同步加强新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和谐社区等检查验收工作,全区新增省级文明单位(社区)5个、市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机关)11个、区级文明单位31个,有力地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2008年,全区共有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21个、市级文明单位39个。2010年,全区新增省级各类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17个。全区共有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28个、市级文明单位43个。
文明市民和道德模范创建
以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契机,从1995年开始重点组织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爱祖国、爱奎文、爱校、爱厂、爱岗”演讲比赛等活动。1996年,在全区广泛开展了“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参加了全市开展的“文明杯”跨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1997年,以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百佳文明市民、百佳文明户评选活动。1998年,组织开展“青春立功展风采、服务质量万人评”活动、讲“两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爱祖国、讲文明”读书教育活动。1999年,组织参加了在全省开展的“孔府家杯”农村倡新风活动,全区共有20户居民被省、市文明委分别命名表彰为农村倡新风活动模范户。2000年,区公安分局实行“四有四必”(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承诺、区工商分局实施“首问责任制”、区地税分局建立“1111”服务系统等做法都受到了社会的认可。2001年,起草《奎文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调查报告》,与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宣传活动的意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有关知识问答、“公民道德建设大家谈”等活动。8月,召开全区党建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参观了8个现场,有5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2003年,开展“整洁我们的家园、共创文明社区”活动、“文明之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社区活动。2004年,开展以建立“阳光爱心”扶贫超市、创建“零失业”社区、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诚信行业、创建文明诚信机关的“创建文明城区,建立信用奎文”活动,“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活动,取得一系列经验和良好效果。2005年,以“争创文明社区,共建和谐奎文”活动为抓手,从卫生环境、社会环境、人际关系、文化氛围、市民素质、社区共建方面开展“六大家园”建设。2006年,以“全市文明和谐社区现场会”在奎文召开为契机,协调奎文交警大队、区环卫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六大家园”标准要求,开展了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选取苇湾小区、名门世家、南屯村3个社区进行指导和整治。同年,全区共有11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和谐社区”,占社区总数的20%。开展“幸福2+1”(指三口之家两个大人加一个孩子)家庭才艺比赛、“和谐社区,温馨港湾”演讲比赛、“快乐星期天”广场文艺演出活动、“和谐社区,文明家园”摄影比赛、“迎奥运,讲文明,促和谐”优秀体育健身项目展演、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完善社会救助和城乡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常年参加志愿服务的团员青年近万人。2007年,围绕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五型光荣户”、“文明家庭活动”和“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做好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奎文区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共推荐56名候选人,推荐上报市级道德模范4名。2001年~2008年,全区共举办3届“文明之夏”活动。2008年,组织群众性绿化活动,大力推进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单位、绿色家庭建设,打造潍坊新华中学、文萃园等一批精品绿化工程。在全区青少年中组织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是非、善恶、美丑观念。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以“改革开放在我身边”征文比赛、“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百题知识竞赛、“老照片新变化”书画摄影展、“我与改革开放30年”全民演讲比赛等七项活动为载体,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2009年大力推进以“四德工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核心的公民道德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基层组织推荐、审核初选、公示投票、综合评定等程序,评选出“奎文区首届道德模范”,并召开全区道德模范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努力发现和挖掘一批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群众,促进了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2010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树文明新风,在所有社区内设立道德点评台,在社区显要位置,充分利用原有的宣传栏、墙报等设施,刊载《居民荣辱事情月月评》、《文明市民评选》、《市民文明公约》等内容。同时,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巡讲活动,组织全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广泛进行道德教育,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进程。积极开展“和谐邻里节活动”,围绕“邻里学”、“邻里情”、“邻里乐”、“邻里帮”、“邻里颂”五大方面开展活动,构建新型的邻里关系,促进全区广大市民的道德养成。
第三节 社会新风
社会新风是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推动力量,1994年~2010年,奎文区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新风活动,并先后涌现出一批热爱集体、团结互助、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舍己救人、无私奉献、拾金不昧等新人新事新风尚。
助人为乐
1994年起,全区每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助人为乐活动,助人为乐蔚然成风。在工作上加班加点不计名利、不计报酬;每逢“学雷锋日”、“五四”、“七一”、“十一”等节日,都开展义务理发、义务修理家电、送医送药、送法律等各项活动。常年为军烈属、“五保户”、残疾病人进行义务劳动和服务,数十万个学雷锋小组及“青年义务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活动常年活跃在各社区,涌现出以贾培成等为代表的乐于助人道德模范,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
贾培成,男,1932年2月生,奎文区大虞街道新华路中社区居民,奎文区首届道德模范,第三届“潍坊好人”。对邻居们真诚相待、热心相助,在无锡召开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城区工作委员会2007年年会暨表彰大会上,被评为潍坊市唯一一名“全国好邻居标兵”。
谭强,男, 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奎文区奎北房管所“便民服务中队”队长。多年来,他带领该所青年志愿者便民服务队36名成员,为市民提供便民服务1700余次,其中,为居民维修房屋1.8万平方米,疏通管道7200多米,淘挖检查井840多个,义务为孤寡老人、下岗职工提供无偿服务460余次,结对帮扶困难户4户。该服务队被评为“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潍坊市十佳“青年和谐号”、“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标兵”。该同志曾荣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和“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山东省职业道德标兵、潍坊市劳动模范,被山东省建委、山东省人事局记三等功一次。
捐款捐物
每当出现地震、水灾和危难病人、危困职工以后,全区人民均有捐款捐物的风尚。每次都能踊跃捐献,个人捐款从几十元、几百元甚至成千上万元的,捐献冬衣,夏服、棉被等物品的,充分展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崇高风尚。在开展救助贫困职工、失学儿童活动中,全区共救助贫困职工、失学儿童数近千人次。其中,2010年全市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在奎文区启动,全区各界共为空巢老人捐款15万多元,有效地推动了奎文区关爱空巢老人工作的开展。
庄方聚,男,1951年10月生,奎文区梨园街道庄家村村民。从1976年给唐山地震灾区捐款开始,30年来不间断捐款救灾助学,至2010年,先后为新疆、四川、湖南等国内一些地震、洪涝灾区和印度、伊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灾区进行捐款数十万元,先后帮助过10名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拾金不昧
在树新风活动中,全区涌现出大批拾金不昧先进个人。2010年2月28日7时许,奎文区育华小学五年级二班学生李学岩(男,11岁)和四年级二班学生武郅淏(男,10岁)在自己家住的小区内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3000多元,他俩及时将钱包交到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廿里堡派出所,在家长和民警的帮助下,最终将钱包还给了失主。奎文区出租汽车公司和谐车队2009年6月成立以来,共捡到38560元,电脑2台,手机98部,其他各类物品430余件,折合35万多元,这些事迹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见义勇为
奎文区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群体和个人,他们在危急情况下挺身而出,弘扬了社会正气。
桂树山,男,1962年11月生,奎文区北苑街道则尔庄村村民,个体经营业户。2002年8月13日晚8:30左右,他和几位同志在潍坊市体育馆西门外发现有人抢包,随即乘面包车超过了抢包贼,桂树山抢先下车拦截。抢包贼见势不妙,上了出租车,桂树山毫不犹豫地扑到车前盖右侧,被出租车拖行300多米,他右臂被拖伤,20天后才康复出院。桂树山被潍坊市、奎文区两级党委、政府分别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2500元见义勇为基金奖励。2004年8月,同样是在潍坊市体育场,桂树山再一次与他人合伙抓捕偷窃自行车的盗贼,又一次负伤,被盗贼用刀刺伤眉骨,额头上留下了3厘米多长的口子。桂树山于2005年再次被潍坊市评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桂树山的事迹先后被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潍坊电视台、《潍坊日报》、《潍坊晚报》多次报道,并被《潍坊晚报》评为2005年度社会十大新闻人物。
李丰海,男,1946年1月生,潍坊棉纺织厂退休职工。2007年11月16日中午,他在自家单元楼前见到两名犯罪分子正在侵害自己的邻居,关键时刻他挺身而出,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依然与歹徒进行英勇搏斗,弘扬了社会正气,潍坊电视台直播潍坊栏目、齐鲁电视台、潍坊晚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潍坊日报等媒体曾多次报道他的事迹。
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一种职业奉献精神,1994年之后,全区上下发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创业精神,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涌现了一批先模人物。
刘素雁,女,1970年4月生,潍坊十三中教师。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的同时还积极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发表论文十余篇、举行了十几次观摩课,展现了阶段性改革成果。独立编写了《中学化学教材全解》一书,执教的《原子能不能再分》为全国创新教育实验与研究学术研讨会的主会场提供了现场观摩。由于工作认真优秀,她先后被授予山东省优秀教师、潍坊市“十佳”教师、“潍坊市教学能手”、“潍坊市优秀教师”、“奎文区劳动模范”和“奎文区科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吴俊萍,女,1963年12月生,奎文区中心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她坚持常年如一日主持并参与每一台手术,节假日及夜间常年听班,随叫随到,全身心投入到妇产科事业上。带领全科医护人员多次成功抢救危重病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奎文名医”、“奎文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11月被评为“山东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授予三等功。
吕峰,女, 1962年2月生,中共党员。奎文区东关街道民生街社区党委书记。27年来,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她所钟爱的社区事业上,情系人民调解工作,在平凡工作中为社区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小巷总理”之星、“山东省优秀调解员”、潍坊市首届“十大巾帼道德模范”、潍坊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潍坊市“十大助残模范”、潍坊市“新中国成立60周年100位功勋人物”、潍坊市劳动模范、奎文区“三八”红旗手,连续多年被评为“奎文区优秀共产党员”,两届连任奎文区人大代表。
诚实守信
自1994年建区开始就十分重视诚信意识建设,广泛开展行业建设、道德模范评选等社会诚信建设活动。
贺旭明,男,1966年 12 月生,奎文区广文街道南乐道社区居民,一位普通的个体工商户。他在经营中时刻坚守“诚信”二字,面对客户,除了做到优质的质量保证和优质的服务保证外,更重要的是有一条“诚信”的纽带始终贯穿于营销当中。对人对己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办事,坚决不与没有诚信的经销商打交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蒋瑛,女,1968年6月生,农村信用社奎文联社营业部主任。她始终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紧密联系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带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誉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和金融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带领营业部员工坚持竭诚服务、诚信经营、廉洁勤业,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致富给予了及时地支持和帮助。
孝老爱亲
奎文区在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中,着重突出孝老爱亲的带动作用,全区广泛形成尊老爱幼的人文氛围。
张洪明,男,1961年3月生,中共党员,奎文区供销社副主任。母亲1997年因车祸截去了右腿,父亲半身不遂已十多年,他业余时间都是照顾两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2004年父亲去世后,他把母亲接到自己家里,把朝阳的房间安上空调给老人住。为更好地照顾母亲,他阅读医学书籍,自学注射、按摩等基本医术,母亲平时的小病也不用去医院了。为了让母亲享受到正常人的快乐,他每天背着母亲下楼,用轮椅推着在户外赏光。 2008年,他姐姐因车祸受伤,处于植物人状态,其母亲不放心,他就把姐姐接过来住在一起,给予生活上的照顾。他十几年如一日,照顾患病的双亲,成为奎文区孝老爱亲的优秀典型,多次被评为省、市、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潍坊市孝老爱亲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