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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纪检监察

第一节 区纪委全委会
1995年3月~2010年12月,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区党代会选举产生,历经4届,即第九届(1995年3月~1998年2月)、第十届(1998年2月~2003年1月)、第十一届(2003年1月~2007年2月)、第十二届(2007年2月)。
1995年3月29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九届一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新当选的13名区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1996年4月15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会议传达和学习贯彻了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1995年全区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1996年全区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96年12月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保证和促进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区委“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落实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1997年4月11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会议传达和学习贯彻了中纪委八次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1996年全区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1997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98年2月11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会议讨论了区纪委工作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请中共奎文区第十次党代会审议。
1998年2月1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一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新当选的13名区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1998年4月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讨论通过了199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1999年4月9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1998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199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0年2月22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在潍州路街道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次全会精神,总结1999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1年3月29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在区房管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0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1年10月1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在区房管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促进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及省、市、区委提出的贯彻意见的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2002年3月19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在区房管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纪委七次、省纪委七次、市纪委十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0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3年1月13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在区纪委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了区纪委五年工作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请中共奎文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审议。
2003年1月16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新当选的15名区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2003年4月12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传达贯彻了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0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4年3月3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3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4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004年10月13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在区建设局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了关于提高纪律检查能力,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等问题。
2005年3月15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省、市纪委全委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
2006年3月16日 ,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省、市纪委全委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
2007年1月27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在区纪委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了区纪委工作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区中共奎文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审议。
2007年2月6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在东郊宾馆召开。新当选的26名区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1名委员因事请假。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2007年3月21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省、市纪委全委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
2008年3月21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9年2月24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在区直机关综合服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上级纪委要求,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9年6月22日,中共奎文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在区政府综合服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对《中共奎文区纪委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进行讨论评议。
2009年10月12日,中共奎文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在区直机关综合服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分析研究全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0年3月16日,中共奎文区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在区级机关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1年1月30日,中共奎文区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在区级机关服务中心召开。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精神,总结201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
第二节 党风廉政教育
1995年,针对全区经济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总结推广全国劳模潘海昌先进事迹。1996年开展“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教育活动,组织参加中纪委监察部举办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和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的党纪政纪知识竞赛,获得全省组织奖。1997年,开展以“学条规、守纪律、增党性、促廉政”为主线的“政策法规年”教育活动,举办友谊杯“学、守、增、促”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参加省纪委举办的“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被省纪委评为组织奖。1998年,举办“民心工程”成果图片展览,《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活动。1999年,围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组织全区科(局)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01年,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教育活动,参加潍坊市“国税杯”党风与廉政知识电视竞赛。举办“建设杯”演讲选拔赛,开展争创“廉内助”活动。2002年,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活动,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集体谈话。举办村“两委”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2003年,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优化环境”教育活动。举办“正气之歌”反腐倡廉大型文艺晚会,选拔的节目参加全市汇演获得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区纪委荣获全市反腐倡廉文艺汇演组织奖。2004年,重点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学习活动。参加全市“弘润杯”学习两个《条例》电视大奖赛,获得二等奖。2005年,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80多人到潍坊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成4个廉政谈话小组赴51个单位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印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奎文地税分局、区教育局分别进行廉政文化进家庭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试点工作。2006年为全区“党风廉政教育年”,开展了“廉政勤政、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编印《警示钟·忏悔录奎文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读本》1000多套。举办“唱正气歌、树荣辱观”反腐倡廉歌咏大赛,开展廉政报告巡讲活动。2007年,以“树立荣辱观、唱响正气歌”为主题,在农村开展“风清气正新农村”活动,在社区开展“廉洁和谐新社区”活动,在机关开展创建“廉政、务实、高效”机关活动,在学校开展“崇廉敬洁”活动,在企业开展“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活动,在家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奎文区被评为“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奎文公安分局、地税分局、东关街道苇湾社区、潍坊日向友好学校被授予“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举办了“廉政促发展、和谐兴奎文”大型文艺晚会。2008年,组织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和谐发展百堂讲廉”讲座22场次,组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60多场次,对6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培训。邀请中纪委原研究室副主任刘春锦为400多名党员干部做反腐倡廉教育。在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制作悬挂廉政文化展板3000多块,编印《廉政文化系列丛书》1200套。重点打造了区财政局、廿里堡街道、广文街道文化路社区、东关街道奎文门社区、潍州路街道潍柴社区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2009年,反腐倡廉“三个基地”和“正气之歌”大型专场晚会两项活动被评为“潍坊市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组建80多人的纪检监察干部合唱队伍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庆七一·唱红歌”大赛,2支曲目分获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节目奖。组织征集全区廉政文化作品120余件,上报市纪委65件优秀作品,其中,原创歌曲《党旗鲜艳》、独唱《红旗飘飘》和《廉政文化丛书》获得三等奖。组织人员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演讲比赛,获得优秀成绩。2010年,积极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主题教育,举办辅导讲座、廉政党课126场次。发放《教育读本》1000本,进行了全区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组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2009年之后提拔交流的300多名领导干部集体观看《欲之祸》、《忏悔录》警示教育片,进行了以“惟以自律成精彩”为主题的集体廉政谈话。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的意见》,印发《廉政准则》读本3000多册,集中开展知识答卷活动,举办知识竞赛。组织2名选手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准则、守党纪、作表率”主题演讲比赛,获得优秀成绩。组织全区8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市党风廉政知识测试,组织1100名党员干部观看大型现代吕剧《情洒北川》。开展“廉政文化之星”评选,组织编纂《读典·修身·自律》系列丛书,印发2.4万册。
第三节 党风廉政监督
1995年,制定下发《区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国内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乘超标车专项清理,对清理出的9辆超标准车通过调换、变卖等形式全部进行了处理,制定《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管理使用规定》。1996年,建立实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打招呼制度,针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敲警钟。1997年,制定下发《关于重申和制定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的通知》、《奎文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大额支出暂行规定》和《奎文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清房工作,全区584名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对住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55名领导干部住房超标准面积均在房改中按市场价付了款,共计40万多元。1998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关于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区内公务活动中接待工作的暂行规定》,规范接待标准、程序,遏制公款吃喝玩乐和铺张浪费歪风。开展通讯工具清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139部住宅电话全部作价给了个人,收回作价款15万元;对违反规定的181部移动电话,110部作价给了个人,收回作价款6.75万元;56部借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全部退回,15部由区财政局统一进行了拍卖。1998年起,实行政府采购制度。1999年起,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围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党内监督。1999年~2000年,开展全区干部职工占用公有住房集中清理、全区干部借用、担保、介绍基金会款项清查清退及狠刹公款吃喝玩乐工作。2000年,实行区纪委常委同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信访约谈制度。2001年,以规范从政行为为重点,在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清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工作。2002年,督促机构改革中调整的110名领导干部退还原单位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开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集中清理工作。制定《奎文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勤政自律规定(试行)》。2003年,制定《奎文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轮岗工作“七不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小汽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集中清理。2004年,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2005年,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制定《潍坊市奎文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规定(试行)》,自该年起购置公务用车实行“三审一备案”。2005年~2006年,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建购干部职工住房专项清理。对全区购置公务用车情况特别是2005年1月1日之后购买和处置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2007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住房、配备使用公车情况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七项清理”。2008年,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开展换届纪律专项检查,重点对换届以来领导干部遵守住房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遵守乘用车规定、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专项清理纠正工作。全区各村(社区)建立基层纪检组织,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重大事务决策以及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筑起基层反腐倡廉“防火墙”。2009年,在区、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全面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廉和询问质询制度;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配偶子女廉洁从业情况;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廉政信息进行采集,充实廉政档案;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2010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交流任职后有关事项;对全区公务用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实施街道基层站所“双述一评”制度。在38个具有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第四节 查办违纪案件
自1994年建区之后,逐年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突出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重失职渎职案件,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基层干部违法乱纪、严重侵犯群众利益案件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1994年~2010年,共立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1起,追究党纪处分86人、政纪处分33人。其中,开除党籍49人,留党察看14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查处万元以上大案51起,涉及科级干部29人。

第五节 行政执法监察
1995年~1997年,区纪委、区监察局会同区财税、工商、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门班子,对预算外资金每年检查清理一次,共检查清理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254个次,纠正违纪违规金额2100万多元;会同区建设委员会、区计划委员会、区国土分局、区地震局等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先后开展了2次全面检查和12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99个,评出6个质量优良的流动红旗工程项目,对11个施工质量问题较多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其中6个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亮“黄牌”。1998年,对全区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办实体情况进行调查,对9个机关和群团组织所办的25个实体进行脱钩清理。1999年,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重点对31家粮食零售户、加工业户和用粮户进行了检查整顿,签订责任书;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1996年之后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共涉及44个建设单位、32个施工单位,检查单体工程103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严肃处理。2001年,组织对社会保障四项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统计执法、下岗职工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环保执法等进行检查。2002年,设立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和民营企业监督举报电话,制定《关于对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部门服务承诺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组织开展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举办参加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婚姻登记收费、计生收费进行检查;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2003年,先后开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管理、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工程项目等7项执法监察活动,涉及被查单位103个,金额6000万多元,查出违纪金额63.6万元,进行纠正处理。2004年,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及使用、事业性收费及基金和罚没款、银行账户设立以及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005年,先后开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执法监察、财税大检查、整顿和规范全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专项监察、整治企业非法排污专项检查及落实村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民主管理各项规定情况专项检查等,涉及部门、单位254家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2000万多元,挽回经济损失60万多元。2006年,对全区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2005年之后全区由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贯彻执行《招投标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7年,对全区中介社团清理脱钩情况进行集中调帐检查,对土地征用、节能减排、建筑市场秩序等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2008年,对全区“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全区软环境和涉企执收执罚情况专项检查;联合区政府法制局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涉及部门33个,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88项。2009年,区纪委牵头与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涉及的12个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3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由区监察局牵头,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对8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2007年之后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并下达监察建议书5份;与区政府法制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共抽查了2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97宗案卷,现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63条整改建议。2010年,牵头组织区物价、区审计、区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8处街道和13家区直部门所属的40余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基层站所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区86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抓好整改落实;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五项制度,通过招投标节约资金1398.6万元,资金节支率18.9%。
第六节 纠风专项治理
1995年年底,奎文区成立潍坊市婚嫁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对婚嫁用车进行严格的管理。至1997年底,共办理婚嫁用车5600多辆次,为国家和集体收回资金近30万元。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健全学校收费制度,组建区教育结算中心,实行“校账统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落实票款分离、阳光公示等制度,有效解决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行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制,开展10余次大规模药品流通秩序整顿检查,净化辖区医药市场秩序,减轻患者药品负担。开展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工作,坚持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领导负责制、一票否决制、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举制、快速反应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成为全市首批通过公路无“三乱”明察暗访的县市区。2003年~2010年,组织全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负责人对全区所有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双评”活动13次。组织30多个部门开展“窗口对话交流”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640多条。2005年,组织47个部门、单位做好“行风在线”上线工作,主要领导上线率达85%以上。2007年,组织21个部门有效开展“服务创品牌,效能零投诉”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品牌、服务承诺、热线电话和重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争创服务品牌,被评为全市“优质服务项目”。2008年,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区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集体资产归利于民。2009年,开展“服务民生面对面”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现场咨询690多人次,现场答复580多人次,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20余个。2010年,创新推出“奎文民生在线”服务监督平台,在线为群众服务,接受咨询求助88人次,在线解答群众问题200余次,收到建言献策56条,查处投诉15起,受到群众的好评。
第七节 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2003年~2010年,共受理查处各类软环境投诉523起,查结率100%。查处“三乱”案件8起,处理责任人员52人。推行“窗口对话”交流活动,组织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部分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面对面恳谈交流,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增进部门与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间的沟通理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担任软环境建设监督员,在部分基层单位设立软环境建设监督联系点,对全区软环境建设实施动态监督。推行部门工作人员身份、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组织开展“双评”活动,每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对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情况在全区通报,并向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建议,督促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