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审 计
第一节 国家审计
财政审计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每年对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向本级政府报告审计结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1996年~2010年,每年都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区财政局预算管理情况、区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和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含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并延伸审计二级预算单位和企业。每次审计都提出审计建议以及解决财政管理方面问题的意见和整改措施,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责成审计部门做好整改问题的监督。
行政事业审计
1995年7月,开始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定期审计。此后,在坚持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的同时,还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审计逐步展开。至2010年年底,共审计部门单位400个(次),及时查纠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在行政事业审计中,发挥审计机关和内审机构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实行分层次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财务收支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既确保审计面,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督,又加大审计深度,较好地保证了审计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94年9月,组织实施对潍坊东郊宾馆基建装修项目的审计,审计核减工程造价90万元,在建区之初为政府节约了宝贵的建设资金。此后,全区的基建投资审计逐步展开。1998年1月,对区直机关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050万元,审减率达26.8%。积极开展基建投资审计, 坚持依法严把开工前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两道关,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金融审计
1995年3月开始对城区的东园、东关、东郊、梨园、院校、廿里堡6个城市信用社上年度财务收支和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此后,区审计局自行开展或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金融审计项目15个,审计对象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单位。通过审计,维护了国家金融政策的严肃性,促进了金融机构管理水平的提高。2000年,金融机构隶属关系上划,金融审计改为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审计。
企业审计
1995年3月开始企业审计工作。首先是对奎文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94年度财务收支及经营主渠道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此后,共对97户企业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参与了部分企业破产、改制等工作的清算和查证,重点检查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工作中坚持“审、帮、促”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提出审计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经济责任审计
1995年4月开始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95年4月~1998年6月,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开展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第一个审计项目是对潍坊市百货公司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第二阶段是1998年6月以后,受区委组织部委托,首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此后,奎文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2001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参照其他县市区做法,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建立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至2010年年底,共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86个,查处违规行为金额4.8亿元,查处并向司法机关移送4起经济犯罪案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党委组织部门考察、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了依据,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重点事项审计
至2010年年底,在认真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同时,积极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共83项。1998年6月,完成潍坊市审计局交办的全国粮食财务挂账清查交叉审计等审计事项。重点对坊子区粮食系统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六个年度形成的挂账和不合理占用贷款的情况进行清查审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群众信访和重大案件的审计查证,1999年6月,对山东樱桃园集团非法集资案进行清理清查。主要承担了集资情况的摸底清查、集团所属企业资产负债的清查审计、违纪问题的查处和集资兑付等工作,整个清理清查工作历时5年。通过审计,核实了财务收支,澄清了事实。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审计调查
重点开展全区基本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审计调查、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调查、“城中村”改造等审计调查工作。2005年,国家审计署提出逐步加大审计调查比重的要求,省、市审计部门也在年度审计计划中逐步增加审计调查的项目,自2007年开始,连续三年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调查等。在对全区2006年~2007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审查基金是否遵循自愿原则,是否按时、足额筹集,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强制收缴以及减免、截留和套取基金等问题,审查基金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及基金支付使用的真实、合规等问题。通过审计调查促进了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 内部审计
奎文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2006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由区政府转发全区。至2010年年底,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有的设立了专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有的设立了内部稽核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的由相关科室和人员承担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制度逐步完善,内部审计机构逐步健全,内审工作全面展开。内审机构依据法规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区教育局审计科开展的校舍改造决算审计,以及按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管理的中小学校长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取得良好效果。
第三节 社会审计
1994年11月8日,全区第一个社会审计机构潍坊鸢都审计师事务所正式挂牌办公,隶属奎文区审计局,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7年1月,奎文区审计咨询培训中心成立,隶属奎文区审计局,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9年4月更名为潍坊鸢都审计咨询中心。潍坊鸢都审计师事务所、潍坊鸢都审计咨询中心分别于1999年9月和2001年2月与奎文区审计局脱钩,并实行改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