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1994年7月16日,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奎文分局由原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潍城分局划出。同年8月31日,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奎文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奎文分局)成立,是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分局,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编制90人,内设办公室、个体市场室、经济合同商标广告物价室、企业外资室,负责奎文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94年9月,设立工商事务咨询服务中心。同年10月,设立奎文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均属事业编制。1995年1月5日,增设政工科、财务科、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市场管理科、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经济检查科、物价科(挂奎文区物价检查所牌子)。1995年3月~11月,先后设立消费者协会、经济检查大队、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基建办公室。1997年1月,增设法制科。1997年11月,撤销物价科(物价检查所)。1997年11月,增设合同科。1998年4月,设立私营企业协会。同年8月,设立个体私营业者协会。1999年4月~7月,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2002年7月,改工商局奎文分局为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之后,分局的名称、体制和管理归属没有变化。期间,内设科室做了几次调整。至2010年年底,内设12个科室(直属局、中心、队)、8个工商所,全分局编制140 人。
工商局奎文分局在辖区内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所(管理办公室),是工商局奎文分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工商所),承担管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94年8月,下设民主街市场(1996年4月,更名为幸福街工商所)、梨园、东园、纺织品批发市场、金宝服装批发市场、廿里堡6处工商所;1995年4月,增设东关和工福街工商所。1996年11月~1997年9月,先后增设潍坊市新华路直销市场管理办公室、潍坊市城区果品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和潍坊市南下河市场管理办公室。1997年9月,增设北苑、南苑、广文、院校4个工商所,原东园和梨园工商所分别更名为大虞和樱桃园工商所。2000年2月~6月,先后增设潍州路市场、早春园市场和福新园市场管理办公室。至2002年7月,调整为大虞、潍州路、东关、廿里堡、广文、梨园、北苑、南苑8个工商所,其中,大虞、潍州路、东关、廿里堡、广文5个为副科级工商所,其他3个为股级工商所。2009年5月,南苑工商所改为南苑中队。至2010年年底,工商所设置无变化。
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奎文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更迭表
姓 名职 务任职时间备 注周凤阁局 长1994年9月~2001年5月党组书记姜言韶局 长2001年5月~2007年2月党组书记王致奎局 长2007年2月~党组书记李洪洲副局长1994年9月~1995年11月党组成员张文东副局长1994年9月~2004年4月党组成员王明奎副局长1995年9月~2001年6月党组成员王汉鹏副局长1998年12月~2001年6月党组成员马德明副局长2001年6月~2002年7月党组成员李 辉纪检组长2001年6月~2002年7月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7月~2008年3月王延周纪检组长2002年7月~2004年4月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4月~何 奇纪检组长2004年4月~2008年3月党组成员副局长2008年3月~陈连信副局长2006年12月~2008年3月党组成员王海燕副局长2008年3月~党组成员张力平纪检组长2008年3月~2010年3月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4月~
第一节 工商企业
1994年8月,辖区共有:私营企业376户,从业人员3676人;个体工商户2875户,从业人员8420人。至2010年年底,全区:私营企业达到4110户,从业人员60694人,分别是建区时的10.9倍和16.5倍;个体工商户达11372户,从业人员24846人,分别是建区时的4倍和3倍。
以人为本转变管理服务方式,助推工商企业加快发展。从1994年9月至1998年,先后对全区各种经济成分的工商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健全了工商企业档案。把登记注册(除涉及前置审批的)、核发营业执照业务,由业主自己到分局办理改变为委托工商所办理,既方便了企业又提高了效率。随着发展的需要,不断改进管理服务方式,2000年,对企业注册审批实行“一厅式”办理。2002年,实行“视来客为嘉宾,待来客为贵宾”的待客式服务,做到服务规范化、效率化和优质化。至2003年,分局登记注册人员进驻区行政审批大厅,更加方便了企业办理各项业务。
积极采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科学管理快捷服务。1999年,建立和完善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登记监管数据库、信息库,为现代化管理奠定了基础。2004年~2005年,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市局、分局、基层工商所“三级联网”的综合信息网络,组建企业档案扫描电子数据库和综合业务数据库,向全社会推行网上信息服务,试行网上登记管理。2007年8月,又增设“四制”(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标牌公示制、证明登记制)软件系统,实现“四制”管理网络化,指导食品经营业户按照“四制”的要求,建立各项档案,全区1780家食品经营业户全部实行“四制”管理。同年,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潍坊市召开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应用工作会议,梨园工商所作为现场观摩单位,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组织的企业信息数据检测,取得了优异成绩。
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把握工作切入点,倾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997年,积极介入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帮助21家企业组建了企业集团,52家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对18家重点企业和名牌企业,实行帮扶和保护政策。还为企业下岗职工实施了“红盾帮扶”工程,直接或间接安置下岗职工6000人。2001年,制定实施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承诺》和《行政提速十八条承诺》,缩短了办事时限,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2008年,参与全区社区服务业发展调研,制订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8项措施。向区人大常委会提报《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推进全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是年,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户数比2007年增长30 %、注册资本比2007年增长33.6%。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户。
第二节 集贸市场
1994年,全区仅有市场10个。1995年,全区开始调动社会力量大力兴办市场。至1997年,全区市场发展至26个,经营商品从农副产品到工业品等达10万个品种,全区市场年交易额9.2亿元,连续3年增幅20%以上,初步形成了以农贸市场为龙头、各类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2010年,按照“管办分离、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市场进行调整规范,探索实施了市场开办主体企业化登记管理,对规范后的14个市场开办主体进行了法人登记,指导其健全了秩序管理、消防安全、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15项管理制度。
至2010年年底,全区以潍坊星河国际轻纺城、潍坊金宝汽车城、潍坊南下河水产批发市场为代表的各类商品市场发展到28个,市场总占地130多万平方米。其中,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商品市场9处,年交易额达到248.5亿元。
2010年奎文辖区亿元以上商品市场交易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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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名称 │成交额(亿元) │营业面积(平方米) │年末出租摊位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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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星河国际轻纺城 │60.0 │250000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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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金宝汽车城 │130.0 │80000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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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南下河水产批发市│10.3 │66000 │1210 │
│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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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煜和钢材市场 │25.0 │95000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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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北王国际汽配城 │8.0 │83000 │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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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市场 │2.2 │6000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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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图书中心 │3.0 │42000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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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长远运输有限公司│2.0 │17000 │58 │
│汽配商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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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旧机动车交易市场│8.0 │45000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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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动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市场功能。2002年~2005年,在全区各个市场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市场”、“文明经营户”和“无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2005年,潍坊市南下河市场被确定为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与升级改造现场会的现场之一;潍坊市早春园市场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和“山东省样板市场”。2006年~2008年,对潍坊市南下河市场和潍坊市金龙市场等主要市场进行了提升改造,使市场功能更加完善。2007年,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市场全部通过检查验收。2009年,全面落实市场“限塑令”。开展山东省文明规范市场评选活动,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潍坊市南下河市场被评为“全省文明规范市场”。2010年,潍坊煜河钢材市场、潍坊星河国际轻纺城被评为“全省文明规范市场”。
加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经营管理,依法维护消费者利益。1998年~2001年,开展农资市场、节日市场、夏季饮料市场、粮食市场专项检查32次,取缔非法化肥、种子经营点54处。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开展粮食市场巡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收购条例》,落实“三账一卡”制度,有效地促进粮食市场的健康发展。2002年~2005年,展开对各个市场的整治,清理无照经营820户,取缔125户。
参与重点市场的监管,加快市场繁荣步伐。2007年10月,与潍坊市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北王国际汽配城举行关于北王国际汽配城管理权交接仪式,接管北王国际汽配城,设立监管机构,依法成立经营服务公司,负责招商、发展、管理等事务。2008年,对北王汽配城加大招商措施,386套房屋全部开门营业,引进物流公司8家,畅通18条配送渠道,建立80处广告位40处大型物流车停车位,形成汽配行业集约发展趋势。2010年,开展市场开办单位法人登记和市场商品网络交易服务行为监管制度。
第三节 监督检查
1995年1月,设立经济检查科。同年11月,设立经济检查大队。1996年~2002年,先后开展了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推行了经营者自律、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质量监督抽查制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制、经济违法全日巡查和监管预警制和创建“打假维权满意街”、“诚信建设一条街”、“文明经营区” 等活动。加大了对集贸市场、旅游市场、成品油市场、药品市场、肉类市场以及“黑网吧”等的整治管理,共组织专项整治活动117次,处结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15件。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打假维权护农”、“打假保春耕”等活动,严厉打击了农资经营违章违法行为。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使监督检查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以后每年都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除了进行常规性监督检查工作,还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整治活动。2003年~2005年,重点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端掉传销窝点65个,查处涉嫌组织传销者5人,教育并驱散参与传销人员3600人。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调整内部监管片区、落实监管责任,与流通领域企业、业户签订责任书,推行和监督进货书式档案。2006年~2007年,重点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共查处案件7件。查处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提供虚假年检材料、“两虚一逃”(虚报注册资金、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等违法违章案件75件。开展建立无传销社区活动,查处传销窝点16个。2008年,开展奥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药监局,对全区152户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逐户检查,填写报告书。对兴奋剂、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废旧金属、网吧经营等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权案件18件。成立6个奥运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小组,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奥运食品安全。开展整治奶制品市场专项行动,下架不合格牛奶69批次,查扣劣质牛奶及乳制品417公斤。2009年,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办照731户,依法取缔112户。依法加大“黑网吧”查处和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联合公安、街办,取缔传销窝点7处,遣散传销人员517人,拘留7人。查处“黑网吧”5户,查扣经营设备42台。“黑网吧”取缔率达100%。与区纪委、检察机关协作,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查办案件6件。推行“一案双查”(查案件办理过程、查执法人员执纪情况)制,加强办案监督和质效分析。
2010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和《食品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同时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开展了查处无照经营全员大会战、食品安全监管集中行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1729户,抄告835户,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率、可追溯率达到100%。加强对商业贿赂、“黑网吧”、社区“黑门诊”的重点整治,查办商标侵权案件14件,食品安全案件55件,无照诊所案件10件,商业贿赂案件14件。全年查办一般程序案件459件。切实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共发出行政建议书270份、行政告诫书930份,工商登记事务提醒书1020份。
第四节 权益保护
2002年7月,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根据工作职能,开展了各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2003年~2005年,建立健全了“12315”申诉举报分流制度。
实施安全食品准入工程,加强“三检联动”食品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共调处消费者投诉670件,争议金额127350元,赔偿消费者价额28732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320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开展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3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0万元,各类投诉处结率达98%,准确率达100%。2006年~2007年,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将消费维权向基层、农村、社区延伸。2008年,进一步规范“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受理、分流、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12315”接诉登记率、按时处结率、及时反馈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全年共受理投诉和咨询案件1523件次,调解消费纠纷1246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9.9万元。2009年,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消费者体验工商执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发布消费警示21个。2010年,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和“12315”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12315”受理、转办、反馈功能,提高“12315”中心相对集中受理能力,及时受理,登记准确,快速分流,按期办结,办结率达95%以上。至2010年年底,全区建立“12315”集中受理平台,建设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98处,形成了完备高效的受理申诉、举报、投诉网络。
第五节 商标管理
1995年,设立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在全区企业中积极组织争创驰(著)名商标,开展“重商标,创品牌”活动。先后指导企业办理注册商标347件。1995年~2000年,加强假冒商标检查,共出动6次大型专项检查,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装潢、包装纸袋15万张,商标侵权案件95起。2001年~2005年,加强商标监管服务工作,对辖区内假冒商标进行了5次专项检查,查处商标侵权行为53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20万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0万元。2006年~2008年,对辖区16家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了6家企业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培植对象。其中有2件注册商标被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2009年,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建立了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数据库。当年,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亚星”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潍坊晨鸿集团有限公司的“晨鸿”商标、潍坊麦田食品有限公司的“麦田”商标、潍坊华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银龙”商标、潍坊鸢飞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鸢飞”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0年,潍坊恒联铜版纸有限公司的“风筝”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至2010年年底,全区企业的注册商标中有1件被认定为国家级驰名商标,有7件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共查处仿冒商标违法违章案件40件。
第六节 广告管理
从1995年起,开展了规范广告管理工作。先后对医疗药品、户外广告、店堂广告、非印刷品广告进行了5次专项检查。查处广告违章违法案件96起,清理非法广告宣传品14万张,拆除违法广告牌135块,进行户外广告登记2320户,有效规范了广告市场。2001年~2005年,实施广告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治理活动。2006年~2007年,开展广告专项治理活动。与辖区医疗、医药经营单位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30份,加大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对问题突出的6家门诊、药店给予立案查处。2008年,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120人次,责令撤销含有违规内容的户外广告36块,清理不规范用字、不文明用字广告牌79块,有效地推动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2009年,联合卫生、药监部门,重点对全区挂靠的无独立法人资格、无相应诊疗水平和医疗条件机构擅自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检查,查获虚假广告用语12条,印刷品80册,立案3件。
2010年,推进广告监测系统应用创新,完善广告监测运行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户外广告远程登记监管,将登记时间缩短到2个小时。
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广告业得到了较快发展。2005年,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75家,其中,集体企业3家,私营企业72家,从业人员576人,分别比建区初期增长10.5倍和8.9倍,年广告经营额850万元。 至2010年年底,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366家,从业人员4700人,年广告经营额1.2亿元。
第七节 合同管理
1995年~2000年,先后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宣传学习活动,举办经济合同管理培训班85期,培训合同管理人员3200人次,对1830名合同管理人员颁发证书。加强合同管理职能,共鉴证合同22000份,合同金额7.05亿元。同时,加大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合同欺诈违法案件230起,挽回经济损失570万元。办理企业抵押合同190件,抵押物价值2.23亿元,为企业融通资金1.53亿元。2001年,实施“合同帮扶工程”,共确定25家困难企业作为帮扶对象,为其融通资金1730万元。
2002年,合同管理职能并入市场科,设立市场合同科。至2005年,规范各类经济合同750份,鉴证各类合同13500份,合同金额43758万元,检查合同2670份,查处违法合同37份,涉及金额1430万元,培训合同管理人员2750人次。之后,每年都开展各项合同管理工作。
2008年,为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使用企业信用分类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软件,对5848户企业、5918户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形成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全过程、动态监管为核心,以信用管理、评价为一体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组织开展了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2000年全区有42家企业被授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4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02年,全区有54家企业被授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6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06年~2007年,全区有7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对在经营中违反诚信原则,不参加企业年检的6家企业,依法吊销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2007年,有1家企业被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08年,有11家企业被授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1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09年,有16家企业被授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2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10年,有13家企业被授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5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至2010年年底,全区共有70家企业曾经被授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12家企业曾经被授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1家企业曾经被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一年一评,对在经营中违反诚信原则,或第二年度不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发公告,吊销相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