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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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师队伍

第一节 教师结构
全区教育工作者通过脱产进修、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在职培训等方式,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不断提高。至2010年12月,普通初中有专任教师616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529人,大学专科毕业52人,学历合格率为94.3%;普通职业中学有专任教师82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71人,大学专科毕业9人,学历合格率为97.6%;普通小学有专任教师1281人,其中,研究生7人,大学本科毕业733人,大学专科毕业458人,中专及高中阶段毕业80人,学历合格率为99.8%。
第二节 职称评聘
1988年6月,国家第一次为中小学教师评定技术职称。1993年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步入经常化阶段,以后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体现了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资格的基本认可。至2010年12月,全区取得各类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共2635人。
普通初中:高级教师职称182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91%;中级教师职称49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8.90%。职业中学:高级教师职称41人,占1.56%;中级教师职称48人,占1.82%。普通小学:高级教师职称68人,占2.58%;中级教师职称1121人,占42.54%。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1996年1月,国家教委下发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至1997年年底,完成了各级各类学校在1993年12月31日之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教师资格过渡工作。至2010年12月,全区有2702名中小学教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节 教师编制
2002年,根据鲁政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文件,按照班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核算按教职工与学生之比进行核定,初中为1:14、小学为1:19。其中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初中不能低于88%、小学不能低于91%。
2010年,全区初中有在校生9706人,按1:14比例核算编制,教职工编制应为560人(专任教师498人,职员、教辅62人),实有教职工764人,超编204人。其中,专任教师超编139人,职员、教辅人员超编65人。小学有在校生25514人,按1:19比例核算编制,教职工编制应为1354人(专任教师1243人,职员、教辅111人),实有教职工1559人,超编205人。其中,专任教师超编148人,职员、教辅人员超编57人。
第四节 教师培训
奎文区对教师采用假期集训、举办短训班、离职学习、在职进修、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文化水平,培养德才兼备的教师,以提高教育质量。
1994年之后,仍延续每三年出台一次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做法。2005年,制订了《奎文区关于改革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2006年,制订了《奎文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2007年,制订了《奎文区“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和《奎文区“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1994年之后,教师和行政干部的文化、业务培训,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开办了多期教师短训班。2005年,成立了奎文区教师研训中心、奎文区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奎文区天同师资培训中心3所教师培训机构,共同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至2010年12月,3所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会、组织参观等形式共组织校长、骨干教师培训50余期,每年培训骨干校长、教师1000余人次,逐步提高了教师的文化和业务素质。
培训形式
学历培训 2000年之后,组织奎文区、寒亭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中文本科学员进行了辅导,每年的4月和10月,分别组织考试报名。2006年,区教师进修学校与曲师大联合组织在职教育硕士报考工作,全区50多名教师报考,27名教师取得在职教育硕士攻读资格。至2010年12月,全区教师学历达标率已达到99.8%。
骨干教师培训 1995年~2005年,共举办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5期,培训教师500多名。自2005年起,每年确定全区专任教师的15%,作为区级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实行定期考核制度,逐步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水平。至2010年12月,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教师培训班50期,培训教师12800余人次。
中小学校长培训 1995年~2004年,共举办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5期,其中,包括村小学校长培训班1期,校长提高培训班1期。2004年之后,采取计课时、不定期的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管理模式。同时,每年举办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2期。至2010年12月,除近两年新上任的小学校长外,全部都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1995年起,每年举办一期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班,每期完成培训任务120学时,共接收中小学新教师参加培训800多名。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1995年~2000年,主要开展中小学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全区共有2500名教师参加基本功训练。2001年~2003年,主要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全区1700多名专任教师完成本轮次课程改革培训。2004年~2009年,根据教育部开展“三新一德”(即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内容的新一轮全员培训的要求,每年确定一个全员培训专题,每人每年完成60学时的培训。2009年起,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五年一轮训,五年内教师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
第五节 教职员待遇
政治待遇 至2010年12月,全区中小学教师 2791人,中小学教师中的党员有861人,其中在职党员779人,离退休党员82人。2007年,在职党员中有15人当选为区级以及以上的中共代表大会代表。每年教师节,区委、区政府领导成员前往学校慰问教师。2001年起,全区每三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4年、2007年、2009年共7次表彰区优秀教师593名,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26名。至2010年12月,全区有全国、省、市优秀教师87人,省、市、区特级教师、名师29人,市优秀校长3人。另外,另有省、市、区级教学能手634人,占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37.9%。
经济待遇 教师的经济待遇稳定并逐年提高。1985年实行结构工资制,教师基本工资由基础、职务、奖励、工龄等工资构成。补助工资由粮食、物价、教龄、班主任津贴等构成。1994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以技术职称工资为核心的工资改革,实行教师职务等级工资制,教师工资由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70%)和津贴(占30%)两部分构成。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套改不含原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在新工资标准上提高10%。此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1995年起,凡连续两年年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者可以在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档次。从2003年起,在职人员年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者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按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计发。2006年7月,全区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对基本工资进行了调整,工资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3个条件确定。教师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4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从2007年起,每年年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者晋升一个薪级工资。
除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之外,在职公办教师还享有以下劳动福利:独生子女保健费、取暖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女教师在90~150天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教师可比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离退休待遇,连续教龄满30年的教师可以领取100%退休金。退休教师享受以下福利:取暖费、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医疗卫生费、安家费、住房补贴等。离休教师另外还享有护理费、交通补贴、健康疗养、生活补贴等特费。教师死亡可领取丧葬费,其家属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其配偶无固定收入者可享受遗属补助费,遗属补助费已从2008年每人每月260元增加至2010年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