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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老龄工作

1995年10月11日, 成立奎文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是奎文区老龄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区政府直属单位。2002年3月19日,奎文区老龄委员会更名为奎文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奎文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1月19日,奎文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体划转区民政局。
第一节 宣传教育
1996年起,老年法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每年10月份的敬老宣传月及春节期间,都开展老年法规宣传活动。1995年~2010年,先后组织翔天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知识竞赛、老年人摄影作品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执法大检查、老人节座谈会等系列活动。至2010年12月,共编发《奎文老龄工作》信息248期,与区新闻媒体联合播出老龄工作专题片16次,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录制了老龄工作专题片《夕阳辉映奎文门》,在省级以上老年报纸杂志刊登载稿件58篇。
第二节 养老保障
1995年~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金婚银婚幸福伴侣活动”、“健康时报赠送活动”等,全区敬老爱老蔚然成风。举办了“利群杯老年人文体汇演”、“劳动保险杯象棋比赛”、“钓鱼比赛”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老年人身心健康。“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6个老年工作目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社区,形成了以街道为中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会化、系列化、网络化的社会老年服务体系。
至2010年12月,共为全区2.3万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先后为24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15.5万元;为36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2万元,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至2010年12月,社会力量兴办的托老机构达到12家,拥有床位139个,接纳老年人97位。全区48个村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养老补贴制度,占村总数的73%,部分村还对老年人实行粮、水、电、煤气等免费供应。城市“三无”(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和农村“五保”等特困老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有老人的家庭与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比例占有老人家庭的90%,进一步提高了养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