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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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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展历程
  寿光盐业及民间手工业有较长历史。清末民初,“乡间之木工、圬者、染匠、髹工与夫冶铁、烧砖各种行业,易地皆有。”纺纱、织布、绸绢、土陶、草纸、草条编织和油坊、粉坊、酒坊等传统行业,世代相衍不衰。1920年(民国9年)国民党县政府设劝业所,后改称实业局,倡导民间工业。私营印刷、织布、缝纫、卷烟等工业开始萌芽。产品有麻布、毛巾、线袜、绸、绢、纱巾、白布、线毯、草纸、纸烟等。1931年(民国20年),县政府“假城隍庙故址设立‘民生工厂’,内有染织、针织两科,招募徒工传习”,系本县第一所官办工厂。1941年,国民党张景月部强征民间能工巧匠,修制枪械弹药及军需品,乡间铁匠、小炉匠、裁缝等歇业者甚多。1944年,渤海军区三分区军工股,曾在寇家坞村设立兵工厂,产制弹药、军鞋、军帽。其设备有手摇鼓风机、小翻砂炉、手压力冲床、皮带旋床、台钳、缝纫机等,人员400余名。1945年,寿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侯镇组建康盛酒厂。1947年后,寿光全境解放,手工业开始复苏。1949年,全县有国营工业1个,私营工业2个,个体手工业2943个,总产值486万元。三年经济恢复时期,政府本着“劳资两利、公私兼顾、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原则,恢复发展工业与手工业。1951年冬,寿光县合作推进社组织岳庄铁业生产合作社,开全县集体工业第一家。至1952年底,国营工业3个,集体工业1个,个体工业、手工业增至7959个,工业总产值874万元,比1949年增长80%。   1953年8月,寿光、寿南两县合并,1954年,县政府设立手工业管理科。同时成立县手工业联社筹备委员会,对私营工业、手工业普遍登记发证,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分行业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955年12月,县手工业生产联合社成立。1956年底,手工业社发展到58个,入社社员5247人。1958年,在“大炼钢铁”、“大办工业”中,县钢铁机械联合厂、固氮菌肥厂、糖厂、造纸厂、变电所等5个国营工业企业建成。同时,将手工业合作组织中的岳庄铁业社、南邵木业社、西关缝纫社、西关印刷社及稻田发网社调为县属国营企业;寿光窑业社、赵庙窑业社调为县属合作工厂。五路口皮革社、南慈绳经社、西关建筑社保持合作社体制,列入县属集体企业。其余手工业社、组全放归各人民公社或大队,成为社队工业(详见乡镇企业章)。年底,县直工业达到26个(其中国营8个、集体16个、公私合营2个),公社工业21个,其他工业54个。工业总产值2191万元,国营工业占29%,集体工业占46.2%,公私合营占6.9%,公社工业占17.9%。1959年,成立羊口造船厂,新建县轴承厂、运输工具厂、轻工机械修造厂、机床厂、农业机械厂以及水泥厂(驻昌乐)、石灰厂(驻昌乐)、玻璃厂、耐火材料厂、化工厂等。7月,钢铁机械联合厂与轴承厂合并成县机械厂,运输工具厂与轻工机械厂合并成县交通运输工具厂,机床厂与农业机械厂合并成县农业工具制造厂,皮革社与南慈绳经社合并成县皮革社,洋头席业社转成县属大集体企业。国营工业当时增至24个。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纠正“大跃进”中“一平二调”错误。将不应转国营的企业恢复为集体企业,不符合转合作工厂条件的仍恢复为自负盈亏的合作社体制,不宜合并的厂、社仍分开经营。经过调整,至1962年底实有工厂34个,其中全民13个,集体21个。1964年全县工业产值降到1284万元,比1958年降低41.4%。1966~1970年,生产管理混乱,经济效益低微,工业产值徘徊在2500万元上下。进入70年代,工业发展渐快,门类增多。至1975年,全县有各类企业101个,工业总产值13807万元,其中国营工业总产值9410万元,县属集体工业总产值3215万元,社办工业总产值1182万元。从此,工业产值过亿元。1976~1979年,重点发展社队企业。4年间社队工业产值增至5663万元,比1975年增加3.8倍,名列全 市第二位。进入80年代,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对工业进行治理整顿,开拓发展,国营、集体、联营及个体工业一齐上,经济投入与经济效益有了同步增长。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对国营企业简政放权,逐步推行“三制、一挂、一联”①,由县工业局统负盈亏改为企业自负盈亏,扩大企业自主权,解决了数十年来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弊端。1984年工业企业归口管理,各县直厂分属于轻化、机纺、二轻3个工业公司。1985年开始加强横向联合,注重发展外向型经济,开发人才,优化劳动组合,企业管理围绕开展升级活动由粗放型渐变为集约型。逐步加大工业投资,1988年工业投资总额达21333万元,其中全民企业4429万元,县集体企业4844万元,乡镇工业12060万元。建委、粮食局、商业局、水产局、农业局及外贸公司系统亦扩建、新建和发展自属企业。企业增多,门类渐全。至1989年,有国营企业27个,县集体企业28个,乡(镇)办工业297个,其他工业4个(不包括村办及村办以下企业)。职工总人数28044人(其中国营企业7399人,县集体企业8428人)。工业总产值143219万元,国营工业产值占34.2%,县集体工业占19.5%,其他工业占46.3%。固定资产总值达58689万元,其中国营企业占33.7%,县集体企业占28.5%,其他工业占37.8%。利税总额9415万元,国营占38%,县集体占23%,其他工业占39%。全县工业已形成以县属工业为骨干,乡镇工业为主体,村办、户办工业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工业结构模式。1985~1989年,工业产值递增率为32.9%。   注:①“三制、一挂、一联”指承包经营责任制、厂长经营负责制、企业内部责任制,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横向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