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联合治水协议 资料库:寿光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寿光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联合治水协议
寿光县地处渤海之滨,诸河下游每遇丰水年汛期,临县沟河之洪渲泄入境,良田屡遭淹没,村庄时有进水,边界排水纠纷迭起。建国以来,通过彼此协商,基本得到妥善解决。 一、寿光与广饶 两县边界总长80余公里,北有小清河,西有织女河、阳河、雷埠沟等河流,从广饶县流入县境。 织女河疏浚排水协议 织女河从广饶县东西水磨村以北流入寿光县境,绕郑家埝村北东去与阳河汇流入塌河。该河历史上边界排水纠纷即时有发生。1956~1975年,又多次出现上游县村庄放洪排水,淹没下游县土地、庄稼之事,导致排水纠纷再起。为此,山东省水利厅曾于1956年8月召集昌潍、惠民两地区和寿光、广饶两县代表,在广饶县大王桥、雷子埠两次进行协商。双方根据实地勘查,对织女河的统一疏浚治理达成了协议。但由于对疏浚设计方案存有分歧,协议未能签定。1962年11月17日,两县本着团结治水精神,就织女河疏浚排水问题,正式签定了协议。其主要内容有:①寿光县同意广饶县所作织女河排水工程设计;广饶县同意将该工程部分设计专题编送寿光县一份备查。②工程主要设计指标为:暴雨强度按5年一遇,3日暴雨162毫米;在两县接壤以上7.1公里范围内设计泄洪流量18立方米/秒。 阳河治理工程协议 阳河经广饶县在寿光县傅家庄以西入境。因河道曲折蜿蜒,堤防失修,两县曾于1950年达成河床改道协议。新河道由广饶县的北郭家庄北向南移至南郭家庄前。改道后,因广饶县拦河筑坝引水灌溉,过后土坝未作妥善清除,1956年汛期,洪水仍走故河道,导致泛滥成灾。为此,寿光、广饶两县就阳河治理问题,于1963年12月23日在广饶县大王桥签订了新的协议书。主要内容有:①从寿光县傅家庄桥以上至广饶县新、老阳河汇合处,河道最大泄洪能力为50立方米/秒;汇合口以上新河道泄洪能力为45立方米/秒。③为减除老河道洪水威胁,于广饶县周家庄前新、老阳河分流处,在老河道上修建控制闸,按泄洪5立方米/秒设计。④在广饶县郭家庄一带,老河现有堤防薄弱,需在1964年汛期之前,对该处河段堤防加厚加高。④自傅家庄桥以上的所有工程,由广饶县负责;从傅家庄桥以下的工程由寿光县负责。⑤广饶县将该河工程设计书抄送寿光县一份备查。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遵照执行。 雷埠沟、织女河开挖疏浚协议 1964年11月20日,广饶县未同寿光县协商,对织女河进行开挖疏浚工程,伸入寿光境内867米至刘家河头桥,挖压台头公社刘家河头村土地27.3亩。寿光县电告广饶县,并报山东省水利厅。省厅电告广饶县停工处理。11月30日,惠民、昌潍两地区和寿光、广饶两县代表,在彭家道口村召开协商会议。决定双方进行联合勘查、统一协商治理。广饶县同意将淄河店以下工程停工。1965年3月,广饶县又动工开挖雷埠沟至巨淀湖农场西的河道工程,占压寿光台头公社三座楼、郑家埝、彭家道口等大队耕地31.7亩,其中小麦8亩、大麦1.8亩。对此,惠民、昌潍两地区和寿光、广饶两县代表就雷埠沟、织女河的治理问题又进行了数次勘查协商,并于1965年6月3日,在寿光县招待所签定了协议书。广饶县需作工程:①泥河子(织女河)下游,清除新挖段的间隔,使之通过50立方米/秒的流量;水磨村北桥控制过水流量50立方米/秒,桥往东将南堤东段与鬼子沟旧堤顺直。②修复境内雷埠沟南岸堤防,标准与北岸同。寿光县需作工程:①泥河子(织女河),从两县边界的鬼子沟起至阳河入口,展宽堤距,加宽河槽,打通刘家河头桥、三座楼桥和其他阻水关卡,保证河槽容纳50立方米/秒的流量。②修复境内雷埠沟南堤,挖通已填平的地方,保证泄水畅通。⑤疏挖鬼子沟,培修东堤。为减轻排水顶托,下游入口处改道,斜插泥河子,回水段两边翻土,防止倒灌。 二、寿光与益都 寿光县西南部丰城、马店公社与益都县何官、口埠公社为邻,西有龙泉河、乌阳河、王钦河,东有伏龙河、跃龙河,南北贯穿两县。 乌阳河疏浚排洪协议 1963年春,益都县将境内乌阳河加大了泄洪能力,危及寿光境内河道排洪。为此,寿光要求昌潍地区水利局派员处理。1964年1月22日,在益都县何官公社邢家屯村,就两县关于乌阳河治理问题达成协议。协议规定治理工段的划分是:以益都县的邢家屯村北,乌阳河第一座小桥以南200米为界,向南为益都县工段,向北为寿光县工段。两县交界处泄洪标准为10.7立方米/秒,协议要求土方工程于本年汛期前完成。 益寿河开挖协议 1976年秋,昌潍地区水利局为解决益、寿边界水利纠纷和对区域内河流的综合治理,提出将龙泉河、乌阳河、王钦河、伏龙河四河合一的方案。即在益、寿边界挖一横河连接于伏龙河统一下泄,名日益寿河。此工程经昌潍地区水利局会同益都、寿光两县多次勘查,后经协商达成协议:①益都提议横河位置在周家庄北,寿光提议在周家庄南,后定在南线。③益都提议龙泉河仍单独北排,不并横河,后定不并。③寿光提议横排按5年一遇排涝标准挖河,益都提议按20年一遇排洪标准挖河,后定按20年标准。 1979年春,寿光县将益寿河寿光段土方、桥涵工程全部告竣,益都将王钦河纳入新河之中,但乌阳河未按协议纳入新河。 三、寿光与潍县 1984年前,寿光东部的稻田、留吕、五台公社与潍县西部的杏埠、双杨、高里公社为邻。边界排水河道北有丹河、崔家河,南有桂河、白杨河。建国前,旧有排水系统断面狭窄,流水不畅,且边界地区地处低洼,夏秋之季常积涝成灾。亟需统一治理。 白杨河排水治理协议 为解决两县边界洪涝灾害,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于1962年春,组织寿光、潍县两县水利部门,对边界的大圩河疏浚和白杨河改道工程进行了勘查设计,并达成了工程协议。同年春,两县按协议同时作了施工治理。翌年,在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的主持下,就白杨河开挖分流河道又签定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有:①分流口位置,双方同意将分流口改至白杨河故道以上,顺白杨河右堤以东开挖新河,插入新开分流河道。分流口以下打坝堵塞旧河道。白杨河左岸后王沟口保留,沿沟口以北流入桂河。②改建后沟桥,将中水位桥改为高水位桥。其标准保证通过15立方米/秒流量,由潍县编报计划,报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批准施工。该桥东端的口子亦由潍县堵复。③由于白杨河分流口变更,需在分流口以下建新桥1座,其标准保证通过8立方米/秒,由寿光编报计划,报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批准施工。④对潍县高里公社在马家塘至南慈之间加高排水沟北坝,而堵塞北流排水系统问题,应将排水沟西端沟坝恢复原状,并适当加宽挖深。所作建筑物按流域面积5年一遇标准,日降雨120毫米,径流系数按50%、3日排完计算。⑤潘里沟疏浚时需经双方协商。⑥原白杨河拦河坝由寿光县于8月10日前扒掉,恢复原状。如遇特大洪水,由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决定开通原分洪口分洪。 该协议签定后,正遇农事大忙,寿光县要求延期施工。之后,两县均未动工。 1963年冬至1964年春,潍县高里、双杨公社和寿光稻田公社于边界两侧均作了些排水、阻水工程,影响防洪排水。对此,昌潍地区副专员李华民于1964年6月15日会同潍县、寿光两县县长,就白杨河排水问题签定了新的协议书,主要内容是:①在大圩河未治理前,暂按1963年两县达成的“白杨河改道、大圩河疏浚工程协议”和“白杨河排水工程补充协议”的规定,完成协议工程。其中白杨河分流口位置改在白杨河故道口以上,顺白杨河左堤以东开挖新河插入分流新开河道。其他工程做法与标准按原协议规定执行。②两县在上述两协议后新作的阻水、排水工程,一律平毁,恢复原貌。④工程分工,仍按上述两协议的规定划分工段。对新作的阻水、排水工程,属哪县作的由哪县作好处理。④协议工程子本年7月1日开工,7月10日完成土方部分,7月15日完成建筑物工程。竣工后由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会同两县统一验收。 崔家河及近河洼地治理协议 为解除崔家河及近河两县洼地洪涝灾害和排水矛盾,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于1964年6月组织寿光、潍县水利局共同对崔家河干、支流进行了治理勘查设计。同年12月,两县均按协议作了施工治理。寿光负责对挑河子、芦洼沟、斟灌沟、郭营沟4条支流进行施工疏浚;潍县负责对崔家河干流进行疏浚治理。 1965年9月30日,两县就崔家河以西东于庄至挑河子之间洼地治理问题,达成协议。按照协议,两县统一进行治理。 桂河、白杨河、潘里沟治理协议 1964年7月大雨,潍县与寿光边界洪水漫溢。潍县花园村与寿光县何家村因排水又起纠纷。为此,昌潍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于1965年5月,会同两县代表对边界的桂河、白杨河、潘里沟的排水治理,进行勘查设计,并达成了协议。协议规定:本次两县治理该三条河沟,基本顺原河进行裁弯取直,加大排水标准。白杨河设计排水流量为30立方米/秒,潘里沟14.1立方米/秒,桂河自白杨河入口处设计流量为86立方米/秒,自潘里沟入口处设计流量为100立方米/秒。桂河治理段从何家村南白杨河入口处至冯家花园桥止。 协议规定,自本协议工程开工之日起,以往所定的协议作废。同时,原白杨河分洪可废沟还田。此次协议工程,两县均于1965年冬季完成施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