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附录(5) 资料库:寿光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寿光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3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3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附录(5)
续表 ┏━━━━┯━━━━┯━━━━━━━━━━┯━━━━━━━━━━━━━━━━━━━━━━━━━━━━━━━━━━━━━━━━━┓ ┃公元 │干支 │朝代 │大事记 ┃ ┠────┼────┼──┬───────┼─────────────────────────────────────────┨ ┃1566 │丙寅 │明 │四十五年 │罢马头役,惟征银解驿。诏免逋赋 ┃ ┠────┼────┤ ├───────┼─────────────────────────────────────────┨ ┃1568 │戊辰 │ │穆宗隆庆二年 │秋七月,大水,平地深数尺。知县温纯修明伦堂 ┃ ┠────┼────┤ ├───────┼─────────────────────────────────────────┨ ┃1570 │庚午 │ │四年 │春,大饥 ┃ ┠────┼────┤ ├───────┼─────────────────────────────────────────┨ ┃1573 │癸酉 │ │神宗万历元年 │免田租 ┃ ┠────┼────┤ ├───────┼─────────────────────────────────────────┨ ┃1577 │丁丑 │ │五年 │夏五月十三日,大风,昼晦,发屋拔木 ┃ ┠────┼────┤ ├───────┼─────────────────────────────────────────┨ ┃1579 │己卯 │ │七年 │知县刘克义修圣庙 ┃ ┠────┼────┤ ├───────┼─────────────────────────────────────────┨ ┃1586 │丙戌 │ │十四年 │春,大括地 ┃ ┠────┼────┤ ├───────┼─────────────────────────────────────────┨ ┃1587 │丁亥 │ │十五年 │初行条编法。秋八月,陨霜 ┃ ┠────┼────┤ ├───────┼─────────────────────────────────────────┨ ┃1588 │戊子 │ │十六年 │冬,初置学田。诏免是年被灾夏税 ┃ ┠────┼────┤ ├───────┼─────────────────────────────────────────┨ ┃1591 │辛卯 │ │十九年 │夏四月,大雨雹,有如盂者 ┃ ┠────┼────┤ ├───────┼─────────────────────────────────────────┨ ┃1593 │癸巳 │ │二十一年 │夏四月,大寒,民有冻死者 ┃ ┠────┼────┤ ├───────┼─────────────────────────────────────────┨ ┃1594 │甲午 │ │二十二年 │春,大饥,食树皮殆尽。秋发粟赈饥 ┃ ┠────┼────┤ ├───────┼─────────────────────────────────────────┨ ┃1600 │庚子 │ │二十八年 │秋八月,大雨。诏举民间九十以上有学行者 ┃ ┠────┼────┤ ├───────┼─────────────────────────────────────────┨ ┃1604 │甲辰 │ │三十二年 │知县郭佳镇修文庙 ┃ ┠────┼────┤ ├───────┼─────────────────────────────────────────┨ ┃1607 │丁未 │ │三十五年 │春,大旱,蝗。秋,有年 ┃ ┠────┼────┤ ├───────┼─────────────────────────────────────────┨ ┃1613 │癸丑 │ │四十一年 │海水溢,潮逾百里,坏民产无算 ┃ ┠────┼────┤ ├───────┼─────────────────────────────────────────┨ ┃1615 │乙卯 │ │四十三年 │旱,蝗,岁大饥,人相食。御史过庭训赉帑赈荒 ┃ ┠────┼────┤ ├───────┼─────────────────────────────────────────┨ ┃1616 │丙辰 │ │四十四年 │春,大疫。夏麦有秋。大熟 ┃ ┠────┼────┤ ├───────┼─────────────────────────────────────────┨ ┃1617 │丁巳 │ │四十五年 │秋,蝗灾。令捕蝗三百石者,得充儒学生员 ┃ ┠────┼────┤ ├───────┼─────────────────────────────────────────┨ ┃1618 │戊午 │ │四十六年 │彗星见,三月方灭。增田赋 ┃ ┠────┼────┤ ├───────┼─────────────────────────────────────────┨ ┃1619 │己未 │ │四十七年 │有秋,再增田赋 ┃ ┠────┼────┤ ├───────┼─────────────────────────────────────────┨ ┃1620 │庆申 │ │四十八年 │秋八月,大雨雹。复增田赋 ┃ ┠────┼────┤ ├───────┼─────────────────────────────────────────┨ ┃1621 │辛酉 │ │熹宗天启元年 │冬十月,地震 ┃ ┠────┼────┤ ├───────┼─────────────────────────────────────────┨ ┃1624 │甲子 │ │四年 │大括地 ┃ ┠────┼────┤ ├───────┼─────────────────────────────────────────┨ ┃1629 │己巳 │ │思宗崇祯二年 │诏裁主簿并训导一员。夏,孔有德率标下五百人由境内大掠而东。秋大水 ┃ ┠────┼────┤ ├───────┼─────────────────────────────────────────┨ ┃1630 │庚午 │ │三正 │蝗害稼 ┃ ┠────┼────┤ ├───────┼─────────────────────────────────────────┨ ┃1634 │甲戌 │ │七年 │蝗食禾黍皆尽,岁不登 ┃ ┠────┼────┤ ├───────┼─────────────────────────────────────────┨ ┃1636 │丙子 │ │九年 │冬燠,腊月犹不著绵。地震 ┃ ┠────┼────┤ ├───────┼─────────────────────────────────────────┨ ┃1640 │庚辰 │ │十三年 │岁大饥,县民张明铣施粥赈。增田赋 ┃ ┠────┼────┤ ├───────┼─────────────────────────────────────────┨ ┃1641 │辛巳 │ │十四年 │知县刘升祚甃砖城,县民冯治运助千金 ┃ ┠────┼────┤ ├───────┼─────────────────────────────────────────┨ ┃1642 │壬午 │ │十五年 │冬十月,太白经天。十二月,邑城陷,知县李耿死之 ┃ ┠────┼────┤ ├───────┼─────────────────────────────────────────┨ ┃1643 │癸未 │ │十六年 │春,民死兵燹者众,举人李汝英瘗遗胔 ┃ ┠────┼────┤ ├───────┼─────────────────────────────────────────┨ ┃1644 │甲申 │ │十七年 │春三月十七日,大风,昼晦,腥气蒙蔽,咫尺莫辨。李自成陷京师。夏五月,清兵讨李自成,┃ ┃ │ │ │ │平之 ┃ ┠────┼────┼──┼───────┼─────────────────────────────────────────┨ ┃1644 │甲申 │清 │世祖顺治元年 │土寇乱 ┃ ┠────┼────┤ ├───────┼─────────────────────────────────────────┨ ┃1645 │乙西 │ │二年 │始置垛兵。令民薤发。定岁贡之制二年一人 ┃ ┠────┼────┤ ├───────┼─────────────────────────────────────────┨ ┃1647 │丁亥 │ │四年 │秋,淫雨四十余日,平地出泉 ┃ ┠────┼────┤ ├───────┼─────────────────────────────────────────┨ ┃1648 │戊子 │ │五年 │诏豁荒田,禁民畜马及弓矢戈矛 ┃ ┠────┼────┤ ├───────┼─────────────────────────────────────────┨ ┃1650 │庚寅 │ │七年 │大括田 ┃ ┠────┼────┤ ├───────┼─────────────────────────────────────────┨ ┃1652 │壬辰 │ │九年 │夏五月,大水。诏赈恤士民。刊卧碑于学宫 ┃ ┠────┼────┤ ├───────┼─────────────────────────────────────────┨ ┃1655 │乙未 │ │十二年 │春,粟踊贵,斗千钱 ┃ ┠────┼────┤ ├───────┼─────────────────────────────────────────┨ ┃1656 │丙申 │ │十三年 │大饥。诏免顺治八年九年逋赋 ┃ ┠────┼────┤ ├───────┼─────────────────────────────────────────┨ ┃1658 │戊戌 │ │十五年 │大括地,行田字丘法 ┃ ┠────┼────┤ ├───────┼─────────────────────────────────────────┨ ┃1659 │己亥 │ │十六年 │知县王克生重修县署 ┃ ┠────┼────┤ ├───────┼─────────────────────────────────────────┨ ┃1661 │辛丑 │ │十八年 │秋,令纳粟入监。改岁贡之制三年一人 ┃ ┠────┼────┤ ├───────┼─────────────────────────────────────────┨ ┃1662 │壬寅 │ │圣祖康熙元年 │官军征栖霞于七,令民解东征米豆。半岁破之。秋八月,减科试。裁廪膳银三分之二 ┃ ┠────┼────┤ ├───────┼─────────────────────────────────────────┨ ┃1663 │癸卯 │ │ │诏免练饷。冬,改科场法,专以策论取士 ┃ ┠────┼────┤ ├───────┼─────────────────────────────────────────┨ ┃1664 │甲辰 │ │二年 │春,停岁贡,裁儒学教谕。冬,彗星见 ┃ ┠────┼────┤ ├───────┼─────────────────────────────────────────┨ ┃1665 │乙巳 │ │四年 │春,彗星复见。夏,大旱,井泉竭。赈饥,免田赋 ┃ ┠────┼────┤ ├───────┼─────────────────────────────────────────┨ ┃1666 │丙午 │ │五年 │旱,无麦苗 ┃ ┠────┼────┤ ├───────┼─────────────────────────────────────────┨ ┃1667 │丁未 │ │六年 │舂,彗星见西方。海水溢,伤人畜。秋八月,大雨雹,树叶尽脱 ┃ ┠────┼────┤ ├───────┼─────────────────────────────────────────┨ ┃1668 │戊申 │ │七年 │夏六月甲申,地大震,坏庐舍,压死人畜,地裂出黑水。次日,讹言大水至,男女仓皇奔避,┃ ┃ │ │ │ │村落为空。秋七月,地又震。冬十月,诏免灾伤田租之二。十一月,诏赈饥。复制艺取士法。┃ ┃ │ │ │ │修圣庙 ┃ ┠────┼────┤ ├───────┼─────────────────────────────────────────┨ ┃1669 │己酉 │ │八年 │重修县署 ┃ ┠────┼────┤ ├───────┼─────────────────────────────────────────┨ ┃1670 │庚戌 │ │九年 │春三月,诏赈饥。秋八月,发民夫筑黄河堤。冬,大寒。井水冰,人多冻死 ┃ ┠────┼────┤ ├───────┼─────────────────────────────────────────┨ ┃1671 │辛亥 │ │十年 │夏六月,贡炮车木。弛马禁。诏免逋赋 ┃ ┠────┼────┤ ├───────┼─────────────────────────────────────────┨ ┃1672 │壬子 │ │十一年 │蝗为灾。诏选学行俱优者入国子监 ┃ ┠────┼────┤ ├───────┼─────────────────────────────────────────┨ ┃1674 │甲寅 │ │十三年 │夏四月,陨霜杀麦 ┃ ┠────┼────┤ ├───────┼─────────────────────────────────────────┨ ┃1676 │丙辰 │ │十五年 │夏四月,括地。五月初,税街房。每楼一间,征银四钱。瓦、草房征银二钱。后不为例。初加┃ ┃ │ │ │ │征宦粮。自杂流而上,俱以宦户名,每正供一两,加银三钱。秋八月,诏科岁二试,减儒童额┃ ┠────┼────┤ ├───────┼─────────────────────────────────────────┨ ┃1678 │戊午 │ │十七年 │大旱,令捐纳生员。诏举博学鸿词 ┃ ┠────┼────┤ ├───────┼─────────────────────────────────────────┨ ┃1679 │己未 │ │十八年 │春,大饥,民食草根木皮殆尽。发粟赈饥。诏免夏税之二。知县严胤肇修衙署,邑绅杨琮捐巨┃ ┃ │ │ │ │资 ┃ ┠────┼────┤ ├───────┼─────────────────────────────────────────┨ ┃1680 │庚申 │ │十九年 │令捐纳岁贡。冬十月,长星见,自西南亘东北,一月方没。十一月,复设教谕 ┃ ┠────┼────┤ ├───────┼─────────────────────────────────────────┨ ┃1681 │辛酉 │ │二十年 │再税街房。依十五年数,楼加银二钱,房加银一钱。复儒童旧额,科岁试取十五名 ┃ ┠────┼────┤ ├───────┼─────────────────────────────────────────┨ ┃1682 │壬戌 │ │二十一年 │停征宦户加粮 ┃ ┠────┼────┤ ├───────┼─────────────────────────────────────────┨ ┃1684 │甲子 │ │二十三年 │秋,淫雨害稼 ┃ ┠────┼────┤ ├───────┼─────────────────────────────────────────┨ ┃1686 │丙寅 │ │二十五年 │夏六月,大雨浃旬,百川皆溢。颁先师孔子赞 ┃ ┠────┼────┤ ├───────┼─────────────────────────────────────────┨ ┃1688 │戊辰 │ │二十七年 │夏五月,大风发屋拔木,云如靛自西北来,雨雹 ┃ ┠────┼────┤ ├───────┼─────────────────────────────────────────┨ ┃1690 │庚午 │ │二十九年 │免田租 ┃ ┠────┼────┤ ├───────┼─────────────────────────────────────────┨ ┃1691 │辛未 │ │三十年 │夏,蝗为灾。蝻生。修仓圣墓 ┃ ┠────┼────┤ ├───────┼─────────────────────────────────────────┨ ┃1692 │壬申 │ │三十一年 │夏六月,大星如月,自西南流入东北,有声如雷 ┃ ┠────┼────┤ ├───────┼─────────────────────────────────────────┨ ┃1693 │癸酉 │ │三十二年 │春二月,大风。海水暴上六十里,坏田庐,溺人畜无算 ┃ ┠────┼────┤ ├───────┼─────────────────────────────────────────┨ ┃1694 │甲戌 │ │三十三年 │知县刘有成建启秘亭 ┃ ┠────┼────┤ ├───────┼─────────────────────────────────────────┨ ┃1695 │乙亥 │ │三十四年 │知县刘有成修城隍庙暨衙署,邑绅杨澄生李焓光等助巨资 ┃ ┠────┼────┤ ├───────┼─────────────────────────────────────────┨ ┃1696 │丙子 │ │三十五年 │知县刘有成请发库帑修城。冬无雪 ┃ ┠────┼────┤ ├───────┼─────────────────────────────────────────┨ ┃1697 │丁丑 │ │三十六年 │春饥。夏五月,修仓圣墓。启秘亭侧瑞莲生。冬,大疫 ┃ ┠────┼────┤ ├───────┼─────────────────────────────────────────┨ ┃16981699│戊寅己卯│ │三十七年三十八│春疫。夏四月,麦秀双歧。五月瑞莲生。秋,建养济院,重建八蜡祠。八月,安致远修县志 ┃ ┃ │ │ │年 │成。诏赈恤贫民春,大风,撼屋拔木,房舍倾 ┃ ┠────┼────┤ ├───────┼─────────────────────────────────────────┨ ┃1700 │庚辰 │ │三十九年 │春正月,大雷雨,树介 ┃ ┠────┼────┤ ├───────┼─────────────────────────────────────────┨ ┃1701 │辛巳 │ │四十年 │秋,大水 ┃ ┠────┼────┤ ├───────┼─────────────────────────────────────────┨ ┃1704 │甲由 │ │四十三年 │春,大饥。诏免三年租,秋,遣使赈济 ┃ ┠────┼────┤ ├───────┼─────────────────────────────────────────┨ ┃1705 │乙酉 │ │四十四年 │大有年 ┃ ┠────┼────┤ ├───────┼─────────────────────────────────────────┨ ┃1707 │丁亥 │ │四十六年 │大旱。诏免康熙四十二年逋赋 ┃ ┠────┼────┤ ├───────┼─────────────────────────────────────────┨ ┃1709 │已丑 │ │四十八年 │夏蝗 ┃ ┠────┼────┤ ├───────┼─────────────────────────────────────────┨ ┃1711 │辛卯 │ │五十年 │知县白质修圣庙。夏五月,大风飞石拔木 ┃ ┠────┼────┤ ├───────┼─────────────────────────────────────────┨ ┃1712 │壬辰 │ │五十一年 │进双穗瑞谷。诏免历年逋赋 ┃ ┠────┼────┤ ├───────┼─────────────────────────────────────────┨ ┃1713 │癸巳 │ │五十二年 │免续生丁赋,丁银以五十年为常额 ┃ ┠────┼────┤ ├───────┼─────────────────────────────────────────┨ ┃1715 │乙未 │ │五十四年 │夏,大水 ┃ ┠────┼────┤ ├───────┼─────────────────────────────────────────┨ ┃1716 │丙申 │ │五十五年 │春三月,大风,昼晦 ┃ ┠────┼────┤ ├───────┼─────────────────────────────────────────┨ ┃1719 │己亥 │ │五十八年 │春二月,麦疸。秋,淫雨害稼 ┃ ┠────┼────┤ ├───────┼─────────────────────────────────────────┨ ┃1721 │辛丑 │ │六十年 │春,大旱。发粟借赈 ┃ ┠────┼────┤ ├───────┼─────────────────────────────────────────┨ ┃1722 │壬寅 │ │六十一年 │春饥,发粟赈救。知县吴暄重修圣庙 ┃ ┠────┼────┤ ├───────┼─────────────────────────────────────────┨ ┃1724 │甲辰 │ │世宗雍正二年 │夏四月,大雨雹,发粟借赈。免被灾田赋 ┃ ┠────┼────┤ ├───────┼─────────────────────────────────────────┨ ┃1725 │乙巳 │ │三年 │春二月庚午,日月合璧,五星聚于陬訾。冬十二月癸酉,黄河清,众河皆清。颁圣谕广训于学┃ ┃ │ │ │ │宫 ┃ ┠────┼────┤ ├───────┼─────────────────────────────────────────┨ ┃1726 │丙午 │ │四年 │春早。夏五月雨,有瑞莲生南门外。诏各项人丁赋摊入地亩。知县何世华详准院试录取文童,┃ ┃ │ │ │ │以二十名为定额 ┃ ┠────┼────┤ ├───────┼─────────────────────────────────────────┨ ┃1728 │戊申 │ │六年 │海水溢,水落巨鱼出,长六丈 ┃ ┠────┼────┤ ├───────┼─────────────────────────────────────────┨ ┃1729 │己酉 │ │七年 │秋,建先农坛。八月,庆云见 ┃ ┠────┼────┤ ├───────┼─────────────────────────────────────────┨ ┃1730 │庚戌 │ │八年 │夏,大雨,众川合流 ┃ ┠────┼────┤ ├───────┼─────────────────────────────────────────┨ ┃1731 │辛亥 │ │九年 │秋,大水。改守备营。复设官台场兼管固堤场 ┃ ┠────┼────┤ ├───────┼─────────────────────────────────────────┨ ┃1732 │王子 │ │十年 │秋七月丁酉,庆云见 ┃ ┠────┼────┤ ├───────┼─────────────────────────────────────────┨ ┃1736 │丙辰 │ │高宗乾隆元年 │春,大赦。增廪生膳银。裁瓜果税 ┃ ┠────┼────┤ ├───────┼─────────────────────────────────────────┨ ┃1739 │己未 │ │四年 │夏五月,瑞莲生西门外 ┃ ┠────┼────┤ ├───────┼─────────────────────────────────────────┨ ┃1740 │庚申 │ │五年 │知县谢锽修明伦堂。颁钦定四书文至儒学 ┃ ┠────┼────┤ ├───────┼─────────────────────────────────────────┨ ┃1742 │壬戌 │ │七年 │秋,修圣庙。颁学政全书 ┃ ┠────┼────┤ ├───────┼─────────────────────────────────────────┨ ┃1745 │乙丑 │ │十年 │秋,大雨,弥水决口屯田。沙压赋地一百三十七顷八十余亩。发粟赈饥 ┃ ┠────┼────┤ ├───────┼─────────────────────────────────────────┨ ┃1746 │丙寅 │ │十一年 │知县宫懋让请帑修弥河堤 ┃ ┠────┼────┤ ├───────┼─────────────────────────────────────────┨ ┃1748 │戊辰 │ │十三年 │夏,大水,发粟赈荒 ┃ ┠────┼────┤ ├───────┼─────────────────────────────────────────┨ ┃1749 │已巳 │ │十四年 │秋,海水溢。府谷归县。日府谷仓。定大成殿乐舞生制 ┃ ┠────┼────┤ ├───────┼─────────────────────────────────────────┨ ┃1751 │辛未 │ │十六年 │秋,大水,潮淹沿海地三十六顷八亩余,免本年田租 ┃ ┠────┼────┤ ├───────┼─────────────────────────────────────────┨ ┃1752 │王申 │ │十七年 │诏免沿海等处荒地丁粮。知县王椿创立同文书院于仓圣墓前 ┃ ┠────┼────┤ ├───────┼─────────────────────────────────────────┨ ┃1753 │癸酉 │ │十八年 │秋八月,海水溢,邑绅煮粥赈饥。浚温泉。修县署 ┃ ┠────┼────┤ ├───────┼─────────────────────────────────────────┨ ┃1754 │甲戌 │ │十九年 │春,行乡饮酒礼。秋七月,嘉禾生东乡方吕等庄,一谷双歧者十余亩 ┃ ┠────┼────┤ ├───────┼─────────────────────────────────────────┨ ┃1755 │乙亥 │ │二十年 │潮水为灾,免田租。知县王椿修县志成 ┃ ┠────┼────┤ ├───────┼─────────────────────────────────────────┨ ┃1756 │丙子 │ │二十一年 │秋,大水,发粟赈济。行乡饮酒礼 ┃ ┠────┼────┤ ├───────┼─────────────────────────────────────────┨ ┃1759 │己卯 │ │二十四年 │秋,虸蚄坊生。颁大清律例 ┃ ┠────┼────┤ ├───────┼─────────────────────────────────────────┨ ┃1760 │庚辰 │ │二十五年 │五月初一日,昼晦。修文庙大成殿 ┃ ┠────┼────┤ ├───────┼─────────────────────────────────────────┨ ┃1770 │庚寅 │ │三十五年 │秋,七月二十七日夜,红光竟天。八月,大风雨,海溢,伤人畜无算 ┃ ┠────┼────┤ ├───────┼─────────────────────────────────────────┨ ┃1771 │辛卯 │ │三十六年 │秋,大水伤禾 ┃ ┠────┼────┤ ├───────┼─────────────────────────────────────────┨ ┃1772 │壬辰 │ │三十七年 │诏免田租 ┃ ┠────┼────┤ ├───────┼─────────────────────────────────────────┨ ┃1773 │癸巳 │ │三十八年 │大旱 ┃ ┠────┼────┤ ├───────┼─────────────────────────────────────────┨ ┃1774 │甲午 │ │三十九年 │蝗害稼,潮水为灾,免田租。秋,寿张土寇王伦叛,据临清,邑人闻东下,大恐 ┃ ┠────┼────┤ ├───────┼─────────────────────────────────────────┨ ┃1778 │戊戌 │ │四十三年 │海水溢,人多溺死者 ┃ ┠────┼────┤ ├───────┼─────────────────────────────────────────┨ ┃1781 │辛丑 │ │四十六年 │秋,大水,诏缓征 ┃ ┠────┼────┤ ├───────┼─────────────────────────────────────────┨ ┃1782 │壬寅 │ │四十七年 │秋,八月初五日,风潮大作,海水溢百余里。溺死人畜无算。邑人李琬施棺木,瘗为丛冢。诏┃ ┃ │ │ │ │免田租 ┃ ┠────┼────┤ ├───────┼─────────────────────────────────────────┨ ┃1784 │甲辰 │ │四十九年 │春正月,大风雨,雨如泥。二月,岁星与太白昏见,西方赤如火 ┃ ┠────┼────┤ ├───────┼─────────────────────────────────────────┨ ┃1785 │乙巳 │ │五十年 │春,大旱。六月朔,五谷始播种。浙江温处兵备道李琬与千叟宴。秋七月,岁在奎,荧惑在天┃ ┃ │ │ │ │街 ┃ ┠────┼────┤ ├───────┼─────────────────────────────────────────┨ ┃1786 │丙午 │ │五十一年 │元旦,日有食之。岁大饥,人相食,流亡关外者载道。四月疫 ┃ ┠────┼────┤ ├───────┼─────────────────────────────────────────┨ ┃1787 │丁未 │ │五十二年 │岁大熟。御书福字赐湖北巡抚李封 ┃ ┠────┼────┤ ├───────┼─────────────────────────────────────────┨ ┃1790 │庚戌 │ │五十五年 │春,三月十二日夜,陨霜杀麦,后复生仍有秋 ┃ ┠────┼────┤ ├───────┼─────────────────────────────────────────┨ ┃1792 │壬子 │ │五十七年 │大雨雹。隋长祥夫妇同寿,奉旨建坊 ┃ ┠────┼────┤ ├───────┼─────────────────────────────────────────┨ ┃1793 │癸丑 │ │五十八年 │海水溢,诏免田租 ┃ ┠────┼────┤ ├───────┼─────────────────────────────────────────┨ ┃1794 │甲寅 │ │五十九年 │旱,诏免历年逋赋。知县刘翰周修城垣、衙署 ┃ ┠────┼────┤ ├───────┼─────────────────────────────────────────┨ ┃1795 │乙卯 │ │六十年 │元旦,日有食之。春、夏大早。秋虸蚄生 ┃ ┠────┼────┤ ├───────┼─────────────────────────────────────────┨ ┃1796 │丙辰 │ │仁宗嘉庆元年 │大赦,普免天下钱粮,诏举贤良方正。湖北巡抚李封与千叟宴 ┃ ┠────┼────┤ ├───────┼─────────────────────────────────────────┨ ┃1797 │丁巳 │ │一正 │大有年 ┃ ┠────┼────┤ ├───────┼─────────────────────────────────────────┨ ┃1798 │戊午 │ │三年 │冬十月,地震 ┃ ┠────┼────┤ ├───────┼─────────────────────────────────────────┨ ┃1799 │己未 │ │四年 │知县刘翰周修县志成 ┃ ┠────┼────┤ ├───────┼─────────────────────────────────────────┨ ┃1803 │癸亥 │ │八年 │春正月,大雨雪 ┃ ┠────┼────┤ ├───────┼─────────────────────────────────────────┨ ┃1804 │甲子 │ │九年 │夏蝗 ┃ ┠────┼────┤ ├───────┼─────────────────────────────────────────┨ ┃1805 │乙丑 │ │十年 │早、蝗、饥 ┃ ┠────┼────┤ ├───────┼─────────────────────────────────────────┨ ┃1809 │已巳 │ │十四年 │春二月,大风,昼晦。知县丁芳达修圣庙 ┃ ┠────┼────┤ ├───────┼─────────────────────────────────────────┨ ┃1812 │壬申 │ │十七年 │元旦,北方有声如雷。春饥。冬,大寒 ┃ ┠────┼────┤ ├───────┼─────────────────────────────────────────┨ ┃1813 │癸酉 │ │十八年 │春,大饥。夏,彗星见。李忭夫妇寿逾百龄,奉旨建坊 ┃ ┠────┼────┤ ├───────┼─────────────────────────────────────────┨ ┃1819 │己卯 │ │二十四年 │冬,大雨,河水溢 ┃ ┠────┼────┤ ├───────┼─────────────────────────────────────────┨ ┃1820 │庚辰 │ │二十五年 │春,大风。秋七月朔,雷震 ┃ ┠────┼────┤ ├───────┼─────────────────────────────────────────┨ ┃1821 │辛巳 │ │宣宗道光元年 │诏免逋赋,大赦。夏六月朔,日月合璧,五星联珠。八月大疫。院试广学额,共三十二名 ┃ ┠────┼────┤ ├───────┼─────────────────────────────────────────┨ ┃1822 │壬午 │ │二年 │春,正月二十六日大风雪,婚期有错娶者 ┃ ┠────┼────┤ ├───────┼─────────────────────────────────────────┨ ┃1823 │癸未 │ │三年 │诏举贤良方正。夏,大水。秋早 ┃ ┠────┼────┤ ├───────┼─────────────────────────────────────────┨ ┃1824 │甲申 │ │四年 │夏五月,大风。秋有年 ┃ ┠────┼────┤ ├───────┼─────────────────────────────────────────┨ ┃1825 │乙酉 │ │五年 │夏,彗星见于东南方 ┃ ┠────┼────┤ ├───────┼─────────────────────────────────────────┨ ┃1827 │丁亥 │ │七年 │春三月,地震。星昼见 ┃ ┠────┼────┤ ├───────┼─────────────────────────────────────────┨ ┃1829 │己丑 │ │九年 │冬十月,地震 ┃ ┠────┼────┤ ├───────┼─────────────────────────────────────────┨ ┃1834 │甲午 │ │十四年 │春,陨霜杀麦 ┃ ┠────┼────┤ ├───────┼─────────────────────────────────────────┨ ┃1835 │乙未 │ │十五年 │岁祲 ┃ ┠────┼────┤ ├───────┼─────────────────────────────────────────┨ ┃1836 │丙申 │ │十六年 │春饥。秋有年 ┃ ┠────┼────┤ ├───────┼─────────────────────────────────────────┨ ┃1837 │丁酉 │ │十七年 │春饥。秋有年 ┃ ┠────┼────┤ ├───────┼─────────────────────────────────────────┨ ┃1838 │戊戌 │ │十八年 │岁祲,建节孝总坊于庠门外 ┃ ┗━━━━┷━━━━┷━━┷━━━━━━━┷━━━━━━━━━━━━━━━━━━━━━━━━━━━━━━━━━━━━━━━━━┛ 六、革命故事 巾帼英雄威震敌胆 1938年秋,陈少敏任豫鄂边区党委书记,主持边区的全面工作。日伪军欺她是“女流之辈”,经常进犯边区。10月23日,得知日军一军火列车途经双河车站,陈少敏亲率挺进纵队,傍晚埋伏在双河车站附近。夜间一军火列车来到,她一声令下,机枪、地雷、手榴弹一起开火,车上的军火立即爆炸,日军死伤过半,幸存者全部被俘。几天后,陈少敏又组织指挥了肖家店战斗,打得日军焦头烂额。从此,敌人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1940年初,陈少敏派王显周到老阴坡与国民党所属部队谈判,商讨共同抗日事宜。国民党地方杂牌军队总指挥包刚,自恃兵力目空一切,妄图吃掉挺进纵队。陈少敏见团结不成,便在两河口一带巧设伏兵,一举全歼包刚的部队,包刚也被当场击毙。并趁势改编了郭仁太的部队。蒋军戴焕章见势不妙,便主动向挺进纵队靠拢,表示愿意共同抗日。同年6月又歼灭国民党“暂一师”一部。自此,陈少敏成为鄂豫边区威震敌胆的女将。 陈少敏严词拒康生 在196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二中全会上,错误地做出了开除国家主席刘少奇出党的决定。投票表决时,绝大多数委员慑于当时的形势,投了赞成票。女革命家陈少敏却以不举手的方式,正义地表示了抵制。会后,野心家康生问她:“陈大姐为何不举手?”她正气凛然地回答:“这是我的权利!”康生无言以对。 斗地主短工罢市 牛头镇张家庄每到农忙季节,有个短工市,附近村庄的地主大都来市上雇短工。1925年秋,地主们施用诡计,前一天先用高价诱骗贫苦农民来卖工,见人多了便狠狠压价。共产党员张玉山组织党团员,分头和上市的短工们串连,商定明早一律要400钱,少一文钱谁也不许干。次日凌晨,地主们象往常一样,想出200钱领着短工走。不料短工们异口同声:“少了400钱不干。”开始地主们还想磨磨蹭蹭,以为可以少添几文就能了事。后见短工们态度坚决,又怕越等越靠越耽工,误了农时损失更大,只好答应短工们的要求。此次罢市增资在寿光实为创举。 张玉山率众驱区董 国民党巨淀区区董(即区长)侯乃萱,巧立名目搜刮民财,敲诈百姓,罪恶多端,群众早已对他恨之入骨。1924年冬,共产党员张玉山和王云生,组织群众,调查情况,最后在彭家道口高等小学召开大会,各村推选代表近200人参加。张玉山首先在会上揭发侯乃萱的贪污事实,散发手抄传单。不少贫苦农民也争相发言。最后发动群众抗粮抗捐,坚决要求撤掉侯乃萱。声明:“侯乃萱不走,一粒粮、一文钱也不缴。”寿光县政府迫于群众的呼声,不得不将侯撤职。 马保三舌战敌顽 1938年春,国民党地方部队头子张景月派其装备精良的白光华营,向八支队根据地邢姚村进犯。司令员马保三分析了敌我形势,决定深入虎穴,亲自出马找张景月面谈。这一计划征得大家同意后,便率领几名骑兵至上口镇与张会面。只见张的司令部门前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荷枪实弹,横眉竖眼,一片杀气。马保三从容镇定,神态自如,甩镫下马,径直往院内走去。因事先早有联系,张已早在房前,不冷不热地迎候。 谈判开始,马保三对张阐述了团结抗日统一战线的政策,并表示八支队团结抗日的真诚愿望。不料张竟以“官方”身份自居,侈谈其吞并别人扩充势力的本领,以示威风。马保三深知张心怀叵测,便单刀直入地问道:“目前,贵部白营已进驻邢姚村前,不知是否张司令的旨意?”张见来者不善,只好阴阳怪气地说:“白营受编不久,名为景月部属,实则凡事自作主张,不听管带。不过,为了抗日拉队伍,搜集枪弹,扩大武装,我也难加责怪。”马保三见张厚颜无赖,便针锋相对地答道:“邢姚是我八支队生根发芽的地方,民间枪支弹药早已收集完毕,现在韩指挥每日率队操练,万一与白营发生误会,血染刀兵,岂不令人痛心!”说到韩指挥,见张的脸色一怔,马保三便紧接着介绍道:“上级十分关心八支队的建设,十八集团军总部特派八路军得力干部韩明柱前来担任军事指挥。韩指挥英勇干练,文武双全,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果然名不虚传,实在非你我能相比啊!……”张景月一听,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马保三便趁机正面告诫说:“眼下国难当头,正是你我精诚团结,报效社稷之时。如果不顾大局,同室操戈,鬼子坐收渔人之利,那可就上对不起列宗列祖,下对不住子孙后代了!”张景月本来理亏,哪能架得住马保三的舌剑唇枪,只好点头称是。会谈到此结束,张只得郑重其事地送客,一直送出很远。马保三已去多时,张景月仍呆呆地站在原地若有所失。不几天后,张所属白营就从邢姚撤回弥河以东。后人有诗赞道:“抗日老将志巍峨,仗义只身闯虎穴。唇舌之间藏兵马,不费一弹敌营却。” 祖孙三代同参军 1938年,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决定东进与七支队会师。对远离家乡,乡土观念较深的农民出身的战士,是一次严峻的考验。马保三为了给乡亲们做出表率,便召集家人开会动员子女参军。结果大家都愿随军出征,最后决定四子马秀山和12岁的孙子马家祥随队出发,并将与二弟合养的1匹大马带上充当军马。马保三祖孙三代参军抗日的事,一时传为佳话。后人有诗称赞:“铁心抗战已无家,三代从戎保中华。要学杨家父子兵,甘洒热血染金沙。” 斧劈汉奸翻译官 1940年11月,八区抗日民主政府除奸小组王英昌、李汉成、常寿岭、王南元、王安之5人,为了严惩铁杆汉奸杨香坡,化装成出伕的民工,混进南河日伪八区区署。他们腰里暗藏利斧和手榴弹,并早已与打入伪新民队的共产党员王麟书、王明智等联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因地点紧靠鬼子炮楼,不能响枪惊动敌人,而且必须速战速决。进入敌院后,李汉成、常寿岭2人直奔杨香坡的住处。轻巧地推开虚掩的屋门,见杨正酣声大作,李汉成手起斧落,杨香坡脑浆进裂。李怕杨不死,随手再劈一斧,因用力过猛斧柄折断,斧头透过皮肉已钳在床板上,常寿岭在一旁顺手扯下棉被,泼上煤油点着了火。同一时间,王南元、王安之进入东屋,砍倒了新民队长张保良。地下党员王麟书、王明智、王德吉已将30多名新民队员组织停当,撤离伪区署弃暗投明。这时才向鬼子炮楼打了几枪,甩了几颗手榴弹,虚张声势,使鬼子蒙头转向,始终不敢下楼。南河伪区署被捣毁以后,敌伪汉奸无不胆战心惊。 严惩叛徒吴吉亭 叛徒吴吉亭,南岔河村人。1937年冬混入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1939年又担任山东纵队某营营长。1941年秋,叛变革命,投靠国民党张景月部。吴投敌后疯狂屠杀根据地抗日干部和群众,制造了惨绝人寰的“浊北惨案”,一次就用铡刀杀害了13名共产党员、20名抗日群众,情状骇人听闻,令人目不忍睹。他大搞特务活动,网罗民族败类,组织反共训练班,兴风作浪,死心塌地为敌人效劳。1942年8月,中共清河区党委决定立即除掉这个叛徒,命令刘敏任寿光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队长,以便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通过崔家庄李树桐的侦察,摸清了叛徒活动的规律,决定在他每集必赶的邢姚集上干掉他。除叛小组由5人组成。公安局特派员李培志任指挥,刘敏为主打,李成义为副打。另派两名战士打吴的卫兵。李树桐负责带路和指认叛徒。9月6日邢姚大集,除叛小组化装成赶集的农民,挎篮子的、挑担杖的、背钱搭子的……一行5人从村西进入集市,选定在集市的十字路口待机毙贼。10点钟左右,叛徒吴吉亭带着4个卫兵,5辆自行车由西门闯入集市。卫兵在前手提匣枪,横冲直撞,狐假虎威。刘敏与李培志暗暗商定,待吴回来时动手,并按事先约定的暗号——摸耳朵,下达了行动的命令。约半小时后,吴吉亭返回。正当除叛小组开始迂回接近敌人时,不料张部二十七团团长马成龙带领30多人,从南面正巡逻过来,只得改变这次行动计划,第一次未能得手。半月以后,除叛小组开始第二次行动。为确保完成任务,清河军区调来一个排配合战斗。除叛小组重新组织,刘敏为主打,李成义为副打,指导员刘维寅对付带匣枪的卫兵,张建亭打另一个卫兵。出发前,公安局长韩洁石亲自把行署专员马巨涛和地委韩克辛书记的“枪牌”、“马牌”手枪,分别交给刘敏和李成义使用。刘维寅和刘敏把使用的“博士”牌钢笔(当时是较名贵的文具)和仅有的现金交给首长,表示不杀叛徒,决不生还,如果牺牲,则作为最后的党费。 1942年9月20日上午8时除叛小组已在集上埋伏停当。10时左右,叛徒吴吉亭带4个卫兵摇摆而来,随即向集市十字路口的点心铺走去。正当他拿起一块糖果往嘴里送时,刘敏迅速从钱搭中取出手枪,猛一转身,连发数枪,叛徒应声倒地。李成义一个箭步窜过去手枪抵住吴的脑门连击数发,叛徒脑浆进裂当场毙命。同时刘维寅与张建亭也向吴的卫兵开枪。刘敏接连对空鸣枪数响,霎时集市大乱。除叛组趁乱冲出集市,敌人派出十几名骑兵追赶,被埋伏在豆地里的部队,一阵迎头痛击,狼狈逃窜。 照相机完璧归赵 1945年渤海军区《前锋》报采编主任吴化学,因情报不确误入敌人尚家庄阵地,将随身携带的照相机丢失。该照相机是日产富士牌,1942年通过敌工干部以40万伪币,从敌占城市烟台买得。吴十分心爱,丢失后念念不忘。此话,吴化学尽量参加每次战斗,以为或许还可以从敌人手中把照相机缴获。时隔不久,解放稻田镇,清点查问俘虏时得到了照相机的下落,由一个被俘的敌军营长的秘书带领将相机找回。经察看不但相机完好无损,连同未冲洗的胶卷也原状密封。后经显影冲洗,部分照片在报刊上发表。战火硝烟中,如此失而复得,诚为少有之趣事。 革命师生闹学潮 1935年暑假以后,东城根县立第十小学,派来新校长牟斐轩。学生探知原来是教育科长李中山赌博,输给国民党县党部牟斐轩一笔钱,以校长职位抵帐。消息传开,群情激愤。共产党员王文轩当时在该校任教师,便暗中发动进步学生褚文俊、王淮湘、李嘉禾、萧金生等人,组织罢课,要求赶走牟斐轩。学生随即与县立第一小学(东门大街小学)、第二小学(女子小学)串连,取得同学们和部分老师的支持。于是集合上街游行,到国民党县党部和教育科请愿。接着,益都省立四师、济南省立一师、寿光旅济同乡会,以及寿光在北平(北京)的学生都纷纷表示声援。教育科表面装着不予理会,暗中却收买了极少数意志不坚定的学生,掌握了学生的内部情况。李中山率领警察夜间突然闯入学校,强令学生集合训话,威吓同学们说:“王淮湘、李嘉禾、褚文俊、萧金生4人都是政治嫌疑犯。”次日早晨,学校贴出布告开除上述4人。4人被迫离校,学生开始上课。时隔不久,由于社会舆论的支持,群众大都同情学生,学生运动再度兴起,撕毁开除学生的布告,提出维护学校声誉、捍卫学生尊严的口号,把不得人心的牟斐轩逐出学校。学生为防备牟等人报复,手执童子军棍站岗,并将宿舍堵起,从窗口出入。不久,牟会同教育科长李中山,率领警察荷枪实弹前来镇压。褚文俊组织一批健壮的学生守住校门,不准牟、李等人入内。警察压弹上膛示意开枪,学生心知他们不敢开枪,反而以砖瓦石块投扔,后来干脆敞开校门蜂拥而上。对方一边后退一边回头喊道:“不要听害群之马的话!”“他们是政治嫌疑犯!”直到李中山被砖石击中腰部,才仓惶跑回县衙,并令兵士关门。县政府查封了学校,命学校自即日起遣散。学生立即将封条和布告一起撕掉,县长宋宪章大为恼火,盛怒之下,关闭城门,宣布戒严,并将褚文俊、萧金生(王、李2人逃脱)五花大绑押入死囚牢。不料此举触怒百姓,舆论哗然,学生自治会又散发《告全县父老书》,陈述当局暴行。群众认为堂堂政府官员聚赌已是无理,用校长职务抵赌帐更是天下奇闻。事情传来传去,后来竟传为“县官赌钱叫学生打了,学生真胆大,打得有理”。学潮持续数月之后,宋宪章花招用尽,最后在各方面的压力下,不得不下令释放褚、萧2人,被开除的学生复学,撤换牟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