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前,无防疫机构,民间仅有少数人接种牛痘,预防天花,其他传染病流行后,听任蔓延。1929年(民国18年),田柳村周围因霍乱死亡200多人。1933年(民国22年),上口、南河、杨庄、宅科、官台一带霍乱流行猖獗,有300多人丧生,有的甚至全家死绝。建国后,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防疫系统。1955年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条例》,对霍乱、天花、白喉、麻疹等25种传染病实行及时报告、及时扑灭制度,同时免费开展了预防接种、计划免疫。1989年9月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落实了3类、35种传染病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流行。霍乱、鼠疫建国后未有发病,天花、回归热于1963年消除;炭疽、白喉分别于1956年、1976年被消灭,布氏菌病1977年之后绝迹。乙型脑炎、流行性脑炎、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疟疾、脊髓灰质炎等,70年代得到控制,80年代基本绝迹。
一、预防措施
疫情报告 1961年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区乡诊所发现传染病后,向县卫生科报告。1955年后,组成县、乡、村三级报告网,按时逐级上报数字。县、乡接到疫情报告后,大部病例做到专案调查和处理。对严重的流行疾病,组织医疗队开赴疫区。重点防治。
预防接种 20世纪20年代始有牛痘疫苗接种,但长期未能普及,仍有不少人患天花病。新中国建立后,对儿童普遍开展免费接种。并相继开展了白喉苗、霍乱苗、鼠疫苗、百日咳苗、伤寒苗、痢疾噬菌体、卡介苗、乙型脑炎苗、布氏苗、炭疽苗、脊髓灰质炎苗、麻疹苗、破伤风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流行性脑炎菌苗等多种疫菌苗的接种。
1962年以前,除牛痘苗外,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1962~1980年,实行“注射一片、免疫一片”的办法,即每隔数年,对应种对象普遍接种一遍,以形成严密的免疫屏障。1980年后,实行了计划免疫,儿童出生后接种卡介苗,满2个月口服脊髓灰质炎苗,满3个月接种“百白破”三联苗,满8个月接种麻疹苗,满周岁接种乙型脑炎苗。以后根据各种疫苗的免疫期限,再加强注射。1987年配备冷链设备,使各种疫苗从出厂到接种,都在低温下保存运输,保证了疫苗质量。
为保证儿童按免疫程序有计划接种各种疫苗,避免错种、漏种、重种,自1980年起,普遍建立儿童接种记录卡,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由乡村医生及时记录。1988~1989年经省市多次考查核实,全县周岁以内儿童“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苗、“百白破”三联苗、麻疹苗)接种率都在90%以上,达到部颁标准。
渔港检疫 1961年东南亚副霍乱流行,世界卫生组织把副霍乱列为国境检疫疾病之一。1962年县制定了预防计划,1963年设羊角沟检疫站。1981年后,羊角沟检疫站列为常设机构,常年坚持渔港检疫,对沿海一带不明原因的腹泻病员及远洋船民,一律采取大便检菌。对小清河水及水产品,定期采样化验。
二、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每年都有人患发此病。1963、1964两年发病较多。1967年春季,疫情严重,1~5月,全县患者2698人,死亡122人。地、县组织26个医疗队,深入14个重点公社抢救,885个村的15岁以下儿童施用中西药物预防,服药422600人次,控制了流行。1968年后,发病逐年减少。1980年秋,给15岁以下的儿童普遍接种疫苗。1985年仅80人发病。
病毒性肝炎 1972、1973两年,曾在田马、稻田公社个别村庄流行。1977年9~12月,全县甲型肝炎蔓延,有786个村庄发现疫情,染病者达12636人,95%以上的病人是3~5岁的儿童。县派出37个医疗队深入疫区,发动群众办隔离病房,用大锅熬药(茵陈大枣汤),集体服用预防,年底流行停止。后几年虽时起时伏,但疫情趋势下降。
为摸清乙型肝炎发病及带毒情况,1982年3月,防疫站从县城的医务人员、学生、工人、饮食服务人员和城关公社曹家大队农民中抽查609人,其中,阳性反应16人,带毒率为3.14%。1984年又抽查3832名饮食服务人员,阳性反应289人,带毒率7.54%,以后每年均对饮食业,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查体化验,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反应者,调离工作。
伤寒病 建国后有4次较大的流行。1969年羊角沟公社及道口公社的北单、石桥,发病232人。1965年稻田公社的南慈、北慈、大伦、小伦、兴隆、管村,古城公社的苗家桥,发病344人。1977、1978年,台头公社的东庄、张家庄,城关公社的杨家庄、北关,丰城公社的城南等村,发病551人。1981、1982年,卧铺、南河、道口、寒桥、马店、城关等公社伤寒病流行,患者达900余人。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赴发病村庄,采取隔离治疗、饮水消毒、病户食具消毒等措施进行防治。为查源灭源,1978~1983年调查,患病者1050名,与病人密切接触者2298名,查出的带菌者均予以治疗。1984年后,全县分散发病者,每年十几人至数十人不等,未形成流行。
麻疹 解放前发病多,死亡率高。民国《寿光县志》载:1853年(清咸丰三年),彭家道口、大坨一带,麻疹流行,几乎户户有人染病,患者过千人,死亡近半,小坨村郑华春一家有5人被夺去生命。新中国建立后,麻疹仍有流行,1954、1959、1964、1966、1973年发病较多。1954年1月1日至3月3日,全县发病2276人,死亡104人。1964年侯镇公社挑沟子有14名儿童死于并发症肺炎。1968年试种麻疹疫苗后,此病逐年减少,1983年未有发病。以后各年,虽有少量患者,但症状轻微。1987~1989年发病者仅13人。
麻风病 1955年建麻风病防治机构,开展普查防治。1959年在丰城公社建麻风村,实行收容隔离治疗。到1986年底,共发现麻风病患者953人,其中入村治疗526人。1989年普查结果,全县仅有7人未愈,其余全部恢复健康。
结核病 1957年,开始在部分儿童中接种卡介苗。1975年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开展健康普查,对发现的病人,实行正规化治疗并及时复查。自1976~1989年,共普查胸透363707人,发现肺结核病人3488名。1989年底统计,有结核病患者787人,其中初治排菌者69人,其余均在恢复治疗中。
地方性甲状腺肿 此病主要发生在胡营、孙家集、纪台、田马、稻田等乡镇,1981年对胡营、孙家集一带进行重点调查,在44286人中,查出患者3742名,患病率8.4%。1982年对纪台、田马、稻田3个公社进行调查,共查145552人,其中8713人患病,占6%。1981年,开始重点进行食盐加碘防治。自1984年,对发病较多的胡营、孙家集、田马、纪台、东埠、稻田6个乡镇,采取全民供应碘盐为主的防治方法。至1987年该病基本消灭。
氟病 1979年,对929个自然村、3276眼水井进行含氟量调查,查出高氟水质村562个,受害群众509743人。以稻田、道口、田马、留吕、丰城、台头等乡镇最为严重,饮水含氟量都在4.1毫克/升以上。1982年后,采取打深水井、建除氟池、修输水管道等综合性除氟改水措施,共投资1600万元(其中省、地、县拨款280万元,乡镇、村集资1266万元,水利局解决54万元),完成338处改水工程,解决了氟害问题。
黑热病 旧社会发病较多。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72户的王家河南道口有19人死于黑热病。新中国建立后,进行免费防治,每年春季组织医务人员,划片包干,对15岁以下儿童摸脾检查,发现可疑病人,确诊后立即治疗。至1962年,此病绝迹。
疟疾 疟疾是国家列为重点消灭的疾病。1961、1965、1972年,本县发病皆在万人以上。为扑灭疟疾,广大医务工作者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防治活动。1972年后,采用“三根治”(发病后服药八天治疗,次年三月份休止期根治,五月份复治)、“一预防”(流行季节全民或重点人群服预防药)”、“灭蚊”等综合性防疟措施,成效显著。1985年仅12人发病,1988、1989两年无患者。
布氏菌病 1959年开始对牛头镇及官台一带的牧民进行调查,未见患者。1964年在县境北部重点牧区检查2878人,查出15名布氏菌病人。1965、1966年全县进行普查防治,又发现35名病人。1972年以后,采取了以消灭传染源(病羊)为主的综合措施,在重点人群中开展疫苗接种,自制猪型Ⅱ号苗普遍使羊饮用免疫。6年中查出并治愈231名病人,于1978年达到“人间无新发,畜间无扩散”的要求。
流行性出血热 1984年1月首次发现,以后逐年增多,1986年发病57人,自1987年起,每年春秋开展全民灭鼠活动,此病患者逐渐减少。1989年发病26人,无死亡。
狂犬病 建国后发生3次流行。第一次是1956年,全县发病8人,死亡8人;第二次是1981、1982年,发病6人,死亡6人;第三次1988、1989年,发病14人,全部死亡。80年代,县政府下达通知,要求对所有家犬进行狂犬疫苗接种,被犬咬伤者立即注射狂犬疫苗。但由于执行不严,未能达到预期目的。1989年又发出布告,规定除警犬外,一律捕杀,家犬数量大为减少。但由于部分群众养狗已成习惯,灭犬不易彻底,狂犬病仍有发生。
三、职业病防治
县内的职业病,主要是矽肺病和铅中毒。1978年,防疫站固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的调查研究和防治。1979年有17家工厂作了粉尘浓度测定。1980年对县水泥厂、内燃机配件厂、农具修造厂、羊口盐场接触粉尘的129名工人进行胸部透视,查出0~1度矽肺4人。1982年,对水泥厂、羊口盐场、寿光二中印刷厂等接触铅作业的51名工人检查,发现12人尿铅超过0.08毫克/升。1984年后,对县属企业、乡镇企业职工定期体检,并建立卫生档案。对有粉尘、噪声、震动、高温等物理因素及铅、锰、苯等化学因素产生危害的场所进行卫生监测,以尽量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精神病防治
1981年,北洛公社医院设精神病科,收治精神病人。同年,全县开展精神病普查,由北洛医院精神病科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医院兼职医生具体负责,建立家庭病床和病案记录,定期巡回诊治。1981~1989年全县共调查发现精神病人2694名,其中住院治疗1070人次。治愈出院642人,治愈率60%。
五、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过去因接生人员缺乏科学知识,婴儿破伤风、产褥热发病率很高。1945年(民国34年)北单村因产褥热死亡11人,王家河南道口的1家农户连续9个孩子死于小儿破伤风。家庭贫困的产妇,因大流血而致死的也很多。
新中国建立之初,曾对旧产婆进行新法接生教育。1953年妇幼保健组织配备专业人员,宣传新法接生,培训农村接生员,对孕妇、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1955年全县普遍训练旧产婆后,新法接生率达25.8%。1956年,区、乡成立接生站112处。1965年,县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训练接生员、充实接生用具、解决接生员报酬”的通知,要求培训接生员,普及新法接生,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妇幼保健站把普及新法接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新法接生率由1957年的27.30%上升到1967年的68.5%。1967~1977年,新训、复训乡村妇幼保健医生4127人次。1978年以后,开展了优生优育、围产期管理和高危妊娠的管理。1983年新法接生率已达到99.83%,住院分娩率67.27%。新生儿破伤风自1979年绝迹。1989年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85%。
妇女病防治 1959年开始普查、防治妇女病。县妇幼保健站深入各村设点检查,到1960年底共查出子宫脱垂3964人,月经闭止20639人,月经不调11832人。通过药物和手术治疗,至1965年,大都痊愈。1971~1983年共检查882885人次,查出宫颈糜烂4472人、阴道炎3774人、附件炎3126人、宫颈癌39人、子宫脱垂34人,治疗12639人,治愈9268人。1984年后,每年检查3~4万人,查出疾病及时进行治疗。
儿童保健 1973年始行儿童健康检查。以后,各乡镇医院按期组织专业队伍,逐村开展儿童查体工作。1976~1983年,共检查儿童403569人次,为38472名患病者进行了治疗。自1984年后,对0~7岁幼儿每年进行一次查体,查体率和疾病矫治率达90%以上。
第三节 防疫保健
视图
新中国建立前,无防疫机构,民间仅有少数人接种牛痘,预防天花,其他传染病流行后,听任蔓延。1929年(民国18年),田柳村周围因霍乱死亡200多人。1933年(民国22年),上口、南河、杨庄、宅科、官台一带霍乱流行猖獗,有300多人丧生,有的甚至全家死绝。建国后,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防疫系统。1955年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条例》,对霍乱、天花、白喉、麻疹等25种传染病实行及时报告、及时扑灭制度,同时免费开展了预防接种、计划免疫。1989年9月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落实了3类、35种传染病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流行。霍乱、鼠疫建国后未有发病,天花、回归热于1963年消除;炭疽、白喉分别于1956年、1976年被消灭,布氏菌病1977年之后绝迹。乙型脑炎、流行性脑炎、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疟疾、脊髓灰质炎等,70年代得到控制,80年代基本绝迹。
一、预防措施
疫情报告 1961年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区乡诊所发现传染病后,向县卫生科报告。1955年后,组成县、乡、村三级报告网,按时逐级上报数字。县、乡接到疫情报告后,大部病例做到专案调查和处理。对严重的流行疾病,组织医疗队开赴疫区。重点防治。
预防接种 20世纪20年代始有牛痘疫苗接种,但长期未能普及,仍有不少人患天花病。新中国建立后,对儿童普遍开展免费接种。并相继开展了白喉苗、霍乱苗、鼠疫苗、百日咳苗、伤寒苗、痢疾噬菌体、卡介苗、乙型脑炎苗、布氏苗、炭疽苗、脊髓灰质炎苗、麻疹苗、破伤风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流行性脑炎菌苗等多种疫菌苗的接种。
1962年以前,除牛痘苗外,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1962~1980年,实行“注射一片、免疫一片”的办法,即每隔数年,对应种对象普遍接种一遍,以形成严密的免疫屏障。1980年后,实行了计划免疫,儿童出生后接种卡介苗,满2个月口服脊髓灰质炎苗,满3个月接种“百白破”三联苗,满8个月接种麻疹苗,满周岁接种乙型脑炎苗。以后根据各种疫苗的免疫期限,再加强注射。1987年配备冷链设备,使各种疫苗从出厂到接种,都在低温下保存运输,保证了疫苗质量。
为保证儿童按免疫程序有计划接种各种疫苗,避免错种、漏种、重种,自1980年起,普遍建立儿童接种记录卡,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由乡村医生及时记录。1988~1989年经省市多次考查核实,全县周岁以内儿童“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苗、“百白破”三联苗、麻疹苗)接种率都在90%以上,达到部颁标准。
渔港检疫 1961年东南亚副霍乱流行,世界卫生组织把副霍乱列为国境检疫疾病之一。1962年县制定了预防计划,1963年设羊角沟检疫站。1981年后,羊角沟检疫站列为常设机构,常年坚持渔港检疫,对沿海一带不明原因的腹泻病员及远洋船民,一律采取大便检菌。对小清河水及水产品,定期采样化验。
二、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每年都有人患发此病。1963、1964两年发病较多。1967年春季,疫情严重,1~5月,全县患者2698人,死亡122人。地、县组织26个医疗队,深入14个重点公社抢救,885个村的15岁以下儿童施用中西药物预防,服药422600人次,控制了流行。1968年后,发病逐年减少。1980年秋,给15岁以下的儿童普遍接种疫苗。1985年仅80人发病。
病毒性肝炎 1972、1973两年,曾在田马、稻田公社个别村庄流行。1977年9~12月,全县甲型肝炎蔓延,有786个村庄发现疫情,染病者达12636人,95%以上的病人是3~5岁的儿童。县派出37个医疗队深入疫区,发动群众办隔离病房,用大锅熬药(茵陈大枣汤),集体服用预防,年底流行停止。后几年虽时起时伏,但疫情趋势下降。
为摸清乙型肝炎发病及带毒情况,1982年3月,防疫站从县城的医务人员、学生、工人、饮食服务人员和城关公社曹家大队农民中抽查609人,其中,阳性反应16人,带毒率为3.14%。1984年又抽查3832名饮食服务人员,阳性反应289人,带毒率7.54%,以后每年均对饮食业,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查体化验,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反应者,调离工作。
伤寒病 建国后有4次较大的流行。1969年羊角沟公社及道口公社的北单、石桥,发病232人。1965年稻田公社的南慈、北慈、大伦、小伦、兴隆、管村,古城公社的苗家桥,发病344人。1977、1978年,台头公社的东庄、张家庄,城关公社的杨家庄、北关,丰城公社的城南等村,发病551人。1981、1982年,卧铺、南河、道口、寒桥、马店、城关等公社伤寒病流行,患者达900余人。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赴发病村庄,采取隔离治疗、饮水消毒、病户食具消毒等措施进行防治。为查源灭源,1978~1983年调查,患病者1050名,与病人密切接触者2298名,查出的带菌者均予以治疗。1984年后,全县分散发病者,每年十几人至数十人不等,未形成流行。
麻疹 解放前发病多,死亡率高。民国《寿光县志》载:1853年(清咸丰三年),彭家道口、大坨一带,麻疹流行,几乎户户有人染病,患者过千人,死亡近半,小坨村郑华春一家有5人被夺去生命。新中国建立后,麻疹仍有流行,1954、1959、1964、1966、1973年发病较多。1954年1月1日至3月3日,全县发病2276人,死亡104人。1964年侯镇公社挑沟子有14名儿童死于并发症肺炎。1968年试种麻疹疫苗后,此病逐年减少,1983年未有发病。以后各年,虽有少量患者,但症状轻微。1987~1989年发病者仅13人。
麻风病 1955年建麻风病防治机构,开展普查防治。1959年在丰城公社建麻风村,实行收容隔离治疗。到1986年底,共发现麻风病患者953人,其中入村治疗526人。1989年普查结果,全县仅有7人未愈,其余全部恢复健康。
结核病 1957年,开始在部分儿童中接种卡介苗。1975年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开展健康普查,对发现的病人,实行正规化治疗并及时复查。自1976~1989年,共普查胸透363707人,发现肺结核病人3488名。1989年底统计,有结核病患者787人,其中初治排菌者69人,其余均在恢复治疗中。
地方性甲状腺肿 此病主要发生在胡营、孙家集、纪台、田马、稻田等乡镇,1981年对胡营、孙家集一带进行重点调查,在44286人中,查出患者3742名,患病率8.4%。1982年对纪台、田马、稻田3个公社进行调查,共查145552人,其中8713人患病,占6%。1981年,开始重点进行食盐加碘防治。自1984年,对发病较多的胡营、孙家集、田马、纪台、东埠、稻田6个乡镇,采取全民供应碘盐为主的防治方法。至1987年该病基本消灭。
氟病 1979年,对929个自然村、3276眼水井进行含氟量调查,查出高氟水质村562个,受害群众509743人。以稻田、道口、田马、留吕、丰城、台头等乡镇最为严重,饮水含氟量都在4.1毫克/升以上。1982年后,采取打深水井、建除氟池、修输水管道等综合性除氟改水措施,共投资1600万元(其中省、地、县拨款280万元,乡镇、村集资1266万元,水利局解决54万元),完成338处改水工程,解决了氟害问题。
黑热病 旧社会发病较多。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72户的王家河南道口有19人死于黑热病。新中国建立后,进行免费防治,每年春季组织医务人员,划片包干,对15岁以下儿童摸脾检查,发现可疑病人,确诊后立即治疗。至1962年,此病绝迹。
疟疾 疟疾是国家列为重点消灭的疾病。1961、1965、1972年,本县发病皆在万人以上。为扑灭疟疾,广大医务工作者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防治活动。1972年后,采用“三根治”(发病后服药八天治疗,次年三月份休止期根治,五月份复治)、“一预防”(流行季节全民或重点人群服预防药)”、“灭蚊”等综合性防疟措施,成效显著。1985年仅12人发病,1988、1989两年无患者。
布氏菌病 1959年开始对牛头镇及官台一带的牧民进行调查,未见患者。1964年在县境北部重点牧区检查2878人,查出15名布氏菌病人。1965、1966年全县进行普查防治,又发现35名病人。1972年以后,采取了以消灭传染源(病羊)为主的综合措施,在重点人群中开展疫苗接种,自制猪型Ⅱ号苗普遍使羊饮用免疫。6年中查出并治愈231名病人,于1978年达到“人间无新发,畜间无扩散”的要求。
流行性出血热 1984年1月首次发现,以后逐年增多,1986年发病57人,自1987年起,每年春秋开展全民灭鼠活动,此病患者逐渐减少。1989年发病26人,无死亡。
狂犬病 建国后发生3次流行。第一次是1956年,全县发病8人,死亡8人;第二次是1981、1982年,发病6人,死亡6人;第三次1988、1989年,发病14人,全部死亡。80年代,县政府下达通知,要求对所有家犬进行狂犬疫苗接种,被犬咬伤者立即注射狂犬疫苗。但由于执行不严,未能达到预期目的。1989年又发出布告,规定除警犬外,一律捕杀,家犬数量大为减少。但由于部分群众养狗已成习惯,灭犬不易彻底,狂犬病仍有发生。
三、职业病防治
县内的职业病,主要是矽肺病和铅中毒。1978年,防疫站固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的调查研究和防治。1979年有17家工厂作了粉尘浓度测定。1980年对县水泥厂、内燃机配件厂、农具修造厂、羊口盐场接触粉尘的129名工人进行胸部透视,查出0~1度矽肺4人。1982年,对水泥厂、羊口盐场、寿光二中印刷厂等接触铅作业的51名工人检查,发现12人尿铅超过0.08毫克/升。1984年后,对县属企业、乡镇企业职工定期体检,并建立卫生档案。对有粉尘、噪声、震动、高温等物理因素及铅、锰、苯等化学因素产生危害的场所进行卫生监测,以尽量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精神病防治
1981年,北洛公社医院设精神病科,收治精神病人。同年,全县开展精神病普查,由北洛医院精神病科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医院兼职医生具体负责,建立家庭病床和病案记录,定期巡回诊治。1981~1989年全县共调查发现精神病人2694名,其中住院治疗1070人次。治愈出院642人,治愈率60%。
五、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过去因接生人员缺乏科学知识,婴儿破伤风、产褥热发病率很高。1945年(民国34年)北单村因产褥热死亡11人,王家河南道口的1家农户连续9个孩子死于小儿破伤风。家庭贫困的产妇,因大流血而致死的也很多。
新中国建立之初,曾对旧产婆进行新法接生教育。1953年妇幼保健组织配备专业人员,宣传新法接生,培训农村接生员,对孕妇、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1955年全县普遍训练旧产婆后,新法接生率达25.8%。1956年,区、乡成立接生站112处。1965年,县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训练接生员、充实接生用具、解决接生员报酬”的通知,要求培训接生员,普及新法接生,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妇幼保健站把普及新法接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新法接生率由1957年的27.30%上升到1967年的68.5%。1967~1977年,新训、复训乡村妇幼保健医生4127人次。1978年以后,开展了优生优育、围产期管理和高危妊娠的管理。1983年新法接生率已达到99.83%,住院分娩率67.27%。新生儿破伤风自1979年绝迹。1989年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85%。
妇女病防治 1959年开始普查、防治妇女病。县妇幼保健站深入各村设点检查,到1960年底共查出子宫脱垂3964人,月经闭止20639人,月经不调11832人。通过药物和手术治疗,至1965年,大都痊愈。1971~1983年共检查882885人次,查出宫颈糜烂4472人、阴道炎3774人、附件炎3126人、宫颈癌39人、子宫脱垂34人,治疗12639人,治愈9268人。1984年后,每年检查3~4万人,查出疾病及时进行治疗。
儿童保健 1973年始行儿童健康检查。以后,各乡镇医院按期组织专业队伍,逐村开展儿童查体工作。1976~1983年,共检查儿童403569人次,为38472名患病者进行了治疗。自1984年后,对0~7岁幼儿每年进行一次查体,查体率和疾病矫治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