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义务兵役制 资料库:寿光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寿光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2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2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义务兵役制
195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征集18、19、20三个年龄的青年服役。是年全县有1200名青年应征入伍。以后,形成制度,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按政策规定应征服役。 空军征兵有更高要求。县武装部专设招飞(飞行员)办公室,执行选飞事宜。每年均有部分青年学生应征至空军服役。 自1987年起,青年应征入伍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义务兵统计 单位:人 ┏━━━━┯━━━━━━┯━━━━┯━━━━━━┯━━━━━┯━━━━━━┓ ┃年份 │征兵人数 │年份 │征兵人数 │年份 │征兵人数 ┃ ┠────┼──────┼────┼──────┼─────┼──────┨ ┃1955 │1200 │1967 │(未征) │1979 │1315 ┃ ┠────┼──────┼────┼──────┼─────┼──────┨ ┃1956 │1200 │1968 │1500 │1980 │929 ┃ ┠────┼──────┼────┼──────┼─────┼──────┨ ┃1957 │706 │1969 │1500 │1981 │907 ┃ ┠────┼──────┼────┼──────┼─────┼──────┨ ┃1958 │758 │1970 │1989 │1982 │920 ┃ ┠────┼──────┼────┼──────┼─────┼──────┨ ┃1959 │724 │1971 │1350 │1983 │971 ┃ ┠────┼──────┼────┼──────┼─────┼──────┨ ┃1960 │780 │1972 │(未征) │1984 │895 ┃ ┠────┼──────┼────┼──────┼─────┼──────┨ ┃1961 │704 │1973 │708 │1985 │556 ┃ ┠────┼──────┼────┼──────┼─────┼──────┨ ┃1962 │689 │1974 │1500 │1986 │875 ┃ ┠────┼──────┼────┼──────┼─────┼──────┨ ┃1963 │600 │1975 │1361 │1987 │843 ┃ ┠────┼──────┼────┼──────┼─────┼──────┨ ┃1964 │1130 │1976 │1350 │1988 │(未征) ┃ ┠────┼──────┼────┼──────┼─────┼──────┨ ┃1965 │1687 │1977 │1391 │1989 │775 ┃ ┠────┼──────┼────┼──────┼─────┼──────┨ ┃1966 │1500 │1978 │131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