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组织建设 资料库:寿光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寿光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2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2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组织建设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寿光县委发动群众抗日救国,号召各村成立自卫团。凡年龄18~45岁的村民,皆可参加。其中选拔身强力壮、政治可靠的青年组成基干队。1940年,寿光县自卫团成立大会在牛头镇召开,各区自卫团骨干50余人参加了大会,陈纪明当选为团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寿光县自卫团工作方针和任务的决定》。会后,对区、乡自卫团进行组织整顿。1945年,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后,自卫团改称民兵队,其中,基干民兵除随时补充部队兵员外,还负责乡村治安工作。1945年3月,有基干民兵7000余人,普通民兵近3万人。 1955年,全县民兵35349人,其中基干民兵22215名。1958年,在全国大办民兵师热潮中,寿光县曾建立了21个民兵师、4个基干团、212个民兵营、1188个民兵连。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总参、总政《关于调整民兵问题的报告》,调整民兵组织。主要是缩小组建民兵范围,压缩民兵年龄条件,简化组织层次。调整后,全县有1个基干团、28个基干营、110个基干连,共有基干民兵19528名,其中女民兵1312人,另有普通民兵71924名。1984年,根据国家颁布的新《兵役法》,确立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