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乡镇权力机关,议决本乡镇大政要事。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1953年,成立县乡选举委员会,负责基层选举事宜。216个乡、2个镇依照程序,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7182名。1954年3月,各乡镇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由各乡镇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形成有关决议,选举产生乡(镇)人民委员会。1956年春,小乡并大乡,12月基层选举结束。1957年1月,各乡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50个乡镇(含3个镇)人民委员会,选出乡镇委员会委员1332名。1958年2月,区划调整,原设150个乡镇,编并为31个。3月开始基层选举。4月各乡镇相继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1个乡镇人民委员会,选出乡镇人民委员会委员623名,其中正、副乡镇长100名。
1961年1月,各人民公社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管理委员会,选出正、副社长91名。1963年5月上旬,各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有委员379名,其中正、副社长74名。1966年1月,各公社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理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长期中断。1973年11月,协商推选代表,各公社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委员353名,其中正、副主任107名。
1976年,拨乱反正。1978年3月中旬,依照新宪法规定,进行基层选举。各公社于4月下旬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进行基层选举,12月上中旬,各公社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2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新设卧铺公社),选出委员258名,其中正、副主任133名。
1984年4月,恢复乡镇建制,22个公社改划为20个乡、10个镇。5月,各乡、镇相继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0个乡镇人民政府,选出正、副乡镇长共120名。1987年1月,依照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进行基层选举。2月,各乡、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4个乡镇人民政府,并建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设专职驻会主任。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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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乡镇权力机关,议决本乡镇大政要事。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1953年,成立县乡选举委员会,负责基层选举事宜。216个乡、2个镇依照程序,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7182名。1954年3月,各乡镇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由各乡镇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形成有关决议,选举产生乡(镇)人民委员会。1956年春,小乡并大乡,12月基层选举结束。1957年1月,各乡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50个乡镇(含3个镇)人民委员会,选出乡镇委员会委员1332名。1958年2月,区划调整,原设150个乡镇,编并为31个。3月开始基层选举。4月各乡镇相继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1个乡镇人民委员会,选出乡镇人民委员会委员623名,其中正、副乡镇长100名。
1961年1月,各人民公社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管理委员会,选出正、副社长91名。1963年5月上旬,各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有委员379名,其中正、副社长74名。1966年1月,各公社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理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长期中断。1973年11月,协商推选代表,各公社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委员353名,其中正、副主任107名。
1976年,拨乱反正。1978年3月中旬,依照新宪法规定,进行基层选举。各公社于4月下旬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进行基层选举,12月上中旬,各公社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2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新设卧铺公社),选出委员258名,其中正、副主任133名。
1984年4月,恢复乡镇建制,22个公社改划为20个乡、10个镇。5月,各乡、镇相继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0个乡镇人民政府,选出正、副乡镇长共120名。1987年1月,依照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进行基层选举。2月,各乡、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4个乡镇人民政府,并建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设专职驻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