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资料库:寿光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寿光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1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1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大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一、工作机构
  1979年12月,县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2人,后增选副主任2人,共有成员21人。常委成员中,少数驻会主持工作,大多数仍在原单位任职,仅在举行常委会议时出席议政。县人大常委会之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和后勤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县九届人大增设代表联络科和调查研究科,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十届人大将调研科改为经济科,另增法制科、教科文卫科,共1室4科。1989年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调整为1室4委:即办公室、法制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人事代表科、信访科。专职工作人员增加到30余人。
    二、职权行使
  开展法制教育,监督法律实施 1980年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学习,并带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视察。1982年发动全县人民对宪法修改草案进行广泛讨论,提出修改意见52条,有的被纳入宪法条文。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深入学习和全面实施新宪法的决议”,组织全县人民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森林法》的实施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建议政府采取解决措施。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培训普法教育骨干20580人,开展了大规模的普法教育。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作出在全县继续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决议,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的实施作了多次检查。1986年3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依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指示组织本县省人大代表对普法及其他工作进行了视察。5月,对10个乡镇、78个单位的普法教育情况予以专题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1987年4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定,并于5月组织专题视察,对存在的问题,向县委作了汇报,提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的措施。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人大常委会建立后,依照法律规定的干部任免权限和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提报,审议、决定干部任免。自1979年12月至1987年6月,共任命县政府委、办、科、局和法院、检察院干部365名,免职73名。其中任命县政府副县长2名,决定代理县长1名。自八届至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常委会先后举行了6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专题汇报,围绕发展国民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科技、教育、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法律的贯彻实施及机构设置、区划变动等项工作,作出了重要决定和决议173项。并通过组织视察,对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进行调查研究、监督和帮助。1979~198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18次。视察时间,长者月余,短者数天,视察单位累计685处。其中视察乡镇(公社)90处(次),农村204处(次),工商企业138处(次),学校242处(次),其他11处。通过视察,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工农业生产,法律、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县委进行汇报,并及时对行政、司法部门提出建议,监督其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进行。
  代表主要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除组织代表选举和领导召开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外,还建立了代表联络制度。在乡、镇和县直系统建立代表联系组。八届人大设联系组31个,九届人大设联系组31个,十届人大设联系组35个。代表联系组每季度活动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法律、法令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当地政府贯彻县人大会议决议,反映群众意见。同时,每届人大常委会都确定几个乡、镇作为联络点,由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联络点的工作,每月联络一次,听取代表意见,了解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并不定期地召开代表小组长或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座谈会55次、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64次、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21次,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累计260人。另外,还向代表发出信函和学习材料,交流代表活动经验,鼓励发挥代表作用。从1984年起,县人大常委会编印了《寿光县人大工作情况》,定期出刊,发给代表,使其经常了解人大工作情况。同时,建立了代表接访日制度。确定农历的每月十五日为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访日,平日接访由代表联络科负责。自人大常委会建立至1987年,共接受人民来信216件,其中代表来信51件,均作了认真调查处理。


人大代表在视察乡镇企业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