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作风
中共寿光党组织在革命的每个阶段,始终不渝地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中共寿光地方党组织创建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全县形势,从实际出发,正确贯彻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1926年,为形成统一战线,壮大革命力量,帮助国民党建立了县党部,团结迎接北伐。1931~1933年,党内“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盛行,脱离实际地提出组织暴动,夺取政权的任务,中共寿光县委始终未予积极执行。虽受到批评,但未造成损失。
抗日战争期间,根据寿光的政治条件和地理特点,以幅员辽阔的北大洼为根据地,用1个团的兵力,抗击了日伪万余人的频繁“扫荡”,最终取得胜利。在社会建设新时期,顺平民意,有步骤地改革、开放,开创了全县经济建设的新局面。
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中共寿光党组织历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工作中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主要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抗日战争时期的区长郑祥符,建国初期的县委书记亓廉芳、杨星五,三年困难时期的县委书记张精业,他们和群众心连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县长张洪达,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亲自下井,淘井几十眼,被誉为“焦裕禄式”的县长。
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 寿光县共产党员不论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斗争中,还是在执政之后,都不断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团结战斗的作风不变。对党内出现的分散主义、教条主义等不良倾向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腐败现象,运用整党整风不断进行斗争。
二、整党整风
1943年9月,县委、县府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整党学习,检查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的错误倾向。增强了团结,确立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1947年12月,党的区委以上干部,进行“三查、三整顿”(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这次整风曾发生过过左的倾向,但在思想上提高了阶级觉悟,组织上进行了精简整编。
1952年1~6月,在县区机关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和从思想上的腐蚀。
1957年,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党提批评意见,以便改进领导作风。但是,在后期的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斗争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
1983~1985年,全县开展了整党。这次整党的方针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绝大多数基层组织经过整党,增强了党性,但也有些地方有“走过场”现象。从总体上看,此次整党对清除“左”的影响,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作用极大。
以上这些整党整风运动,虽然不同程度地出现过斗争过火的倾向,但对增强党性,起到了关键作用。经过落实政策,均实现了“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达到了新的基础上的团结”。
三、党员教育
中共寿光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除根据形势需要进行整党整风以外,还通过党校培训、党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
三会一课 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生活会和党课是党员日常教育的主要形式,建国前已形成制度。“三会”除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指示,总结、推进党的工作外,还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随时纠正党员的错误思想倾向,增强党组织的团结和战斗力。党课着重于理论辅导,选定辅导员讲课,提高党员的理论、认识水平。
建国40年来,日常教育内容有4个方面: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二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三是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教育;四是根据每个时期的形势和要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自1986年1月,县内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15日为县、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员活动日,16日为农民党员活动日。将“三会一课”教育集中到同一天进行。既保证了学习时间,又便于统一掌握、辅导。
党校培训 1948年7月,县学(后称党校)成立后,举办首期短训班,农村党支部书记等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为淮海战役培养了一批支前带队人员。1949年2月,为南下党员干部举办训练班,重点学习了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等论著,进行形势、阶级教育。1952年春,举办县、区、乡党员干部培训班,300余人复习了党章,学习了有关“三反”、“五反”等文件,增强了抵制资产阶级腐蚀的能力。1954年春,举办两期共400余人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训练班,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合作化教育。1955年2~3月,举办两期农村党员训练班,有1200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定》,为办好合作社奠定了基础。
1956年后,结合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经常举办乡、村两级干部训练班,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校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文选》等为基本教材,分期分批地对县直和乡镇党员干部进行了理论培训。
自1948~1989年的40多年里,全县先后培训党员干部7.3万人次。其中县、乡(镇)领导干部1.5万人次,农村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5.8万人次。
1985年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从短期轮训转向正规化教育。先后招收党政干部中专班和电大班数届,进行系统的理论、文化培养。还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农业经营管理、法律常识、纪检工作、军队转业干部训练班等,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现代科技和现代化管理教育。
四、纪律检查
1952年6月,中共寿光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区党委设纪检委员。1960年5月,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监察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79年4月,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14人。设书记1人,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3人。1984年2月,中共寿光县委纪委升格为中共寿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检查科、审理科、信访科。同年8月,中共寿光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5名委员组成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常委7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增至23人。1986年6月,各乡镇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1956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委组织部组成工作队,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整顿,以端正党的作风,清除党员队伍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处分、教育违法乱纪分子。
1957年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在“整风反右”、“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中,都存有扩大化和无情打击的问题,酿成了不少冤假错案。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提出拨乱反正,县委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了专门班子,落实干部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对1957年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复查纠正。本县“整风反右”中被错定为“右派分子”的471人,经复议陆续作了改正。给因“右派”问题失去公职的227人安排了工作。对“反右倾”中被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除1962年已甄别平反的714人外,又复议改正了697人,其中彻底平反的691人,部分错部分纠的6人。同时,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案件也做了总结。
1983年,针对党员干部违纪建私房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8户在城区建有私房,4户在城区购买私房。其中15户未办合法手续或建房物料来源不正当,一律作价归公,情节严重的还给予党纪处分。1984年开始,狠抓了对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惩治腐败。至1989年底,共查处经济案件421起,收缴赃款357.2万元。
自1979年恢复纪委到1989年底,除农村整党中受处分的392名党员外,全县处分了党员861名。其中开除党籍147人、留党察看164人、撤销党内职务18人、严重警告305人、警告227人。进行党纪处分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39人、刑事处分59人。在受党纪处分的861名党员中,有县团级干部1人、乡镇级干部26人。
为加强廉政建设,自1986年起,每年对副乡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由县纪委印制评议票,分头组织基层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施政、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无记名填票评议,进一步促进了党风的好转。
第四节 整党整风和党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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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作风
中共寿光党组织在革命的每个阶段,始终不渝地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中共寿光地方党组织创建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全县形势,从实际出发,正确贯彻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1926年,为形成统一战线,壮大革命力量,帮助国民党建立了县党部,团结迎接北伐。1931~1933年,党内“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盛行,脱离实际地提出组织暴动,夺取政权的任务,中共寿光县委始终未予积极执行。虽受到批评,但未造成损失。
抗日战争期间,根据寿光的政治条件和地理特点,以幅员辽阔的北大洼为根据地,用1个团的兵力,抗击了日伪万余人的频繁“扫荡”,最终取得胜利。在社会建设新时期,顺平民意,有步骤地改革、开放,开创了全县经济建设的新局面。
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中共寿光党组织历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工作中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主要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抗日战争时期的区长郑祥符,建国初期的县委书记亓廉芳、杨星五,三年困难时期的县委书记张精业,他们和群众心连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县长张洪达,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亲自下井,淘井几十眼,被誉为“焦裕禄式”的县长。
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 寿光县共产党员不论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斗争中,还是在执政之后,都不断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团结战斗的作风不变。对党内出现的分散主义、教条主义等不良倾向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腐败现象,运用整党整风不断进行斗争。
二、整党整风
1943年9月,县委、县府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整党学习,检查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的错误倾向。增强了团结,确立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1947年12月,党的区委以上干部,进行“三查、三整顿”(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这次整风曾发生过过左的倾向,但在思想上提高了阶级觉悟,组织上进行了精简整编。
1952年1~6月,在县区机关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和从思想上的腐蚀。
1957年,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党提批评意见,以便改进领导作风。但是,在后期的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斗争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
1983~1985年,全县开展了整党。这次整党的方针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绝大多数基层组织经过整党,增强了党性,但也有些地方有“走过场”现象。从总体上看,此次整党对清除“左”的影响,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作用极大。
以上这些整党整风运动,虽然不同程度地出现过斗争过火的倾向,但对增强党性,起到了关键作用。经过落实政策,均实现了“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达到了新的基础上的团结”。
三、党员教育
中共寿光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除根据形势需要进行整党整风以外,还通过党校培训、党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
三会一课 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生活会和党课是党员日常教育的主要形式,建国前已形成制度。“三会”除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指示,总结、推进党的工作外,还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随时纠正党员的错误思想倾向,增强党组织的团结和战斗力。党课着重于理论辅导,选定辅导员讲课,提高党员的理论、认识水平。
建国40年来,日常教育内容有4个方面: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二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三是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教育;四是根据每个时期的形势和要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自1986年1月,县内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15日为县、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员活动日,16日为农民党员活动日。将“三会一课”教育集中到同一天进行。既保证了学习时间,又便于统一掌握、辅导。
党校培训 1948年7月,县学(后称党校)成立后,举办首期短训班,农村党支部书记等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为淮海战役培养了一批支前带队人员。1949年2月,为南下党员干部举办训练班,重点学习了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等论著,进行形势、阶级教育。1952年春,举办县、区、乡党员干部培训班,300余人复习了党章,学习了有关“三反”、“五反”等文件,增强了抵制资产阶级腐蚀的能力。1954年春,举办两期共400余人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训练班,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合作化教育。1955年2~3月,举办两期农村党员训练班,有1200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定》,为办好合作社奠定了基础。
1956年后,结合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经常举办乡、村两级干部训练班,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校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文选》等为基本教材,分期分批地对县直和乡镇党员干部进行了理论培训。
自1948~1989年的40多年里,全县先后培训党员干部7.3万人次。其中县、乡(镇)领导干部1.5万人次,农村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5.8万人次。
1985年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从短期轮训转向正规化教育。先后招收党政干部中专班和电大班数届,进行系统的理论、文化培养。还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农业经营管理、法律常识、纪检工作、军队转业干部训练班等,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现代科技和现代化管理教育。
四、纪律检查
1952年6月,中共寿光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区党委设纪检委员。1960年5月,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监察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79年4月,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14人。设书记1人,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3人。1984年2月,中共寿光县委纪委升格为中共寿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检查科、审理科、信访科。同年8月,中共寿光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5名委员组成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常委7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增至23人。1986年6月,各乡镇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1956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委组织部组成工作队,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整顿,以端正党的作风,清除党员队伍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处分、教育违法乱纪分子。
1957年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在“整风反右”、“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中,都存有扩大化和无情打击的问题,酿成了不少冤假错案。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提出拨乱反正,县委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了专门班子,落实干部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对1957年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复查纠正。本县“整风反右”中被错定为“右派分子”的471人,经复议陆续作了改正。给因“右派”问题失去公职的227人安排了工作。对“反右倾”中被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除1962年已甄别平反的714人外,又复议改正了697人,其中彻底平反的691人,部分错部分纠的6人。同时,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案件也做了总结。
1983年,针对党员干部违纪建私房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8户在城区建有私房,4户在城区购买私房。其中15户未办合法手续或建房物料来源不正当,一律作价归公,情节严重的还给予党纪处分。1984年开始,狠抓了对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惩治腐败。至1989年底,共查处经济案件421起,收缴赃款357.2万元。
自1979年恢复纪委到1989年底,除农村整党中受处分的392名党员外,全县处分了党员861名。其中开除党籍147人、留党察看164人、撤销党内职务18人、严重警告305人、警告227人。进行党纪处分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39人、刑事处分59人。在受党纪处分的861名党员中,有县团级干部1人、乡镇级干部26人。
为加强廉政建设,自1986年起,每年对副乡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由县纪委印制评议票,分头组织基层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施政、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无记名填票评议,进一步促进了党风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