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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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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信贷
  工商贷款 1948年对私营工商户进行小本贷款,以促进经济恢复,活跃城乡物资交流。1951年4月,贷款由单一折实逐步扩大为抵押、押汇、信用等。自1953年起,对私营工商业户的贷款逐步压缩、停止,对国营工商业继续实行短期贷款。1958年取消进货预付贷款及结算、大修理贷款,改行商品流转贷款,增加定金贷款,保留特种贷款,实行存贷合一。对公私合营企业实行按年度计划放贷,服务行业一般不予贷款。   1973年重新修订贷款办法,凡实行独立核算、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商业、粮食、供销等企业,均予贷款。种类有商品流转、预购定金和大修理贷款等。   1980年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之后,扩大贷款范围,由只对国营工商企业、集体工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扩大到饮食服务、商办工业、城镇集体工业挖(潜)革(新)改(造)贷款。实行多档次的差别利率,根据信贷政策执行浮动、优惠、加息、罚息等利率制度。做到“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1981年把“差额控制”改为“差额包干”,多存可以多贷,并规定城镇储蓄,按季度超计划者提留80%,用于地方中短期设备贷款。   1981年贯彻“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原则,在信贷工作中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侧重中短期设备、轻纺专项贷款及节能专项贷款,积极支持商业部门组织收购、充实库存、挖掘潜力、扩大供应、搞活市场;支持集体企业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扶持个体户经营;加强流动资金管理,协助企业压缩不合理的库存,促进企业调整。1982年全县货币回笼940万元。   1984年,随着全国经济形势的好转,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全国货币投放数量过多,银行信贷失去控制。为此,银行信贷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方针,继续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解决优质名牌产品、外贸出口产品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等资金需要。   1988年根据中共中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县工商银行对工商信贷工作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扶优限劣、提高效益”的信贷方针,在支持出口创汇和名、优、特产品生产的同时,还重点支持了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短、少、快”(建设时间短、投资少、见效快)项目的资金需要。   农业贷款 1941年春.北海银行在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县解放区扩大“益寿临广”流通券招股,以所收股金,低利或无息贷款,扶持解放区农民发展生产。1942年对寿光县六区、八区的贫困农民、渔民、盐民增加贷款、贷粮。1946年规定贷款分定期、活期两种,每种分抵押和信用两项。   1949~1950年,寿光县支行按照“照顾重点、用于生产、专款专用和有借有还”的原则,发放粮食(贷款)225.8万斤,其中城关区放出小麦6万斤、大豆6万斤。1951年对344个互助组,发放牲畜贷款16310万元(旧人民币下同),扶持购买耕畜366头,种畜10头;发放烤烟房贷款22629万元,帮助4个区、42个乡、65个自然村的658个互助组共2801户农民发展黄烟生产;发放农具贷款490万元,扶持69户贫农购买农具。   1953年,发放春季生产贷款2500万元。同年5月寿南县放出救灾贷款2973万元,帮助243户贫苦农民度过灾荒。   1955年,对1175处农业合作社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67.28万元(新人民币下同)。1956年增加到83.7万元,到1961年底收回3235元,减免49.38万元。   1959年1月,银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各公社所辖管理区、生产队普遍建立信用网,农贷指标、预购定金、基层商业、工业流动资金及各公社的诸项存款皆由公社统一管理使用,实行“差额包干,一年两算,半年差额基本不变”的办法。   1962年和1963年发放长期无息贷款38万元,短期费用贷款30.62万元。   196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处理1961年以前农村四项欠款问题的通知》,从9月开始,对3081个生产队、41869户1961年前拖欠的586.88万元的贷款(含农业贷款401.69万元,赊销款11.69万元,预付款10.15万元,定金款90.79万元,社办企业贷款7.97万元,社员欠款64.59万元)进行清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集体欠款514.33万元,全部豁免,社办企业欠款豁免3.95万元,占49.6%;社员欠款豁免61.9万元,占95.8%。 农业银行支农资金放出、收回统计 单位:万元 ┏━━━━━┯━━━━━━━━━━━━━━━━━━━━━━━━━━━┯━━━━━━━━━━━━━━━━━━━━━━━━━━━━┓ ┃年份 │放出资金数 │收回资金数 ┃ ┃ ├───────┬──────┬─────┬──────┼─────┬───────┬─────┬────────┨ ┃ │合计 │银行放贷 │定金 │信用社放贷 │合计 │银行收贷 │定金 │信用社收贷 ┃ ┠─────┼───────┼──────┼─────┼──────┼─────┼───────┼─────┼────────┨ ┃1949 │4 │4 │ │ │ │ │ │ ┃ ┠─────┼───────┼──────┼─────┼──────┼─────┼───────┼─────┼────────┨ ┃1953 │102 │102 │ │ │73 │73 │ │ ┃ ┠─────┼───────┼──────┼─────┼──────┼─────┼───────┼─────┼────────┨ ┃1957 │326 │100 │112 │114 │397 │163 │120 │114 ┃ ┠─────┼───────┼──────┼─────┼──────┼─────┼───────┼─────┼────────┨ ┃1962 │316 │232 │ │84 │233 │125 │18 │90 ┃ ┠─────┼───────┼──────┼─────┼──────┼─────┼───────┼─────┼────────┨ ┃1965 │513 │194 │227 │92 │549 │214 │247 │88 ┃ ┠─────┼───────┼──────┼─────┼──────┼─────┼───────┼─────┼────────┨ ┃1967 │364 │121 │105 │138 │414 │268 │119 │127 ┃ ┠─────┼───────┼──────┼─────┼──────┼─────┼───────┼─────┼────────┨ ┃1972 │566 │109 │162 │295 │579 │142 │164 │273 ┃ ┠─────┼───────┼──────┼─────┼──────┼─────┼───────┼─────┼────────┨ ┃1976 │1667 │386 │191 │1090 │1256 │209 │189 │858 ┃ ┠─────┼───────┼──────┼─────┼──────┼─────┼───────┼─────┼────────┨ ┃1978 │2096 │381 │201 │1514 │1957 │393 │199 │1435 ┃ ┠─────┼───────┼──────┼─────┼──────┼─────┼───────┼─────┼────────┨ ┃1982 │4588 │830 │137 │3621 │4680 │833 │140 │3707 ┃ ┠─────┼───────┼──────┼─────┼──────┼─────┼───────┼─────┼────────┨ ┃1985 │10927 │1489 │59 │9379 │8730 │1041 │65 │7624 ┃ ┠─────┼───────┼──────┼─────┼──────┼─────┼───────┼─────┼────────┨ ┃1987 │50777 │31652 │171 │18954 │20877 │5765 │171 │14941 ┃ ┠─────┼───────┼──────┼─────┼──────┼─────┼───────┼─────┼────────┨ ┃1989 │37469 │26249 │137 │11083 │20744 │3898 │137 │16779 ┃ ┗━━━━━┷━━━━━━━┷━━━━━━┷━━━━━┷━━━━━━┷━━━━━┷━━━━━━━┷━━━━━┷━━━━━━━━┛   1971年农业贷款实行包干,指标422万元,此后逐年增长。1974年为623万元,其中银行放款149万元,信用社放款474万元。1976年增至1467万元。   1983年调整贷款结构,在扶持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支持林、牧、副、渔多种经营,扩大开发性贷款。1984年发放农业贷款7840万元,其中集体贷款2570万元,占32.8%;“三户”(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贷款5270万元,占67.2%。另有开发性贷款115万元,扶持羊角沟、道口、大家洼三乡镇养殖对虾7643亩,支持南河乡、稻田镇的部分村庄开挖淡水养鱼池塘953亩。   1985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控制货币投放,控制信贷规模”的方针,农业贷款减为6831万元,但开发性贷款仍有增加,年贷款余额300万元。   1987年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按照“紧中有活”的信贷方针,搞好信贷服务。①积极开拓和完善农村资金市场。全年调剂和拆借资金2660万元,其中县内20处信用社之间相互拆借1460万元,缩小了农村资金供求差距;②推广定额转帐支票结算与定、活两便储蓄相结合的办法。全县仅棉花收购一项,使用定额转帐支票就增加储蓄存款1963万元;③开展农村生产(经营)基金专项存贷款业务。全年与9600户农民签定了生产基金专项存款合同,存款950万元;④在基层农业银行营业所试行了“统一计划,差额管理,存贷结合,自主经营”的信贷资金差额管理办法。实行差额管理后,各营业所、办事处都能够及时轧算资金头寸,灵活调度资金,增加了经营责任心和经营活力。另外,对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浮动利率,有计划贷款。   1988年,县农行试行财务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归己、欠交自补”的金融政策,在承包中各项信贷指标均超额完成。当年新增贷款余额5586万元。   基本建设贷款 1981年前基建项目投资均由国家拨款。从1981年起,凡是实行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都实行基建拨款改贷款的制度。寿光县建设银行主要办理基建性贷款、更新改造措施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信托贷款。1976~1989年底建设银行共计贷款余额3331万元,其中基建性贷款余额2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余额507万元,信托贷款余额58万元,更新改造措施性贷款余额566万元;基本建设计划投资16913万元,基建投资完成额15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