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钱庄
清末寿光县城内钱庄、银号有4家。民国初期10余家,分布于县城及羊角沟、侯镇、邢姚、王高、上口、丰城等较大村庄集镇。这些钱庄、银号多系私人集股或独资开办,以兑换买卖银两,发行土杂纸钞票,贷款、存款为业,放贷利息高,存款利息低,一般放贷月息为2分或3分不等,存款月息6厘或5厘。
1913~1935年,县城内先后有福裕公银号、益昌钱庄、恒裕公银号、寿丰银号、益隆聚钱庄、义成银号、裕兴和钱庄、福丰厚银号、德发顺银号、公利钱局(官办)、聚丰东钱庄、荣昌号钱庄、中利钱庄等13家。资本小者数千银元,大者数万银元。益隆聚钱庄在羊角沟设有分号,在济南、大连等地设有联号。
当铺县内有1家,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由黄县人来寿光城开办,资本数十万吊(时一吊八合银元一块),当品多为衣物、家具、农产品及金银首饰、古玩、玉器等。与当者多系贫困农民、工匠、店员及破产的小业主。一般按当物应有价值的50~70%贬值折当,当期大都半年,最长不过12个月。抵押款月息2~3%,另加当品保管费0.5~1%。逾期不赎者,其当物归当铺。
二、银行
裕民银行 1938年,国民党地方武装政权张景月部在寿光开办“利民银行”,1941年称“裕民银行”。1945年南迁纪台、昌乐一带。1947年底移至潍县,改称“寿光银行”。1948年春潍县解放后,由山东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北海银行”接收、清理。
北海银行驻县办事处 1946~1947年,北海银行渤海分行三支行先后在羊角沟、寿光县城设立办事处。1948年昌潍支行在寿南县设办事处。各办事处均置业务、会计、出纳3股。
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县支行 1948年,北海银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寿南、羊角沟相继建立县级支行。1951年寿光县支行设城关、侯镇两处营业所,寿南县支行设稻田、纪台两处营业所。1953年8月两县支行合并,称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县支行,置秘书、人事、农金、会计4股,辖城关、侯镇、上口、纪台等16处营业所。1954年县支行增设信用合作股。1955年羊角沟支行并入。1956年设有人事、秘书、信贷、会计、出纳5股。1962年建公社营业所20处,办事处2处,储蓄所2处。1964年有政治办公室及会计、出纳、计划信贷3股,1965年增为秘书、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农业放款、信用合作5股。1971年财政、税务、银行合并,称寿光县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1973年8月恢复寿光县支行名称。1983年有人秘、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6股,工作人员117名,下辖3个办事处,1处储蓄所。
1986年6月,县人民银行与县工商银行分设,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而以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业务对象办理缴存款、再贷款。1988年10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支局,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行长、副行长兼任局长、副局长。至1989年,县人民银行内部设立6科1组2室,即人事秘书、国库会计、货币发行、金融稽核管理、保卫、计划调研科,县纪委驻金融系统纪检组和外汇管理、监察两室,有工作人员35名。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县支行 是办理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1984年1月1日成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资金各归,帐目分立,1986年6月分设。下设信贷、会计、出纳、计划统计、信托、储蓄、保卫等科室、3个办事处、9个储蓄所,另有各类代办所226处。1989年底有干部职工144人。
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县支行 1956年设,分农金、信用合作两股。同年9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64年析出,置人秘、信用合作、农村放款、会计、拨款5股。1966年1月再度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又分设。下设人事、秘书、计划、会计、信贷、社队企业、信用合作7股,辖营业所22处。1989年底设人事、办公、计划、信用合作、会计、出纳、企业信贷、农业信贷、审计、工会、纪检、保卫12个科室,有乡镇营业所14处、办事处9个、储蓄所13个、分理处2个。共有干部职工250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寿光县支行 1958年4月在羊角沟盐场设立,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羊角沟办事处,1966年4月撤销,1976年4月恢复,改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寿光办事处。1977年迁址县城,1979年组建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寿光县支行。1985年有人秘、拨款、企财、会计4股,工作人员17名,负责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监督和贷款管理。
1987年6月开办现金出纳业务。1987年10月设立储蓄专柜。1988年设立城建储蓄所、工业街储蓄所、东关储蓄所、三里储蓄所、洛城储蓄所、台头储蓄所、羊口办辜处、稻田办事处。同年设立储蓄科、投资科、建经科、会计科。原人秘科改称办公室。1989年增设保卫科。共有干部职工88人。
三、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是劳动人民或居民自愿联合组成经营农村信贷业务的合作社。1953年初,寿光县试办信用互助组4个,入组农民167户,集股经营,开展存放款业务。1954年底有信用互助组65个,信用合作社87处,信用部14处,入社、组农民26081户,股金28552万元(旧人民币)。
1956年信用合作社业务由原人民银行管理改为农业银行管理。入股农民发展到13.38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3.9%;股金160332万元。
1972年将111处信用合作社并为21处。1977年又将21处信用合作社和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所合署办公,“一个金库、两套帐目”。
1989年全县乡镇信用合作社24处,信用分社30处,信用社储蓄所12处,服务点70处,信用社代办站467个。
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7年4月县人民银行筹办了第一处寿光县城市信用合作社,为城市集体金融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内设办公室、信贷、储蓄、会计、出纳4科。1988年6月设立西关分社。1989年有工作人员26人,各项存款余额10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82万元。
台头农村合作基金会 1987年3月县人民银行协助台头镇政府建立了台头农村合作基金会,为群众性的融通资金组织,有职员4人。1989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88.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24.2万元。
第一节 金融机构
视图
一、钱庄
清末寿光县城内钱庄、银号有4家。民国初期10余家,分布于县城及羊角沟、侯镇、邢姚、王高、上口、丰城等较大村庄集镇。这些钱庄、银号多系私人集股或独资开办,以兑换买卖银两,发行土杂纸钞票,贷款、存款为业,放贷利息高,存款利息低,一般放贷月息为2分或3分不等,存款月息6厘或5厘。
1913~1935年,县城内先后有福裕公银号、益昌钱庄、恒裕公银号、寿丰银号、益隆聚钱庄、义成银号、裕兴和钱庄、福丰厚银号、德发顺银号、公利钱局(官办)、聚丰东钱庄、荣昌号钱庄、中利钱庄等13家。资本小者数千银元,大者数万银元。益隆聚钱庄在羊角沟设有分号,在济南、大连等地设有联号。
当铺县内有1家,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由黄县人来寿光城开办,资本数十万吊(时一吊八合银元一块),当品多为衣物、家具、农产品及金银首饰、古玩、玉器等。与当者多系贫困农民、工匠、店员及破产的小业主。一般按当物应有价值的50~70%贬值折当,当期大都半年,最长不过12个月。抵押款月息2~3%,另加当品保管费0.5~1%。逾期不赎者,其当物归当铺。
二、银行
裕民银行 1938年,国民党地方武装政权张景月部在寿光开办“利民银行”,1941年称“裕民银行”。1945年南迁纪台、昌乐一带。1947年底移至潍县,改称“寿光银行”。1948年春潍县解放后,由山东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北海银行”接收、清理。
北海银行驻县办事处 1946~1947年,北海银行渤海分行三支行先后在羊角沟、寿光县城设立办事处。1948年昌潍支行在寿南县设办事处。各办事处均置业务、会计、出纳3股。
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县支行 1948年,北海银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寿南、羊角沟相继建立县级支行。1951年寿光县支行设城关、侯镇两处营业所,寿南县支行设稻田、纪台两处营业所。1953年8月两县支行合并,称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县支行,置秘书、人事、农金、会计4股,辖城关、侯镇、上口、纪台等16处营业所。1954年县支行增设信用合作股。1955年羊角沟支行并入。1956年设有人事、秘书、信贷、会计、出纳5股。1962年建公社营业所20处,办事处2处,储蓄所2处。1964年有政治办公室及会计、出纳、计划信贷3股,1965年增为秘书、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农业放款、信用合作5股。1971年财政、税务、银行合并,称寿光县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1973年8月恢复寿光县支行名称。1983年有人秘、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6股,工作人员117名,下辖3个办事处,1处储蓄所。
1986年6月,县人民银行与县工商银行分设,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而以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业务对象办理缴存款、再贷款。1988年10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支局,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行长、副行长兼任局长、副局长。至1989年,县人民银行内部设立6科1组2室,即人事秘书、国库会计、货币发行、金融稽核管理、保卫、计划调研科,县纪委驻金融系统纪检组和外汇管理、监察两室,有工作人员35名。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县支行 是办理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1984年1月1日成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资金各归,帐目分立,1986年6月分设。下设信贷、会计、出纳、计划统计、信托、储蓄、保卫等科室、3个办事处、9个储蓄所,另有各类代办所226处。1989年底有干部职工144人。
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县支行 1956年设,分农金、信用合作两股。同年9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64年析出,置人秘、信用合作、农村放款、会计、拨款5股。1966年1月再度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又分设。下设人事、秘书、计划、会计、信贷、社队企业、信用合作7股,辖营业所22处。1989年底设人事、办公、计划、信用合作、会计、出纳、企业信贷、农业信贷、审计、工会、纪检、保卫12个科室,有乡镇营业所14处、办事处9个、储蓄所13个、分理处2个。共有干部职工250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寿光县支行 1958年4月在羊角沟盐场设立,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羊角沟办事处,1966年4月撤销,1976年4月恢复,改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寿光办事处。1977年迁址县城,1979年组建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寿光县支行。1985年有人秘、拨款、企财、会计4股,工作人员17名,负责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监督和贷款管理。
1987年6月开办现金出纳业务。1987年10月设立储蓄专柜。1988年设立城建储蓄所、工业街储蓄所、东关储蓄所、三里储蓄所、洛城储蓄所、台头储蓄所、羊口办辜处、稻田办事处。同年设立储蓄科、投资科、建经科、会计科。原人秘科改称办公室。1989年增设保卫科。共有干部职工88人。
三、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是劳动人民或居民自愿联合组成经营农村信贷业务的合作社。1953年初,寿光县试办信用互助组4个,入组农民167户,集股经营,开展存放款业务。1954年底有信用互助组65个,信用合作社87处,信用部14处,入社、组农民26081户,股金28552万元(旧人民币)。
1956年信用合作社业务由原人民银行管理改为农业银行管理。入股农民发展到13.38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3.9%;股金160332万元。
1972年将111处信用合作社并为21处。1977年又将21处信用合作社和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所合署办公,“一个金库、两套帐目”。
1989年全县乡镇信用合作社24处,信用分社30处,信用社储蓄所12处,服务点70处,信用社代办站467个。
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7年4月县人民银行筹办了第一处寿光县城市信用合作社,为城市集体金融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内设办公室、信贷、储蓄、会计、出纳4科。1988年6月设立西关分社。1989年有工作人员26人,各项存款余额10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82万元。
台头农村合作基金会 1987年3月县人民银行协助台头镇政府建立了台头农村合作基金会,为群众性的融通资金组织,有职员4人。1989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88.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2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