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商业网点 资料库:寿光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寿光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1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b/section/1/article/1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商业网点


  商业网点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大集镇,二是建国后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状况而有计划、有组织设立的商业经营机构。历史上形成的大集镇有县城、羊角沟、侯镇、上口、稻田、寒桥、田马、纪台、胡营、丰城、王高、南河、北洋头、牛头镇、邢姚等地。建国后,对商业布局进行了有组织的调整安排,以原来商业网点较多的集镇为基础、经济区划服从行政区划的原则,在全县各公社(乡镇)普遍建立了基层供销社和粮管所、食品站等,在较大村庄建立了供销社的零售门市部或代销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商业网点建设中坚持“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方针,促进了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网点发展。但受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尤其是交通条件的限制,商业网点分布是不均衡的,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地方,相对的多些,经济薄弱、交通闭塞的地方相对少些。
  1988年,全县共有商业网点15388个;其中属于个体性质的13909个,占网点总数的90.39%;属于集体性质的1350个,占网点总数的8.77%;属全民性质的129个,占网点总数的0.84%。从行业布局看,从事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经营的商业网点9884个,占网点总数的64.2%;经营食品和饮食业的网点有2077个,占网点总数的13.5%;服务业网点3427个,占网点总数22.3%。1989年,商业网点发展到17026个,其中批发网点50个,零售网点12300个,饮食业网点1593个,服务业网点3083个。全县平均每63人1个网点,网点密度县城最大。
    一、批发网点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寿光县有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和私营商业,国营商业通过批发业务控制、领导市场。当时的商品流通渠道是:


  1957年在全面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公司经营工业品的批发机构(包括百货、花纱布、针棉织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医药、专卖、石油、煤炭等公司)下伸到县以下的重要集镇,改进了商品的供应工作。   1958年,实行商业体制改革,“政企合一”,进行集体、个体大过渡,多种经济成分全部纳入国营商业。这时,商品流通渠道只有一条,即:二级批发站——三级批发站——国营商业——消费者。由于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网点减少,导致商品短缺,服务质量下降。   1965年对批发机构进行调整,把铁路沿线各市、县的三级批发公司改为二级批发站的分站或批发部,基层供销社直接从二级站、分站及批发部进货。寿光县三级批发业务上收,县百货公司改为百货商店、副食品公司改为副食品商店,批发业务归省二级站益都分站。当时的商品流通渠道为:
  1969年,重蹈1958年多渠道合而为一的旧辙,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再次出现。   1970年10月,恢复县三级批发站,重新建立各类专业公司。1982年,为了疏通城乡流通渠道,方便基层供销社和农村集体、个体商业者进货,百货、五金、副食品3个批发公司,分别在稻田、侯镇、台头、南河设批发点。1985年改革批发体制,批发机构按专业划细,实行多头平行批发。百货、五金、副食品公司设立了8个实体批发部,按经济流向,担负着百货、五金、副食品等工业品的批发供应工作。   1989年,设在县城的批发机构18个,从业人员711人。其中蔬菜、副食品批发机构8个,百货3个,五金1个,农用生产资料3个,医药2个,土产杂品1个。设在乡村的批发网点32个,从业人员1224人。其中经营蔬菜副食品的7个,百货20个,五金3个,农用生产资料1个,机电设备1个。由于批发网点增多,构成了多渠道、少环节、多元化的商品流通渠道,国营公司、供销合作社、集体、个体商业者的进货均不受地区范围、商品流向限制,可以就地进货,也可直接到产地采购,可以互相交叉,亦可互相衔接,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使市场空前繁荣。 二、零售网点   1949年初,村村开始建供销社。1952年逐步发展为联村供销社,后经整社并社,至1954年按行政区划建社,在大村镇普遍设立了零售门市部或代购代销店。在此期间,国营商业机构也逐步下伸,1958年,各公社普遍建立粮食管理所,下设粮站经营粮油购销业务。1967年县食品公司在全县21处公社设食品站,初步形成了社社有粮管所、食品站、供销社,大村有零售商店的局面。   1980年后,经济政策放宽,允许农民进城经商,集体、个体商业迅速兴起。至1989年底,全县共有各类零售商业网点12300个,其中个体商业网点10900个,集体商业网点1271个,国营商业网点129个。此外,尚有众多临时性、流动性小商小贩遍布城乡,推销商品。 三、饮食业网点   建国前,私人经营的饮食业有饭店、酒馆、小食铺和赶集摆摊、走街串巷的面食户。经营品种有大饼、馒头、包子、油条、面条、煎饼等。此外,“朝天锅”、“肴肉盒”也颇受顾客欢迎。当地名吃有侯镇羊肉、羊角沟“虎头蟹”、上口“三鲜包”、东关“林家火烧”等。侯镇菜馆久负盛名,烹、炸、馏、炒均别有风味。1949年全县有私营饮食店841个,从业人员1682人。较大的酒楼饭店有侯镇的“同聚楼”、“恒泰昌”,羊角沟的“福和楼”、“万花楼”,上口的“协议楼”,王高的“聚兴楼”等,都有名厨掌勺,年营业额万元以上。小酒馆、小饭店则是男站灶、女跑堂,本小利薄,营业额小。1955年全县有私营饮食业676户,从业人员1038人,资金总额5.09万元。其中饭店及小食铺352户、703人,面食摊贩324户、335人。分布情况是城镇90户,乡村586户。1959年,国家控制粮食指标,对面食业实行计划供应粮油,按月按季分配粮食指标,只准供应过往旅客,不得供应当地群众。对有固定门点的面食业户县城每月供应粮食650斤,乡村每月330斤;对集日经营的个体户则不供应粮食,以卖水、卖菜、烩干粮为主。面食品一律执行国家牌价(饼每斤0.14元,馒头0.14元,煎饼0.12元,窝窝头0.08元)。因受原料限制,面食业户大部分弃商归农。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安排,全县个体饮食业239处中有19处过渡到供销社饭店,49处改为食堂部;48处组成饮食店组,67户批准为加工户,56户批准自营经销。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私合营、合作店(组)、个体饮食业大部归并到供销社,此后全部为供销社所代替,形成了独家经营的局面。“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供销社饭店共有26处,职工184人,由于受运动干扰,服务质量低劣,连续五年经营额在65万元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统筹安排,积极扶持,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的方针政策,集体和个体饮食业户迅速恢复发展。由于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人民生活。到1989年,全县共有饮食业网点1593个、4620人,其中饭店345处,从业人员2028人。分布情况是县城49处、319人,农村296处、1709人。食宿兼营的饭店108处,从业人员737人,旅店床位4288个。其中县城64处、468人,农村44处、269人。全县饮食业营业额171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饮食业21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740万元(供销社饮食业263万元),个体有证饮食业956万元。 四、服务业网点   主要有照相、洗澡、理发、缝纫、家电维修等行业。1989年全县有服务业网点3083个,从业人员4367人。按经济性质分,全民所有制服务业4处、50人,集体所有制57处、219人(其中供销社34处),个体有证服务业3022处、4098人。按行业分,旅馆业45家、267人,理发馆541家、604人,摄影业328家、377人,日用品修理业1555家、1967人,洗染业1家、3人,浴池2处、9人,其他服务业611家、1140人。县城大型宾馆、招待所有:寿光宾馆、供销社宾馆、北海宾馆、国营旅社、交通旅馆、运输公司服务大楼、汽车站宾馆、大众饭店、兴华宾馆、西苑大酒店、物资局招待所等。这些旅馆、饭店、招待所大都装饰豪华,设施齐全,服务周到,住宿、就餐十分方便。   理发业 建国前,县城、羊角沟及稻田、侯镇等大集镇均设理发馆,但多为私人开设,其中县城有10余家,以城里大十字口“维新理发馆”最为有名。另有散布在乡间挑担赶集的“剃头匠”,从事理发。建国初,县城有理发业12户,1956年组成合作理发店。1957年,国营商业辖属城镇理发店7处,从业人员19人,年营业总额7000余元。1975年后,王高供销社办起了供销系统第一家理发店,此后又有丰城、古城、马店等13处供销社相继建店,但因管理不当,年年亏损。到1983年,供销系统只剩丰城理发店1处。1989年全县各类理发店发展到541处,从业人员604人,其中县城25处、人员40人。   照相业 建国前,县城有2处,以临淄人办的丽华照相馆最早,只能拍黑白照片。建国后,逐渐发展。1958年春,县供销社私营改造科组织城关、侯镇、上口、羊角沟、稻田等13家照相馆,组成了寿光县第一家合作形式的寿光照相社,后隶属商业局。1973年春,王高供销社率先开设照相馆1处,有技术人员2名,年营业额3000元。1974年后,又有12处供销社相继开设照相馆,后有3处因管理不善停业。到1983年,供销系统有照相馆10处,技术人员12人,年营业额15760元。改革开放以来,照相业发展很快。1988年,县商业网点办公室扶持寿光县照相馆新上彩照扩印项目,填补了本县不能冲洗彩色照片的空白。1989年底,全县共有照相业328家,从业人员377人;其中国营1处,供销社3处,集体办的2处,个体经营的322处。分布情况是县城20家,其余散布于各乡镇。   浴池 抗日战争前,县城西关原有私营浴池1处,设备简陋,卫生条件亦差。其后,城里建东滨池塘,有理发、修脚工等从业人员7人,设备条件较好。至日军侵占寿光城,浴池关门停业。   1954年西关设私营新新池塘,1956年组织为合作池塘,1963年后由县商业局管理,1982年停业。1989年全县有国营浴池2处,从业人员9人。另有各工厂设立的洗澡塘,供本单位职工洗澡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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