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成立诸城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1名县委副书记和1名副县长分别任正副组长,领导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1965年,县政府设计划生育办公室,为政府序列的职能机构。1981年改称计划生育局,1984年改设计划生育委员会。1957年后,各公社、大队相继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分别由党委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领导本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1975年各大队设一名计划生育妇女队长,各生产队设计划生育组长。1978年后,各公社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公社党委成员或一名管委副主任任主任,配一计划生育专职助理员,负责全公社(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各工作片设一计划生育网长,各村都有一名主要干部专管。
1979年后,县、社、大队建立育龄妇女档案,根据育龄妇女的生育、死亡、婚姻等情况登记造册,分类设卡入档。各公社(乡镇)配一名计划生育统计员,专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1981年起,推行计划生育责任制,坚持工、农业生产、计划生育一齐抓,“粮、钱、人”三项指标挂钩,把计划生育作为公社(乡镇)、村队综合评比的重要内容,干部评模、考核晋职的重要条件。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实行浮动工资制,村队实行承包责任制。
1970年始,各公社均成立由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医务人员、大队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小分队,专做计划生育落后单位的转化工作。1984年,计生委设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从事计划生育宣传、节育技术指导、培训乡镇计划生育干部和避孕药物管理等。
1981年起,建立对育龄妇女的检查制度,每季度对放环的透检一次,服药的妇科检查一次,对结扎的年检一次。
第二节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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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成立诸城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1名县委副书记和1名副县长分别任正副组长,领导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1965年,县政府设计划生育办公室,为政府序列的职能机构。1981年改称计划生育局,1984年改设计划生育委员会。1957年后,各公社、大队相继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分别由党委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领导本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1975年各大队设一名计划生育妇女队长,各生产队设计划生育组长。1978年后,各公社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公社党委成员或一名管委副主任任主任,配一计划生育专职助理员,负责全公社(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各工作片设一计划生育网长,各村都有一名主要干部专管。
1979年后,县、社、大队建立育龄妇女档案,根据育龄妇女的生育、死亡、婚姻等情况登记造册,分类设卡入档。各公社(乡镇)配一名计划生育统计员,专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1981年起,推行计划生育责任制,坚持工、农业生产、计划生育一齐抓,“粮、钱、人”三项指标挂钩,把计划生育作为公社(乡镇)、村队综合评比的重要内容,干部评模、考核晋职的重要条件。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实行浮动工资制,村队实行承包责任制。
1970年始,各公社均成立由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医务人员、大队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小分队,专做计划生育落后单位的转化工作。1984年,计生委设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从事计划生育宣传、节育技术指导、培训乡镇计划生育干部和避孕药物管理等。
1981年起,建立对育龄妇女的检查制度,每季度对放环的透检一次,服药的妇科检查一次,对结扎的年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