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婚姻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7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7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婚姻
解放前,男婚女嫁由父母包办,早婚、纳妾、近亲婚配比较普遍。建国以后,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度,按新婚姻法嫁娶,男女婚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 1982年,15岁以上人口计653931人,已婚的占70.07%。按年龄分组统计,15~19岁的128865人,已婚的占0.69%;20~24岁的64684人,已婚的占33.95%;25~29岁的86385人,已婚的占85.13%;30~49岁的215454人,已婚的占95.97%;50岁以上的158543人,已婚的占97.79%。按性别统计,15岁以上男性人口330396人,已婚的占83.04%,女性323535人,已婚的占87.03%。15岁以上未婚人口中,15~19岁的占65.38%,其中女占32.75%;20~24岁的占21.83%,其中女占9.57%;25~29岁的占6.56%,其中女占0.94%;30~49岁的占4.44%,其中女占0.05%;50岁以上的占1.79%,其中女占0.63%。未婚的平均年龄男性为22.47岁,女性为18.87岁。 初婚年龄 建国初,男性一般在20岁以上,女性在18岁以上。之后,初婚年龄逐渐增高。男性多在23~26岁,女性多在22~24岁。1987年平均初婚年龄男性为25.07岁,女性为23.00岁;60岁以上老人中初婚年龄在19岁以下的占38.46%,20~24岁的占51.28%,25岁以上的占10.26%。 丧偶 29岁以下丧偶人数很少,大都在50岁以上。女性年过45岁丧偶比重较男性高。1982年统计,全县共丧偶50598人,占15岁以上已婚人口的11.04%,其中,男性17716人,占丧偶人数的35%,女32882人,占65%。29岁以下丧偶的146人,占丧偶总人数的0.29%,45岁以上丧偶的男性为16479人,占男性丧偶人数的93.02%,女性31869人,占女性丧偶人数的96.92%。丧偶者的平均年龄,男为59.20岁,女为60.84岁。 离婚 建国初期,贯彻实施《婚姻法》,离婚率较高,1953年,全县有离婚夫妇500对,占民事案件的68.50%。60年代离婚较少,1966年仅有63对。70年代,离婚年均百对左右。进入80年代,离婚逐年增多。1982年人口普查,15岁以上人口中离婚者占0.31%。离婚者的平均年龄,男为48.97岁,女为49.13岁。 1983~1985年共离婚579对,其中,婚姻基础差导致离婚的95对,占离婚总数的16.40%;父母包办、转亲、换亲导致离婚的81对,占14.00%;打骂虐待引起的87对,占15.00%;夫妻感情不睦,脾气、性格不合的82对,占14.20%;因家庭琐事引起的96对,占16.60%;由第三者插足、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74对,占12.80%;其他原因离婚的64对,占11.00%。离婚人口中,农民占77.00%,工人占16.50%,国家干部占6.5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5.00%,高中以上的占25.00%;女方提出离婚的444件,占离婚的76.70%;离婚年龄,多在23~36岁之间。1987年全市离婚277对,占民事案件的48.50%。 孤身人口 是指40岁以上无依靠者。1985年,全县共有孤身人口7545人,男5904人,占78.25%,女1641人,占21.75%。孤身人口中,丧偶孤身的2967人,占39.32%;离婚孤身的592人,占7.85%;未婚孤身的3986人,占52.83%。农民孤身人口占孤身总人口的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