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陋习流弊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6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6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陋习流弊
赌博 建国前,境内赌博恶习较为流行。城镇常年设有赌局,农村在农闲季节,多有聚赌之风,有压宝、推牌九、看纸牌、掷骰子、打麻将等形式。染此恶习者,多有堕为流氓无赖者,典妻卖地卖孩子,以至倾家荡产者不乏其数。建国后,人民政府明令禁赌,广泛进行教育,并不断强化治安禁赌措施,此陋习得到控制。 吸毒 建国前,官府人员、富贾、绅士、纨祷子弟、兵痞、土豪中,多有吸海洛因、鸦片成瘾。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强令禁止吸毒,严厉打击、惩戒贩毒、吸毒者,使境内流传百余年的吸毒恶习彻底革除。 缠足 境内女子缠足之习历史久且范围广,以至形成“女子以脚小为美”之谬见。女子从五六岁始行缠足,使足变态成“弓”形,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太平天国起义军曾倡“放足”,中华民国也颁令废除缠足之习。均未改变这一封建陋习。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宣传缠足的危害,教育妇女解放思想,动员全社会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保护妇女身心健康,同时号召禁止缠足。至50年代初,原缠足之青年妇女多行放足,童女不再缠足,此陋习革除。 休妻、纳妾 建国前,城乡有政治、经济势力的阶层多有休妻、纳妾的陋习。休妻多以不孝敬公婆、不会干家务活、不守妇道等理由,一封休书便解除婚姻关系。纳妾多在名门望族、富有人家一妻多妾者,不乏其例。建国后,国家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并将婚姻关系的确立纳入政府民政程序,受法律保护。休妻、纳妾之陋习根除。 童养媳 解放前,城乡贫苦人家为谋生计,及早将女儿许配或卖给人家做童养媳。童养媳穿破衣,吃剩饭,挨打受骂,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多有折磨致死者。解放后,人民政权严令废除童养媳之婚姻陋习,宣传教育人民群众,认识童养婚姻的危害,动员说服群众自觉解除童养婚姻关系。此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实施,童养婚姻陋习已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