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医疗制度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6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6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医疗制度


  工作制度
  建国前,私营医疗有内控规章,以保障经营利益和声誉。建国后,人民医疗事业兴起,相应建立起各项医疗工作制度,体现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宗旨。1952年,建立疫情报告制度,1963年底建立医疗事故上报制度,至1965年,县直医疗卫生部门及各公社卫生院,均建立了较完备的医疗工作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医疗工作制度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78年,根据卫生部重行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试行草案》、《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草案》的规定,县内医疗卫生各部门工作制度进入恢复、建立、健全的新时期。1987年,全市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已达到程序化,明细化水平,计有各种工作制度63项612条款,各类人员岗位职责94项622条款。
  医疗费制度
  减免 县内自1946年起,在防疫工作实施过程中,免收费用。1950年7月后,对烈属、荣誉军人、复员残废军人的医疗费,由民政部门予以减免,1956年,农村高级农业合作社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社员,也施行减免。1975年,对农村社员历年拖欠的医疗费,全部作一次性减免。至1987年,上述各项减免制度仍在执行。
  公费医疗 1952年下半年,贯彻政务院《关于全国各地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县内始对机关干部和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费医疗管理混乱,1978年后,公费医疗制度实施细则不断健全,1987年,全市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已趋完善。
  劳动保险医疗 1952年,贯彻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厂、矿企业职工按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医疗待遇。1977年6月,恢复推行对厂、矿企业固定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劳动保险、医疗待遇(医疗费由企业负担一半)。1987年,劳动保险医疗制度仍在执行。
  合作医疗 1967年11月,郝戈庄公社韩家沟大队首办合作医疗,资金由公益金提取和社员凑集,社员按合作医疗规定享受免费医疗。1968~1969年,先后又有程戈庄、石桥子等公社的11个大队办起合作医疗,1970年,队办合作医疗发展到305处。至1975年,全县实现公社、大队两级合作医疗(公社合作医疗资金由大队合作医疗费按每人0.3~0.5元抽集)。是年《人民日报》第一版以《合作医疗,根深叶茂》为题,报导了诸城兴办合作医疗的经验。1981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社、队两级合作医疗制度先后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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