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节 职工福利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五节 职工福利
  福利事业   1956年,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福利基金,专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适当补贴幼儿园、托儿所、浴室、理发室、冬季取暖等集体福利事业。1978年后,多数企业注重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兴建职工宿舍、卫生室、俱乐部等福利设施。   卫生、洗理费   实行供给制时,即发女职工卫生用品(小麻纸)。1960年后,企业职工发放卫生纸、肥皂,“文化大革命”间停发。1980年,女职工月发卫生纸0.5公斤,或折发现金0.8元。1981年始发洗理费,每人每月男1.6元,女2.4元,1985年改为男4元,女5元。   假期待遇   1956年始,职工婚、丧假各3天;探亲假,1958年始,每年一次的12天,两年·次的20天,另给1~9天的路程假;假期间工资照发。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工资二分之一者,企业补助超过部分的二分之一。1981年,职工探亲假时间与国家干部相同。往返路费由企业报销。   福利性补贴   1961年,给工资过低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发临时生活补贴,月工资不足30元的最多补助8元。1979年后,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0.45~0.60元。   1975年始,凡骑私车上下班职工,按规定每月发给私车修理费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