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官吏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4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4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官吏


  清末,县衙设知县、县丞、典史、训导、僧会、道会、六房吏、警务长、典狱员、劝学员等20余职。另有三班六房、典史署、儒学署、官库等差役50余名。
  民国初年,县衙机构配员同清制。民国2年(1913),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知事,下有秘书,一科科长、二科科长、科员、教育公所主任、劝学所主任、警察所长、劝业员、劝学员等职。民国17年(1928),县公署改称县政府,知事改称县长,下有秘书、科长、科员、公安局长、财政局长、建设局长、教育局长、指导员、警佐、事务员、巡官等职。民国23年(1934),县长下有总务科长、民政科长、财政科长、建设科长、教育科长、公安局长、秘书、指导员、科员、事务员等50余职。
  民国27年(1938),日军侵入诸城,伪县政府设县长、秘书、民政科长、财政科长、建设科长、教育科长、科员、警察局长、警备队正副队长、维持会长、承审处长、自卫总团团长等职。
  1945年,诸城解放,国民党组建流亡政府,时设县长、秘书、保安队正副队长、庶务主任、金库主任、警察主任、教育科长、民政科长、社会科长等45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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