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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儿童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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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儿童团体
  童子军   民国16年(1927),国民党为培养少年儿童效忠“党国”、“领袖”的思想,仿照英国童子军的组织形式,正式成立中国童子军,由蒋介石任理事会会长,戴传贤、何应钦任副会长。   中国童子军是国民党向青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军事教育训练的群众组织。《中国童子军登记条例》规定:凡国内及海外之中国儿童年满12岁,愿接受中国童子军训练并得到家长许可者,均须向童子军司令部登记。   诸城县的童子军组织是民国19年(1930)开始建立的。县政府属下的教育局特设1名童子军总指导员,负责全县中、小学童子军建设和训练。诸城第一任童子军指导员赵季林,兼任观海、府前、联立3处完小的童子军指导员。以后,童子军组织在全县普遍建立,童子军指导员也逐步配齐。县一小指导员隋金生,县二小、五小指导员朱兰谷,三小、四小指导员李汉循,都曾受过专门训练,是诸城县的第一批训练童子军的专职教官,民国19年(1930),县立中学相继建立童子军,邹绍夷担任指导员,经常组织童子军进行野营、攻击、抬担架、包扎等军事训练。   儿童团   儿童团于1938年11月在石河头村一带,与诸城县抗日救国自卫团的工、农、青、妇、文等群众救亡团体同时成立。1940年1月,国民党反动派掀起反共高潮,儿童团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1943年,抗日根据地建立后,根据地的儿童团组织得以恢复和发展。1945年秋,诸城解放后,儿童团组织在全县广泛建立。至1946年,全县有儿童团组织的村庄611个,儿童团员186415人。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儿童团站岗放哨,侦察敌情,送信带路,参加反奸除霸,保卫胜利果实等,积极支援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为保卫家乡,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反动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少年先锋队   1949年10月,团中央决定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并制定了《中国少年儿童队章程(草案)》。诸城县首先在城关、枳沟、贾悦、昌城等区的大村镇学校试点,建立少年儿童队组织,发展儿童队员1359人,其中男1020人,女239人。1952年,全县大部分区建立了少年儿童队组织,队员达8597人。   1953年6月,团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并公布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是年,全县各区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建队学校达226处,共有少先队员8691人。1956年,建队学校发展到733处,共82个大队、1039个中队,31558名队员;有大队辅导员72名,中队辅导员912人。到1965年,全县建队学校达1061处,队员发展到140332人,总辅导员189人,中队辅导员2060人。   “文化大革命”中,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取代。   1978年10月27日,共青团十届一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并修改公布了新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是年,全县普遍恢复建立少先队组织。到1985年,全县共有少先队员105400人,大队辅导员1555人,中队辅导员4129人,校外辅导员125人,其中专职辅导员39人。   少先队组织的建立,对加强儿童的培养教育起到很大的作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通过少先队组织,向儿童们进行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爱国主义、劳动、纪律教育,开展“小五年计划”、“学习刘文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等活动,使孩子们不断健康成长。   1959~1965年,少先队组织开展“今天是红领巾,明天当红旗手”、“我爱祖国”、“建设需要知识”、“除四害讲卫生”、“植树造林”、“向雷锋叔叔学习”等活动。使广大少年儿童不断提高了学科学、用科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接班人的自觉性。   1976年后,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学科学、爱科学”,“全民文明礼貌月”,“争戴小红花”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使少年儿童的思想觉悟又有了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