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期,境内物价开始实行审价制度。按照物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国家下达的商品牌价、各种零售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审、互审,或由管理部门组织审价。此项工作,始由县政府工商科兼管,1962年改由县物价管理委员会管理,每年进行几次。“文化大革命”初期,物价检查工作被迫废止,1971年,国务院下达《关于全面开展审价工作的通知》后,方得以恢复,但由于各级物价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固定,仍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1977年,成立县物价检查整顿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价格检查整顿工作。1980年12月,县政府正式成立物价管理局,次年1月,又成立物价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转发《诸城县基层物价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试行规定》。1983年12月,建立物价检查所,基层设立义务物价监督检查站10处,选聘义务检查员98人,县政府统一颁发《物价检查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或由群众随时举报,及时处理。
在物价监督检查中,始终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为搞活经济、疏通流通渠道、发展生产服务。1982、1983年,先后进行大规模的价格检查21次,参加检查的574人,共检查722个工商企业单位,检查商品价格14295笔,错价率为1.02%;3次通报违价的7个单位,9个单位被罚款,没收非法收入款9518.58元,退给用户多收款12828.50元。结合物价大检查,在工商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检查评比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台账制度和奖惩制度。1984年,为搞活经济,支持发展工商企业、两户一体,县政府责成物价管理部门主要抓了稳定副食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督检查,对经销化肥、柴油违价的25个单位,没收非法收入款4461.43元。1985年,根据各个不同季节、重大节日,对商品价格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处理钢材违价案件一起,没收非法收入款1111.15元,违价14时电视机41台,款2059.00元,退还用户;对违价抬高化肥价格非法收入13043.83元,退还用户的6575.88元,无法退回的6467.95元上交财政。10月,结合财政、税务、物价大检查,成立18个小组,先自查、互查,后全市检查验收,共查出各种商品价格和包装商品重量41034笔,违价率占11%,违价金额106602.19元,分别情况进行了处理。1987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若干规定》,市政府组织物价部门参加商品生产大合唱,理顺物价同各业关系,先后5次对国营、集体、个体891个副食品及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检查商品价格19111笔,非商品收费2436笔,有违纪的84个单位,违纪金额达1184745.47元,其中万元以上的重大违纪案件10起,违纪金额1074762.64元,被没收上交财政的514294.00元。同时,还查出假冒商品469起。结合物价大检查,对城区的45处招待所、宾馆、旅店进行面积丈量,分别对930个房间、4067个床位和18个会议室的收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共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167个,为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打下了基础。
自1984年开始,市政府在全市工商企业单位中,组织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竞赛活动,到1987年,全市国营商业、供销社、农机等经营服务单位,有36个单位获得“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牌额和荣誉证书。
第二节 物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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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初期,境内物价开始实行审价制度。按照物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国家下达的商品牌价、各种零售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审、互审,或由管理部门组织审价。此项工作,始由县政府工商科兼管,1962年改由县物价管理委员会管理,每年进行几次。“文化大革命”初期,物价检查工作被迫废止,1971年,国务院下达《关于全面开展审价工作的通知》后,方得以恢复,但由于各级物价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固定,仍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1977年,成立县物价检查整顿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价格检查整顿工作。1980年12月,县政府正式成立物价管理局,次年1月,又成立物价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转发《诸城县基层物价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试行规定》。1983年12月,建立物价检查所,基层设立义务物价监督检查站10处,选聘义务检查员98人,县政府统一颁发《物价检查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或由群众随时举报,及时处理。
在物价监督检查中,始终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为搞活经济、疏通流通渠道、发展生产服务。1982、1983年,先后进行大规模的价格检查21次,参加检查的574人,共检查722个工商企业单位,检查商品价格14295笔,错价率为1.02%;3次通报违价的7个单位,9个单位被罚款,没收非法收入款9518.58元,退给用户多收款12828.50元。结合物价大检查,在工商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检查评比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台账制度和奖惩制度。1984年,为搞活经济,支持发展工商企业、两户一体,县政府责成物价管理部门主要抓了稳定副食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督检查,对经销化肥、柴油违价的25个单位,没收非法收入款4461.43元。1985年,根据各个不同季节、重大节日,对商品价格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处理钢材违价案件一起,没收非法收入款1111.15元,违价14时电视机41台,款2059.00元,退还用户;对违价抬高化肥价格非法收入13043.83元,退还用户的6575.88元,无法退回的6467.95元上交财政。10月,结合财政、税务、物价大检查,成立18个小组,先自查、互查,后全市检查验收,共查出各种商品价格和包装商品重量41034笔,违价率占11%,违价金额106602.19元,分别情况进行了处理。1987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若干规定》,市政府组织物价部门参加商品生产大合唱,理顺物价同各业关系,先后5次对国营、集体、个体891个副食品及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检查商品价格19111笔,非商品收费2436笔,有违纪的84个单位,违纪金额达1184745.47元,其中万元以上的重大违纪案件10起,违纪金额1074762.64元,被没收上交财政的514294.00元。同时,还查出假冒商品469起。结合物价大检查,对城区的45处招待所、宾馆、旅店进行面积丈量,分别对930个房间、4067个床位和18个会议室的收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共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167个,为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打下了基础。
自1984年开始,市政府在全市工商企业单位中,组织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竞赛活动,到1987年,全市国营商业、供销社、农机等经营服务单位,有36个单位获得“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牌额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