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金银管理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3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3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金银管理


  解放初期,境内黄金私商投机盛行,干扰了金融物价。为加强金银管理,1949年3月,滨北银行诸城办事处根据国家关于金银统一管理的规定,开始收兑并调整金银收兑牌价。是年5月,又将银宝、银锞、杂银按原价再提高半倍,即:银宝每两180元(北海币,100元折人民币1元),银锞每两165元,碎银每两105~150元。12月,根据省关于物价下跌的指示,金价落价,由原来每两40万元改为35万元(以旧人民币为计,1万元折新币1元)。是年底,公安局配合银行查处6家金银贩子,查出金子5钱、银首饰1盒,对5名金银贩子依法拘留,令其在集市上反省。同时,对城关20家银匠逐户进行登记,对各家做成的首饰(共计10多两),责其卖光,尔后保证不再经营。到1952年底,全县收购黄金86两(16两秤),白银36两,银元9515枚。此后,对金银收购价又作多次调整,1953年9月,黄金每两为95元,白银每两为1.25元,银元大头每枚为1.25元,小头每枚1.18元。到1961年,共收购黄金419两,白银1722两,银元1294枚。1962年,为加强金银市场管理,县银行与有关单位配合,对境内所有银匠户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城关、孟疃、井邱等13个不法银匠,安排其改行。同时,根据金银管理办法,对境内一切厂矿单位生产和收购的金银一律交售人民银行,不得留用或自行销售,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自购买金银,金银不得在市场上流通;科研和工业单位用金银,应向银行申请,银行在国家批准范围内,实行计划配售。此后,银行对金银收购之主要来源为民间遗存或农田建设等挖掘出土的金银首饰和银元。1973年,白银收购价由每两1.25元上调为3.125元,银元每枚由1元上调为2.5元。1980年,黄金由原每两95元上调为406.25元,白银由每两3.125元上调为6.25元,银元由每枚2.5元上调为5元。1962~1987年,全市共收购金银430911克,其中黄金占5.4%,白银占94.6%,银元147204枚。金银付出量占总收购总量的87.6%,银元占收购总量的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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