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基建拨款、贷款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3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3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基建拨款、贷款


  基本建设拨款
  1976年前,诸城县基建拨款先后属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高密办事处和中国人民银行诸城县支行辖理。1964~1966年,经高密办事处办理国家予算管理147万元,全民自筹资金拨款21万元。1967~1972年,高密办事处撤销,基建拨款改由诸城县人民银行代理,共计拨款1049万元,其中,国家予算拨款386万元,全民自筹资金拨款660万元。1973年3月,高密办事处恢复,仍旧署理诸城的基建拨款任务,至1975年,共办理国家予算拨款556万元,全民自筹资金拨款23万元。197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诸城县办事处成立,开始办理诸城县基建拨款业务,至1987年,共计拨款5915.1万元,其中,国家予算拨款1571.2万元,全民自筹资金拨款2065.5万元,集体自筹资金拨款2278.4万元。
    
    表10—5 1976~1987年诸城市基本建设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    │国家预算拨款                      │全民自筹资金拨款                    │集体自筹资金拨款                        ┃
┃        ├───┬────┬────────┼───┬────┬─────────┼────┬────┬──────────┨
┃        │计划投│拨款支出│投资效果        │计划投│拨款支出│投资效果          │计划投资│拨款支出│投资效果            ┃
┃        │资    │        ├───┬────┤资    │        ├────┬────┤        │        ├────┬─────┨
┃        │      │        │交付使│在建工程│      │        │交付使用│在建工程│        │        │交付使用│在建工程  ┃
┃        │      │        │用财产│        │      │        │财产    │        │        │        │财产    │          ┃
┠────┼───┼────┼───┼────┼───┼────┼────┼────┼────┼────┼────┼─────┨
┃1976    │354   │259     │291   │47      │75    │8       │28      │25      │10      │        │        │          ┃
┠────┼───┼────┼───┼────┼───┼────┼────┼────┼────┼────┼────┼─────┨
┃1977    │126   │126     │124   │1       │65    │29      │22      │6       │40      │10      │5       │5         ┃
┠────┼───┼────┼───┼────┼───┼────┼────┼────┼────┼────┼────┼─────┨
┃1978    │143   │143     │125   │18      │83    │34      │41      │4       │54      │10      │5       │11        ┃
┠────┼───┼────┼───┼────┼───┼────┼────┼────┼────┼────┼────┼─────┨
┃1979    │430   │382     │221   │161     │76    │56      │38      │18      │46      │7       │28      │6         ┃
┠────┼───┼────┼───┼────┼───┼────┼────┼────┼────┼────┼────┼─────┨
┃1980    │189   │178     │176   │12      │158   │179     │144     │        │3       │3       │3       │          ┃
┠────┼───┼────┼───┼────┼───┼────┼────┼────┼────┼────┼────┼─────┨
┃1981    │58    │58      │41    │17      │100   │130     │218     │20      │64      │18      │33      │23        ┃
┠────┼───┼────┼───┼────┼───┼────┼────┼────┼────┼────┼────┼─────┨
┃1982    │32    │32      │25    │7       │164   │171     │133     │25      │106     │81      │90      │18        ┃
┠────┼───┼────┼───┼────┼───┼────┼────┼────┼────┼────┼────┼─────┨
┃1983    │73    │73      │60    │13      │50    │31      │48      │        │166     │64      │113     │1         ┃
┠────┼───┼────┼───┼────┼───┼────┼────┼────┼────┼────┼────┼─────┨
┃1984    │72    │72      │72    │        │87    │75      │83      │        │275     │144     │60      │99        ┃
┠────┼───┼────┼───┼────┼───┼────┼────┼────┼────┼────┼────┼─────┨
┃1985    │16    │14      │14    │        │94    │74      │81      │10      │100     │68      │51      │34        ┃
┠────┼───┼────┼───┼────┼───┼────┼────┼────┼────┼────┼────┼─────┨
┃1986    │23.7  │23.7    │23.7  │        │740.5 │680     │578     │70      │350.9   │320     │272     │28        ┃
┠────┼───┼────┼───┼────┼───┼────┼────┼────┼────┼────┼────┼─────┨
┃1987    │54.5  │54.5    │54.5  │        │373   │325     │276.3   │30      │1063.5  │985     │837     │85        ┃
┠────┼───┼────┼───┼────┼───┼────┼────┼────┼────┼────┼────┼─────┨
┃合计    │1571.2│1415.2  │1227.2│275     │2065.5│1792    │1690.3  │208     │2278.4  │1710    │1497    │310       ┃
┗━━━━┷━━━┷━━━━┷━━━┷━━━━┷━━━┷━━━━┷━━━━┷━━━━┷━━━━┷━━━━┷━━━━┷━━━━━┛

  除基本建设拨款外,诸城市建设银行自1980年起经办更新改造拨款,至1987年,共计拨款2038.3万元。1981~1987年,经办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其他投资拨款3615.8万元。
  基本建设贷款
  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是我国基本建设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打破基建中的“大锅饭”,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诸城市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工作开始于1985年,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诸城市支行署理,至1987年,共发放基建贷款154.88万元,其中中央级42.2万元,地方级112.68万元。
  措施性贷款
  措施性贷款即挖潜、改造、更新措施贷款,不作基本建设贷款。诸城市更新改造措施性贷款始于1973年,时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高密办事处管理,至1975年,共发放84.9万元,是年底,本息全部收回。1976年,措施性贷款改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诸城县办事处(后改称诸城县支行)办理,至1987年,共发放1824万元,收回1794万元,贷款余额30万元。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