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诸城县的财政支出由中央统一掌握,民国2年(1913)至民国18年(1929),由省统一拨付。民国19年(1930)始有县级财政支出,分经常门支出与临时门支出两类。经常门支出项目有公安局经费、民团经费、财政局经费、教育局经费、教育费、建设局经费、自治经费和联庄会经费等,其中以教育费为最多。临时门支出项目有建设临时费、自治临时费、预备费等。是年,财政支出总额为116290元。
民国20年(1931)至民国24年(1935),地方财政预算经常门支出累计694555元,其中,教育费(包括教育局经费)32]017元,公安局经费156916元,民团经费111144元,自治经费39624元,建设费(包括建设局经费)30920元,财政费16200元,联庄会经费9600元,合作社指导所、度量衡检定分所经费6680元,雨量气候测量站经费1440元,地方财政监察委员会经费960元;临时门支出累计65161元,其中,建设临时费27200元,自治临时费2800元,预备费35161元。
民国27年(1938),日本侵略军占领诸城后,县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顿减,支出倍增,入不敷出。民国29年(1940),诸城县征收田赋(省税)15026.55元,全部由县坐留。民国31年(1942)至民国32年(1943),诸城县地方财政预算经常门支出累计1418790元。其中,警察所、警备队经费951612元,教育经费136578元,县公署经费132072元,区公所经费29232元,建设经费39400元,宣传班、厚生所经费19992元,赋税征收处经费10704元,地方预备费99200元;临时门支出累计421406元,其中,祀典费2000元,县公署临时费2622元,赋税征收处临时费644.0元,宣传班临时费5400元,警察所临时费36900元,警备队临时费74630元,建设临时费86200元,教育临时费984.4元,自治训练费3600元,受训旅费6000元,新民会补助费19380元,救灾准备金7890元,加俸赏金81600元,第二预备费78900元。
1943~1952年,诸城县人民政府的财政支出(不含预算外支出),先后由滨海行署、胶东行署或省统一拨付。
1953年建立县级财政后,财政支出分为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部分。
第三章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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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诸城县的财政支出由中央统一掌握,民国2年(1913)至民国18年(1929),由省统一拨付。民国19年(1930)始有县级财政支出,分经常门支出与临时门支出两类。经常门支出项目有公安局经费、民团经费、财政局经费、教育局经费、教育费、建设局经费、自治经费和联庄会经费等,其中以教育费为最多。临时门支出项目有建设临时费、自治临时费、预备费等。是年,财政支出总额为116290元。
民国20年(1931)至民国24年(1935),地方财政预算经常门支出累计694555元,其中,教育费(包括教育局经费)32]017元,公安局经费156916元,民团经费111144元,自治经费39624元,建设费(包括建设局经费)30920元,财政费16200元,联庄会经费9600元,合作社指导所、度量衡检定分所经费6680元,雨量气候测量站经费1440元,地方财政监察委员会经费960元;临时门支出累计65161元,其中,建设临时费27200元,自治临时费2800元,预备费35161元。
民国27年(1938),日本侵略军占领诸城后,县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顿减,支出倍增,入不敷出。民国29年(1940),诸城县征收田赋(省税)15026.55元,全部由县坐留。民国31年(1942)至民国32年(1943),诸城县地方财政预算经常门支出累计1418790元。其中,警察所、警备队经费951612元,教育经费136578元,县公署经费132072元,区公所经费29232元,建设经费39400元,宣传班、厚生所经费19992元,赋税征收处经费10704元,地方预备费99200元;临时门支出累计421406元,其中,祀典费2000元,县公署临时费2622元,赋税征收处临时费644.0元,宣传班临时费5400元,警察所临时费36900元,警备队临时费74630元,建设临时费86200元,教育临时费984.4元,自治训练费3600元,受训旅费6000元,新民会补助费19380元,救灾准备金7890元,加俸赏金81600元,第二预备费78900元。
1943~1952年,诸城县人民政府的财政支出(不含预算外支出),先后由滨海行署、胶东行署或省统一拨付。
1953年建立县级财政后,财政支出分为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