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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城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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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城区绿化
  公共场所绿化 民国15年(1926),在城区辟建5处苗圃,育苗5万株,供城区街道两旁和机关、校园绿化,后因战乱中止。   建国后,自60年代开始,先后绿化潍河、扶淇河两堤和旧城壕沟两侧,植杨柳树7800株。1971年,建成烈士陵园(占地10亩)。1982年10月21日,动工整修沧湾风景区,进行湾底清理和湾周围砌石。1983年建漾月亭、九曲桥、围栏、假山等,并在湾中种植莲、藻。至1987年,城区已建成扶淇河、潍河、三里庄水库、烈士陵园、沧湾和岔道口公园等6处人工绿化风景区。城区园林绿地面积132.9公顷。   道路绿化 1950年,县公路站在文化路和扶淇河西部分道旁植白杨树1540棵。1970年,在和平街、府前街、人民路两旁统一栽植白杨和刺槐,1977年更新为国槐。此后,凡新修或翻修路、街,均同时安排植树。至1987年末,完成和平街、府前街、东关大街、西关大街、人民路、兴华路、广场路和西郊街的绿化,城区街道两旁共植树5500株。建街道景坛8处,东关大街和兴华路已建成绿化带3143平方米。城区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达9公顷。   庭院绿化 建国初期,机关单位、居民始行庭院绿化。“文化大革命”期间,种植花草为“突出政治”之大忌,庭院绿化风气遭扼杀。80年代,庭院绿化呈一派生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庭院均以花草树木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