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公路养护 资料库:诸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诸城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2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a/section/1/article/2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公路养护
养护队伍 民国时期,由县政府建设科在公路沿线派乡丁养护。 1945年诸城解放后,由兵站组织军民对公路进行战时养护。 1949年3月,诸城县公路站建立,开始组织专职养护队伍和群众养护队伍,对诸城、五莲两县公路共112.6公里实施养护。时有专职养护队伍25人,群众养护队伍70人。 1953年起,先后在干线公路建养路工房。至1987年,境内干线公路养护里程250.711公里,建养路工房19处,其中烟汕路5处(曹家泊、营马、万家庄、吕标、黄家庄子),平日路5处(张戈庄、道口、八里庄、皇华、桃林),朱诸路2处(东元、芦水),泰薛路6处(大下坡、贾悦、箭口、大华岭、朱解、小寨),胶王路1处(古县),央赣路1处(吴家楼)。总建筑面积2665.48平方米。配专职养路工90人,群众养路员305人。 县乡公路的养护始于1958年,养护队伍由沿线村庄出工,国家出资补助,实施群众养护。至1987年底,县乡公路养护队伍271人,养护里程232.75公里。 乡村道路由乡镇组织养路队自行养护,至1987年底,乡村道路养护员有533人。 养护措施 民国时期,公路数量少,运输量小,县政府除季节性征民工修筑护路外,不注重日常养护。境内所有路段晴通雨阻,路况极差。建国后,人民政府贯彻“修养并举,管、用、养相结合”的养路方针,采取“工群共养、群众养护”形式,对干线公路实施工群共养,对县乡公路实施群众养护。在养护过程中定段、定员,落实养护责任制。使路面、路基逐年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养护标准。至1987年底,好路率达98%,里程483.78公里。 路面养护 民国时期,以沙土垫平整理路面为养护手段。建国初期,境内均为土路面,以撒沙、梳沙养护路面,直至80年代的泥结砂石路面,仍以撒沙、梳沙为路面养护手段。汛期组织抢修,冬季备沙防滑,清除路面积雪,作为长年路面养护的辅助措施。境内自70年代始筑沥青路面,养护措施为高温季节挖残补缺恢复路面,日常养护为修整路面,以求长期保护路面。 路基养护 民国时期,路基养护实行临时性补缺办法。建国后,路基养护采取长远措施,临时性措施作为辅助手段。50年代前后,以日常沿路旁挖土护坡、雨后突击补缺的措施养护路基。自1951年起,路两旁植行道树,路坡行道树间遍植刺槐、紫穗槐等灌木,以造矮林保护路基。1953年后,结合公路改建大修,路基质量提高,沿途增桥设涵,治河疏流,增建防护工程、漫水工程,使境内公路趋向永久性路基。截至1987年底,干线、县乡公路路基状况良好,412.06公里绿化里程均已绿树成荫,其中干线公路188.4公里,植树179503株,矮林里程93.7公里;县乡公路223.66公里,植树22250株,矮林里程91.7公里。75%的绿化路段已树木成材。随公路大修,改线更新栽植129213株,采伐成材树木44588株,6653.82立方米。市公路站建苗圃2处,植树苗21亩,以备公路绿化。 养护设备 民国时期,筑路修路使用锨、镢、木推车、筐、扁担。 建国后,50~60年代,养路工配有小推车、扫帚、铁锨、镐头、毛驴(代人拉树枝梳沙),以后树枝梳沙被路刮、耙子梳沙所代替。此间,公路站有木制四轮牛车1辆,马车2辆,用于运载沙石。1964年自装3.5马力机动三轮车1辆,用于潍徐路、诸高路拖耙梳沙。 70年代以后,地排车数量增加,拖拉机普遍在公路养护中使用,实现了运料、梳沙机械化。至1987年,全县配备养路机械设备有:各类汽车17辆,拖拉机20辆,压路机20台,沥青搅拌机1台,翻斗车3辆,沥青撒布机1台,摩托车5辆,机械总动力1500马力。公路养护具备了标准化能力。 养路费征收 养路费征收始于1952年。国家对养路费统收统支,专款专用,以路养路。养路费始由运输管理部门征收,1982年10月改由公路站实施征收。凡市内所有参加营运的车辆(机动车辆、畜力车),都必须按月按核定吨位交纳全部养路费,领取养路费统缴证。诸城市1985年3月31日以前执行山东省交通邮政局1973年3月颁发的《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自1985年4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计委、交通厅1985年2月27日颁发的《关于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诸城市1952年征收养路费仅7722元,1963年增至21618元,1966~1976年,年均20余万元。1978年后,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征收量剧增,是年达104.67万元,1985年增至250万元,1987年达400万元。 路政管理 路政管理是国家保护公路路面、路基、桥、涵、行道树、交通标志、路旁用地及一切公路设施,以利交通的重要工作。国务院、交通部及省、地(市)、县各级政府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多次发布路政管理政策规定。 诸城市路政管理,在民国时期,沿用清制管理驿路办法,由各乡、镇派路丁管理。战争年代,为适用战争需要,由兵站组织管理路政。自1948年起,路政管理由公路站负责,时有管理人员14人。建国后,路政管理队伍从干线公路发展到县、乡公路,1987年,全县有23处交通管理站,管理队伍54人。 市公路站依靠市、乡两级政府,发动沿线村、镇群众,协同公安、工商、交通、监理等部门加强路政管理,保证了公路交通畅行无阻。至1987年,境内所有公路,按路政管理要求,设地名牌47块,指向牌85块,限速牌80块,里程牌479块,百米桩3959块。交通标志齐全、适宜、鲜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