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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勘测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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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勘测与设计
  勘测梗概 明、清至民国初,大型庙宇等公共建筑用传统法丈量。民国中后期,西方建筑输入,始有勘察制图。钻探以人工挖掘取样参考。   建国后,大型建筑的地质勘察钻探逐步发展。1958年,山东省城市设计院第五大队,帮助测绘1:2500益都城区地形图42幅,计65.6平方公里。1959年,山东省建筑工程局勘察测量大队,又对城区24平方公里按500×500米格网状布点,进行了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小量简易工程地质资料,仍靠人工挖掘取样。1980年县城建局设立4人测量组。购置苏光经纬仪2台,水准仪2部,平板仪1台。1982年,协助山东省勘察公司对益都县城区施测1:2000地形图40块板面,总面积33平方公里。并且对云门山路、玲珑山路、龙山路、尧王山路、电石厂、磷肥厂、火车站广场施测了1:500地形图、断面图及竣工图。1984年将县城建局测量组改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勘测组,隶属规划科,增至9人,新置自动安平水准仪1台,日产大型计算机PC—1500A1台,程序系计算器2台,对讲机1台,座标格网尺1个,蔡斯经纬仪1台,FX—3600P型计算器1个。   勘测管理 建国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勘察测绘,由城建部门负责。1983年,益都县人民政府颁发《益都县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城市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实行统一座标系和实测。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均由城建部门确定。在规划范围进行勘测时,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勘测结果、数据由建委存档。   建筑设计 明清时期的大型庙宇和公共建筑以中国民族形式传统施工方法建筑,民国期间,仍无大型建筑设计。民间住宅以地方传统习惯仿建。   建国后,1958年成立5人设计室。主要承担小型工程设计,多为砖木结构。1961年,国家基本建设压缩,撤销设计室。1976年,大型工程项目增建,县成立基本建设局7人设计室。承担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并逐渐承担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二、三层楼房及工业厂房设计。1982年设计室增至17人,技术水平亦提高,由山东省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设计证书。1984年改为益都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设计室。1985年7月1日,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建筑设计室,全民事业,独立核算,1986年被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为丙级设计室,同年又成立了青州市住宅设计室,被批准为丁级。全民事业,独立核算。隶属市建委。   1978至1987年,设计室完成总设计工程53.33万平方米。   设计管理 建国后,建筑设计由城建部门管理。1958年建立设计室后,工程设计由建设单位向设计部门委托,设计人员根据城建规划、建设意图、性质、用途、规模等要求,本着经济、适用、美观、大方、及时、符合总体规划的原则设计。杜绝无证、越级设计。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深入,打破了本市建筑设计的封闭格局,外地设计部门来本市设计和本市到外地设计项目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