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正式统计始于1985年,此前曾对某些年份进行过估算。1949年国民收人生产额3963万元,1956年为8227万元,年平均增长11%。1966年11951万元,年平均增长3.8%。1976年21995万元,年平均增长6.3%。1985年63437万元,人均813元。1987年89041万元,人均1112元。
农业和工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占主导地位。近10年来,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及商业所占比重上升,1985年占14.4%。
第二节 国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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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正式统计始于1985年,此前曾对某些年份进行过估算。1949年国民收人生产额3963万元,1956年为8227万元,年平均增长11%。1966年11951万元,年平均增长3.8%。1976年21995万元,年平均增长6.3%。1985年63437万元,人均813元。1987年89041万元,人均1112元。
农业和工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占主导地位。近10年来,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及商业所占比重上升,1985年占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