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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国民经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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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国民经济调整
  60年代的经济调整 1958年始,“高指示”、“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盛行,又加自然灾害影响,造成1959至1961年严重的经济困难,国家和地方财政困难,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消费品极度缺乏,市场萧条,原材料紧缺,重大经济比例关系失调。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指引下,1961年本县开始认真总结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群众运动的经验教训,进行经济调整。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轻重之间、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对部分企业关、停、并、转,下放职工,解散食堂,压缩基建,开放集市。   农业调整 经济调整首先从农业开始。1959年初,纠正“一平二调”错误,整顿人民公社组织。1960年开展反“五风”斗争,肯定以生产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管理体制,强调“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但仍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办公共食堂。   1961年6月,修改后的《农业六十条》在本县贯彻,取消了供给制和公共食堂,实行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购办法,这对克服社员间的平均主义是有效的,但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仍未解决。冬,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逐步建立了劳动、财产管理制度,社员积极性开始得到发挥。1962至1964年,实行了生产劳动小段计划、小段定额管理,扩大社员自留地,部分村庄还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解散公社农场和部分县办农场,土地划归原生产队。在农业内部,调整了种植结构,增加了粮食、棉花、黄烟的生产。   经过1961至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农村经济迅速发展,集体经济增强,人民生活有了改善。1965年虽遇干旱,但粮食总产37189万斤,比1960年增长61.4%,创历史最高水平。烤烟总产3886万斤,比历史最高产量的1956年增长17.03%。涌现出一批大面积丰产单位,粮食亩均产500斤以上的有2处公社,90个大队。城关公社亩均产646斤,中所大队927斤。烤烟单产300斤以上的4处公社,67个大队,单产400斤以上的12个大队。大牲畜达到24949头,果品产量4000万斤。集体收入5929.2万元,人均收入105.5元,集体积累387.5万元,社员人均口粮379斤,水浇面积达437137亩,排灌机械9602马力。   工业调整 1961至1965年进行了工业调整。全县工业企业由20个调整为13个,关停并撤第一炼焦厂、玻璃厂、第一钢铁厂、水泥厂、耐火材料厂、运输机械厂、织布厂、缫丝厂、化肥厂,压缩了手工业和公社企业生产规模。1964年全县职工10733人,较1960年减少14731人。   工业调整取得明显效果。1962年与1961年比较,重工业产值降低60%,轻工业产值提高12%。主要日用消费品产量增加,火柴提高36%,卷烟提高16%,白酒提高2倍,剪刀提高59%。工业内部结构趋于合理。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556万元,比1962年提高52.3%,与1960年相比,卷烟由460箱增到41200箱,食用植物油由419吨增加到616吨,面粉由3668吨增加到79130吨。   基本建设调整 大幅度压缩了投资规模,调整了投资结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960年474万元,1962年78万元,减少83.5%。1965年98.7万元。1962至1965年累计投资额391.7万元,是1960年的82.6%。投资项目大多为当年投资、当年完工的小型项目。基本建设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力物力紧张状况,使积累与消费的关系趋于协调。   商业调整 商业调整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向,加强了统购统销,高价出售部分商品,回笼货币,稳定物价。1964年与1960年相比,公私合营商品零售额增长115.2%,私营商业零售额增长22.3%。196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4669.9万元,比1960年增长20.5%,农副产品收购3524.1万元,增长2.7倍。   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经济调整 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经济濒于崩溃,重大经济比例关系失调,出现了高速度、低效益、高积累、低消费的畸形结构。为理顺各方面比例关系,使经济纳入正常发展轨道,70年代末80年代初本县进行建国后第二次国民经济调整。   工业调整 根据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1年5月召开全县工业调整会议,部署了工业调整措施,到1981年底,先后关停并转了柴油机厂、拖拉机修配厂、动力机配件厂、农修厂、电机厂、化工一厂、八四厂、橡胶厂、造纸厂9个企业,调出厂房40300平方米,设备382台,职工1032名,充实了轻工业和重点机械企业,1982年关停轴承厂。通过调整,轻工业比重由1980年的73.1%,上升到1982年的80.5%,工业总产值增长28%。淘汰了295型柴油机、氯酸钾、硝铵炸药、防老剂甲、链霉素、味精等滞销产品,增加了卷烟、饮料酒、火柴、铝箔纸、家具、缝纫机台板、皮革、工艺品、服装等消费品生产。主要产品产量增加,卷烟38.05万箱,火柴28.4万件,饮料酒7226吨,铝箔纸500吨,服装64万件,合成氨15560吨,阀门2074吨,工业泵2182吨,纺织机械130台,水泥7.5万吨。   在调整的同时进行了企业整顿。1982年开始,对卷烟厂、酒厂、火柴厂、化肥厂、阀门厂、碾米厂、水泥厂等骨干企业进行整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善企业管理,减少非生产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此后,该项工作全面推开,到1983年,全市企业整顿完毕。   农业调整 1979年4月开始农业调整。扩大了生产队的自主权,放宽了对自留地、家庭工副业的限制,开放集市贸易,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开始打破单一粮食种植结构,扩大经济作物种植。1982年与1978年相比,地瓜种植面积减少55%,经济作物种植由13.41万亩上升到20.58万亩,其中烤烟面积由12.94万亩上升到18.04万亩,粮食产量提高23.3%,初步形成了平原水浇田为主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胶济铁路以南优质烟生产基地、西南山区干鲜果生产基地和弥河沿岸及城北平原瓜菜生产基地。农村产业结构由单一农业向综合农业发展,内部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农业总产值中各业比重对比表 ┏━━━━┯━━━┯━━━┓ ┃项目 │1978年│1982年┃ ┠────┼───┼───┨ ┃粮食作物│53.89 │31.35 ┃ ┠────┼───┼───┨ ┃经济作物│24.4 │24.06 ┃ ┠────┼───┼───┨ ┃林业 │1.8 │1.92 ┃ ┠────┼───┼───┨ ┃牧业 │7 │9.21 ┃ ┠────┼───┼───┨ ┃副业 │8.74 │23.51 ┃ ┠────┼───┼───┨ ┃渔业 │0.02 │0.01 ┃ ┠────┼───┼───┨ ┃其他 │ │ ┃ ┗━━━━┷━━━┷━━━┛   在农业调整中,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出现,1979年全县有12个大队63个生产队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1980年增加到53个大队290个生产队,部分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包产到劳、定额记工、按时记工加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1982年试行包产到户,后全面推广。